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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和控告台灣政府假勞權真奴工(4月7日更新)
2017/03/21 19:01:18瀏覽1199|回應0|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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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20170407!對門變態租戶騷擾 報警無用 我母女無法出門(附 更新 騷擾證據)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7/04/blog-post.html


以下這篇文章希望能表達對R小姐所經營餐廳雇用我,讓我母女得以溫飽的感謝;也希望讓我的雇主R小姐理解我斷然去職的原因;也希望讓關心台灣弱勢勞工和台灣職場的人明白所謂的台灣政府實則是剝削勞工的罪魁禍首。

這不是一篇檢舉文,無意讓施暴惡雇主nu pasta龍潭分店王炳瀚、王德香夫婦以外的任何人受罰,而是控告所謂的台灣政府,挾中華民國政府之名,坐地分贓,以稅費之名強迫弱勢人民為奴,剝奪勞工權益縱容金融吸血寄生蟲中國信託、聯邦銀行濫發卡進而用五萬多的卡債之名,掠奪我母女僅有的棲身之所。台灣政府利用一例一休等等假議題遮掩勞工連起碼的勞保、健保、就業保險、6%退休金、最低工資的勞基法都沒有落實的問題,台灣政府是中華民國最大的詐騙集團組織。

最早向你提出辭職時,除了我家對面在2015年底住進一個惡意騷擾我母女的變態租戶之外。我母女於1月10在完全無知之下,我們人在屋內,屋外竟有一群人以我所欠的五萬多元中國信託卡債要強行開鎖進入我家,說是查封要拍攝我家屋內,我拒絕開門,帶頭指揮鎖匠的執法禽獸竟然公然侮辱和威脅我「妳以為欠債不還,很好玩嘛」、「小心我拘提妳」,而在場的中國信託討債員竟聲稱他沒有我的電話,顯然就是假借卡債之名,延續過去多年來對我母女的政治迫害。

在我承受上述惡行侵害的同時,來自工作上兩個男同事有形無形的職場暴力,迫使我向你提出辭職,即便我非常非常需要這份工作。你說給妳時間找到新人,就這樣,一個多月過去了,但每一次去上班前,兩個病態同事的職場暴力令我卻步,而工作結束後,我的休息時間卻要被用來去除掉兩個病態同事所造成的精神疲勞,面對變態鄰居和形同軟禁與精神強暴的政治迫害,我心力交瘁。

謝謝你在我提出辭職後,給我加薪,我認為可以解釋成,對我的工作效能和職業態度的肯定。我每一次上班前,都用「還沒找到新人,我不去上班會給你帶來麻煩,多工作一天,我母女多一天有飯吃」勉勵自己。然而,一想到要在工作時遭到兩個男同事惡意對待和「北七 幹」之類的穢言穢語騷擾,我不知新人要等到何時才會出現,還要一天天看自己因同事惡意而面臨被迫失業,我所努力和同事教的一切也全都將白費功夫一場。

那兩個同事顯然很得意其害人失業之能,所以我再一次向你提出辭職,但你說很努力找人了,就這樣,我每一次結束工作後,我都想馬上寫辭職信給你,然後再也不去了,讓你至少有幾天時間可以調配幫手。但我真的不知從何寫起。最後,那一天我在該出門上班的時間到了之後,對於那兩個男同事惡意對待和「北七 幹」之類的穢言穢語騷擾,我已毫無意願再忍受了。

廚師沾滿滾燙油汁的勺子不該是拿來當成揮趕人的宣洩自卑轉自大與敵意的道具,在職場上,嘴巴可以用來說「謝謝」或解釋工作該怎麼做,而不是用來輕薄女同事或幹聲連連、出口就帶他媽媽的生殖器。

我初到職時,其一喜歡頻頻對女外勞同事戲謔地說「妳的阿拉..........」,後來他嘴巴不欺負那外勞同事了,轉向在我做事時對我發出否定的「嘖」聲或搖頭,還會用沾著滾燙油的大鍋杓往我揮來,或將我擺好的餐盤明顯惡意甩推開或推擠到我沒位置做事。另一個常會在經過我旁邊時說「北七 幹」之類的穢言穢語,有一天我看他整個人穿著鞋隔著濾水籃踩在一個裝滿梅乾菜的容器上,替梅乾菜脫水,他是學餐飲的,退伍不久,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是對他自己技能和他人工作價值的污辱嗎?

