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極短篇 - 愛情外星戀
2016/11/20 13:55:06瀏覽1323|回應0|推薦36

雲明小品

極短篇 - 愛情外星戀 

 

經過了數十個獵戶座星辰年,影響遍及整個銀河系,就在這一天,星際大法官團落槌定案,異星戀不得通婚,即刻生效。
順帶一提,尚未與外星文明有正式接觸的太陽系地球同在此案管轄範圍內,屬於無異議承認,且現下法案成立在先,沒有溯及既往的爭議。只不過,地球又受到「化外之地規範」所保護,外星文明不得入侵地球執法。
所以在此探究此事,根本是莫明其妙!

「大象無法迎娶螞蟻!」是決定此案審議結果的關鍵性比喻,字意的翻譯上不盡完美,因為所強調的不只是物理尺寸的大小差異,而是「相視高度」上的不融合,此處「高度」也不光是指物理距離上的意義,比較像是眼光上的「高度」,縱使透過「生物體縮放科技」讓兩者在物理大小上可以匹配,也破除不了異星物種在「相視高度」的不融合,或許轉譯成「神」看著「人」來詮釋此描述稍微貼切些,星球引力對生物個體所造成的所謂上下、高低的觀念仍避免不了。從外太空觀望任一星球,上頭生物所進行的任何行為猶如螻蟻一般,熙攘於世,庸碌不知為何。

案末附文說明,星球內各物種、各性別之間通婚完全採「星球內自決」,他星球不得干涉。此附文的重點在於「星球內層」被定義在「星球內自決」的範圍內,對於存有星球表層生物與星球內層生物的星球,才需要引用此附文,並煩惱如何「星球內自決」。
此附文帶出一個非重點,同性戀通婚是可以被允許的,因為在自然狀態下觀察,動物或植物原本就有這種事發生,毋需為此辯論或決議。

 

科技進化雖然讓各星人們可以跨越光年距離、延長生命限制、實現星際間交流,然而在固有的星種閉鎖觀念與自星球優越感作祟之下,異星戀通婚這種事與其說是不可以,不如說是無法見容。

法案宣告的當下,她與他都哭了,落下滿地淚水,公開對大家表示無限歉意,並感謝獵戶座星際法官團為此耗費心力。不被允許的異星戀婚姻搞到全宇宙一連串紛擾,實非他倆當初所能預料。
同情者所言「大宇宙小宇宙」的論訴未被重視,也沒多少人想去深入弄懂,輿論則偏向支持法官團,那滿地淚水不久就蒸發了,淚中凝結出許多晶瑩剔透的微小結晶,隨著滿天星光發閃,她與他指著其中一星,步上飛船,疾駛而去。

 

到底什麼是愛情?未因此事而更加明朗。
愛情是億萬腦細胞集體模糊運算的結果,若要發揮想像,頭殼內所有的腦細胞也經歷過開庭辯論、投票決議、落槌明朗等一連串過程。
這內在小宇宙微觀的表決過程無法拍攝,所投影出來的巨觀表現,或許便是陷落戀情時心中搖擺的掙扎思緒,以及最後猶豫著是否要放感情在對方的無盡躊佇。

淚乾了,她與他,觸手緊緊相扣,踏出飛船,落步在地球上。
外界大宇宙的口舌紛擾驅趕不了內心小宇宙的微微甜蜜。
生物體之間真情存在、心靈契合的事實,根本不需受到世間律法的羈絆。


極短篇 - 愛情外星體       

 


 

 

( 創作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olcatcom&aid=8239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