我希望雇主你能理解,離職不是我的意願。兩個同事仗勢自身技能輕賤他人勞動尊嚴和欠缺職場公德心,我除了離職別無他法,雖然你很謙虛地表達有需要我繼續工作待你找到新人,但那兩個同事的惡意行為顯示真的不需要我再多待一天。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斷然去職的原因,勿責備於我,我已被迫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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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列皆是我曾做過的工作,全都沒有勞保、健保、就業保險、6%退休金,雖然R小姐也沒有提供,但R小姐似乎少了其他業者的唯利是圖和多了一份照顧員工的正派經營者善意,我相信R小姐無法按照勞基法,絕非如王炳瀚、王德香夫婦這等耍流氓下三濫不肖業者。實在是台灣官僚挾法恣意妄為、瀆職濫權、官商勾結、操弄勞資中的善意者對立所致:

業者一:一家招牌寫著「感謝蘋果日報報導」的三代同堂一起做的婚宴、辦桌等級的大餐廳,一些非由客人自由取用的餐具是放置在蟑螂窩裡,每一次,我取用給客人前,一堆小蟑螂才爬過這些餐具。我負責外場端菜和打掃,僅有收碗盤給廚房洗碗工時,才會短暫看見廚房一角,沒有洗碗機,全由一個比我年長多歲的洗碗婦專職洗碗,在這之前,我只看過小吃店或攤販在馬路邊洗少量碗盤,這家餐廳讓我人生首次見識到高價位餐點、低品質衛生和快速大量不乾淨洗碗法。沒客人時,老闆就在餐桌廳內散佈二手菸毒我們,我很友善的跟老闆說我有氣喘,老闆瞪我,繼續抽。工時從上午八、九點做到晚上九、十點,下午約莫兩點到四點可回家休息。只做假日,一天工資八百。每天做,一天工資七百,每周一公休。這家老闆還有兩家麵包店。

業者二:一家位在龍潭市區街上,應是處理肉類或冷凍食品並分裝成小包裝的無照小工廠,幾年來,至今始終日日張貼著徵人廣告。時薪100元,我只做了一天,從上午到下午總共十小時,不斷地剁一個又一個大大的牛肺,哪來那麼多沒見有人賣的牛肺,有的看起來像生病的肺,有黑有黃有紅,剁得我心驚膽跳與反胃,還有一些奇怪的動物器官,帶有墨綠膽汁的膽囊啊什麼的,工作場所像廢墟般令人不舒服,在龍潭市區街道上,竟然存在著這樣一間小工廠,不知從哪來的動物器官,又要賣到哪去。非常怪誕的工作。

業者三:一家逢周六、日過路遊客多的餐廳,需要週六、日的兼職工。我以為在充斥民進黨徒仇中語言暴力的台灣,大陸同胞來台灣會被禁這禁那的,沒想到我竟然在這裡首次認識到大陸同胞們早就利用探親名義違法四處打工,我這有專科文憑的本地勞就業不易還因失業餓肚子,滿腦子還被各種職業道德與食安知識捆綁,而連普通話都不會講的大陸同胞卻工作得比我還要怡然自得,毫無良心障礙。還夫婦各自找地方打工賺新台幣。在這裡,我也首次見識並與13歲的國一女童當同事。我只有周六、日上班,所以我不知那孩子在其他時候有無前來工作,我們在每個周六、日都從上午九點工作忙碌到晚上九點,下午視客人離去早晚,約莫兩點到五點之間會因沒有客人來用餐而得以坐在餐桌休息。我真心覺得那孩子因為年輕,又充滿活力,做得比我又好又勤快,但我們的工作有部分是粗重的,而且一天工時長達12小時,那孩子又老忘記喝水,還曾帶感冒藥,自己提醒自己吃藥,老闆也把掃廁所指定給那孩子做。我實在難以理解怎麼能讓13歲女童這樣工作。我冒昧問那孩子在此工作的原因,她說她和哥哥與單親媽媽同住,媽媽在自助餐店工作多年,只有時薪100元,爸爸無業和大陸來的爺爺住,爸爸沒法給生活費,哥哥學費又貴,所以家中經濟拮据到若她不工作,早餐要餓肚子。那孩子說她根本沒時間寫作業,數學作業都是靠抄同學的。有一天雇主的父親穿著警察制服前來和我們打招呼,然後就去換掉警察制服,我才知道老闆的父親是一名尚在職的警員,身為執法警員,竟然違法雇用,我覺得自己像是在參與虐童,實在做不下去。有一次,暑假時,我經過那孩子讀的國中,看到那孩子因為打工而致成績不好,帶著滿臉鬱卒被迫在暑假繼續到學校補修,而就在不遠處,卻有一批經濟無憂的同年孩子開心地坐上要去旅行的遊覽車。

業者四:我於2014年1月13日開始在nu pasta龍潭分店工作,這家新開幕,什麼都新,還有洗碗機,但從洗碗到取出洗碗機處理過的碗,全靠我一雙手,我在帶著隔熱手套在洗碗精熱水槽裡洗碗的同時,還來不及洗掉手套上的泡沫或脫掉手套,就被催逼著「碗盤不夠了、茶沒有了、這沒了,那沒了」,每日足足連續工作站立六小時,連飯都沒吃,不停工作,竟遭暴力解雇。在那頭用還有洗碗機,但我被洗碗機是用來節省有一天,我因下班仍未領到同事該做卻沒做的店製的價值50元的員工餐(很難吃但對身無分文的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餐),我遂很誠懇地請自稱是龍潭分店副店長的王德香(桃園市政府在勞資調解資料上登記的王德香卻是負責人)支付我50元,讓我不用為了等便當而無法下班,沒想到王德香竟然用羞辱的口氣兇我說「我們免費給妳吃便當,妳不吃,憑什麼要我們給妳50元」。後來有一天王德香突然就完全無來由地對我說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責備言語,但我實在聽不懂她到底指涉為何,而王德香完全不理會我聽不明白其意,就用拍桌怒罵吼我說「我是看妳年紀大才叫妳一聲大姐」,然後吼叫她丈夫王炳瀚說「你來跟她講」就走開了。王炳瀚面對我卻什麼都沒講,要我做事去。翌日,王炳瀚就對我說「我太太是主管,主管不應該用那樣的態度處理事情」,然後又說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話「我不管你們員工私人有什麼問題,只要把工作做好」。後來有兩個二十不到的同事開始冷言冷語對待我。2月8日這天,那兩個二十不到的同事竟汙衊和詆毀我,我體恤和分擔同事工作的言行竟被歪曲成我嫌棄和辱罵同事,而王炳瀚夫婦為了增加餐桌數而極小化員工工作空間,員工全都站在40公分的擁擠走道操作爐台與油鍋,我和高中年齡的女服務生們就一路地與站在40公分寬的走道工作的男同事們身貼身地來回通行,對於這種製造性騷擾的工作環境,兩位同事竟然誣指我身後的小小腰包妨礙了大家工作。王炳瀚便藉此同事引起的爭端,以握拳高舉作勢要打我的姿勢咆哮要我馬上離職。我當場報警,警局吃案,我去按鈴申告,檢察官偽造筆錄,我像高檢署再議,被駁回,再告檢察官和高檢署瀆職,沒下文。我因此背卡債五萬多,於2017年1月10遭中國信託和法院與警員數人欲強行開鎖侵入,被公然污辱賴帳不還,一群人面禽獸。

業者五:有個老闆需要雇用週六、日上午6點到中午12點的員工,老闆還會視其自身需要而「家中有事 本日休息」,讓我被放無薪假。而這位老闆只能提供時薪90元的理由是,因為要扣掉教生手做出成品所消耗掉的食材成本。若是被聘僱時已是熟手,也只有100元時薪。

業者六:有位租店面營生的老闆,因只租得起小店面,因此空間有限,必須把某個處理食物的機器放在廁所,我的工作就是到廁所去操作那台機器,而其過濾食物汁液的非拋棄式濾網是發霉的。這位老闆要把凍結在一起的冷凍熟食一個一個分開來放進蒸爐的方式是,把整包用塑膠袋裝著的冷凍食品往地上砸,使其分開,再將接觸過地面的整包食品放在蒸盤上,一個一個取出擺放,所以蒸盤上就會有一部分是曾接觸骯髒地面塑膠袋汙染過的,因此有幾個食品就會被擺在這個被汙染的部分,雖然這些食品會經過蒸氣蒸過才賣給人現吃。雖然這位老闆處理食物的方式很不應該,但這位靠租店營生並提供了幾個就業機會的老闆,也苦於房東的壓榨,因為房東除了有店租收入之外,還有頗高的薪資收入,所以房東若按實際店租收入申報所得稅,會被課超過20%的稅金,所以房東要求這位老闆提供「不實租賃契約」讓房東可以逃漏稅。這位對待員工溫和的老闆的處境讓我明白,在房東的壓榨與威脅下,租店做生意的雇主其實只是「奴隸工頭」。

業者七:有間夫妻檔的餐館需要雇用週二到周日晚上四點半到十點的員工,時薪100元,當老闆生意不好的時候,還可以按其需要縮減我的工時,生意好的時候,某員工的國三兒子就會心不甘情不願地被召喚前來擔任臨時服務生。這對夫妻老闆對待我的態度是怎麼做都嫌,不停找碴,冷嘲熱諷。我按老闆的要求做事被老闆娘罵,按老闆娘的要求做事被老闆罵。我因被燙到而閃避,這對夫妻竟要求我要學會習慣被燙傷。而他們對待洗碗老婆婆的方式是用更不當的叫罵。這對夫妻老闆把金針菇切掉根部的培養土後,不洗、不煮就直接丟進湯或乾麵裡上桌了,真能這樣吃嗎?我想洗會被罵,我要清掉所剩不多但非常不新鮮的食材會被罵,幾片小白菜湊一湊也拼不到衛生紙大,老闆也會唉呦地叫嚷著嫌我給太多了。

業者八:我於2016年2月16日看到X店刊登徵數名「工讀生」的工作,當日即向此店詢問並留下資料,對方是受雇資深員工非雇主,僅告知我「每日工時四小時半,時薪120元,月休四天」,我在17日開始上工,到了2月22日這天之前,雇主僅曾短暫露面過,卻也沒有找我談工作待遇。2月22日這天,雇主在我顧收銀台時當著我的面,對前來面試者說「你若有欠卡債,投保勞保會被扣薪」。我完全不明白那句話,而且在經過被nu pasts龍潭店負責人王德香口頭暴力和其丈夫王炳瀚暴力解雇後,我理解到投保勞保、建保和就業保險以及提撥薪資的6%做退休金是雇主的責任,怎麼投保資料竟然是被黑心政府用來提供給濫發卡的銀行討債和資方用來逼迫勞工放棄保險和退休金的剝削手段?我請問老闆,並告知我有卡債,她說我可以選擇加入工會的勞保,討債的就查不到,但會沒有退休金那些,老闆又接著說我是「計時人員非正職」不能加入工會,所以也不能到職業工會投保。老闆說我只有兩條路可選擇,一是投保勞健保被扣血汗錢,而且利滾利要還很久,一是簽自願放棄勞健保切結書。老闆說改天會拿「員工自願不投保」的切結書讓我簽。老闆還拿某資深員工欠債的案例告訴我,那員工是如何在工作時不斷接到銀行討債的騷擾,只好放棄投保,老闆也幫那員工向討債銀行騙說離職了。我也親自請問那位員工,她是外省老兵和原住民女子所生的後代,她單身,要幫她妹妹照顧四個年幼孩子,所以曾在無業顧家的時候,在通訊行遊說下辦理好幾個手機和門號,然後沒有使用也沒理會帳單,就不知怎麼回事地突然有一天就收到欠了一大筆債的通知。遇到這麼一個教我躲債的老闆,我不禁自問,好的老闆不應該是教員工賴債,但看女老闆一副「為我著想」的善良說詞,對待員工的態度是親切隨和的,我又仍處在遭暴力解雇的陰影下,難以信任新雇主,我不願意在創傷壓力下誤把一個可能是善良老闆當壞人,我希望能繼續做下去,但銀行竟然可以不需知會我,就可以在我投保勞建保後據之以扣取我的薪資,而這個卡債還是因為一個惡雇主暴力解雇我造成的。我只能無奈放棄這份工作,但不知是老闆的意思還是某主管的個人意見,主管在我提出辭職後舉了一個她朋友的例子來遊說我不要辭職,要我放棄投保,隱姓埋名,等賺到到足夠的錢後一次還清,我婉謝了她的建議,主管以缺人手要我一個多月後才離職,但她也給我「員工自願不投保」的切結書要我簽,但我只交了一張註明「僅提供申辦勞健保」的身分證影本,並且做到約定的離職日期。這工作要上班第三天才開始打卡,工作滿七天才能開始排休,可月選休四天,但這四天無薪,所以是有做有錢,休假就沒錢,所以從我上班到離職一個多月從未休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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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桃園市政府官僚頭鄭文燦、台灣政府官僚頭蔡英文、朝野各詐騙黨派們,你們在台上拿一例一休等各種假勞資議題日復一日騙取高昂公務員薪水,我們根本連勞基法的基本保障都沒有,而且是連好幾十年前就該有的基本保障都沒有,你們竟然還敢厚顏無恥不斷寄各種稅費向我要錢。

請問中國信託,你們在全聯賣場向我推銷信用卡,明知我沒有工作,沒有存款,還因拒繳房屋地價稅和自學罰款而遭查封鑑價待拍賣中,也沒有任何能證明我可以支付信用卡帳單的收入來源,你們竟還給我十萬刷卡額度,對照你們不當的濫發卡和2017年1月10查封我房子的暴力態度,根本是配合官僚對我母女進行殘害身心的政治壓迫。我遭暴力解雇而致被迫辦卡欠債,我也在無法繳錢後,主動去函向你們說明,你們也回覆一切按流程處理,至於按什麼流程,你們也不告知,我竟然會因這卡債而遭到被迫放棄勞健保,被迫接受不利於我的勞動條件。你們在黑心官僚與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貪腐勢力保護下,絕對可以坐享無本高獲利生意,合法洗劫我等暴力受害者的僅有的棲身之所,這樣還不夠嗎?何以如此下作、禽獸到還要公然污辱稱我是賴帳不還。

2016年2月農曆除夕,桃園市政府外包給統聯客運承包的2016年燈節接駁車乘客導引的臨時工,這工作的工期不但短到只有幾天﹐還要做到午夜,甚至還不一定有的做。工作內容根本吃定了一群失業者,完全就是個無能官商勾結榨取公帑的寄生蟲權貴勾當。這就是提供給一個急需工作養活孩子的單親的工作。進口外勞所謂的安定就業基金難道是給權貴分贓用的。我於2016年2月農曆除夕前,被暴力解雇所迫而辦的信用被停卡了,要餓死了,把我當高風險的政府還得我向其要救濟,才發給我母女「四公斤米、七小包垃圾零食、一罐2.3公斤奶粉(貨量少,我沒主動開口要,社工還不會給)、一包兩人份麵塊,還好我還有瓦斯,不然是要怎麼吃。而拿了這些救濟物資的下場就是換來又一次被社工藉機騷擾,社工卻是向社會騙稱他們很辛苦、冒著生命危險地服務弱勢家庭。社工要我們這些被迫失業亟需活命物資的人配合打開家門被參觀、孩子被拍照,才可以領取救濟物資,請問這叫什麼危險、這是什麼社會服務,妓女都比社工高貴太多了。

不拿救濟物資又要免於餓死的辦法就是接受不能言說的不利於弱勢勞工自身的就業待遇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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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在 2016-02-07針對警員吃案、針對性執法,檢察官偽造筆錄,勞動局瀆職發出的公函,不過就是再一次的白白消耗精力。

桃園市勞動局

劉莉真 君您好: 您於 2016-02-07 15:45:05 提出陳情,內容如下:案件編號:00368710 主旨: 勞動局怠忽職守`:勞動局失職致勞工陷困境`:本人遭雇主暴力解雇,此施暴雇主不但未替請求權人投保勞健保,連在網路上以「唯賀美食國際連鎖有限公司 桃園龍潭店」名義招募服務生的徵人廣告都是假的,經查證施暴雇主的店是以「翔裕實業社」登記,獨資經營,徵人廣告上的公司簡介、工作內容、升遷與福利,看似有制度的公司,根本與施暴雇主的店無關。勞動局既未按就業服務法、勞基法對施暴雇主進行勞動檢查,也未對施暴雇主開罰。本人遭施暴受創需訴訟與生活補助,以及重建就業信心,然勞動局竟只是把請求權人丟給私人舉辦的勞資調解,不聞不問,造成本人因失業與職場暴力而陷入生活困境,被迫辦理信用卡而致欠下卡債造成信用不良,至今仍因失業而致生活陷入困境,勞動局嚴重怠忽職守並縱容惡雇主甚明。 勞動局指派的不適格勞資調解人至勞工二次受害 縣政府指派的「新世紀愛鄉協會」勞資調解人劉芳萍說勞資糾紛都是各說各話,所以她只處理和錢有關的事。劉芳萍意指說她見過什麼才叫大是大非,被隨便地暴力開除談不上什麼大是大非,她說請求權人只是爲了爭一口氣,說勞工是弱勢,應該接受調解的條件,並告誡本人若要上法院訴訟,屆時本人會受到二次傷害。劉芳萍說她辦勞資調解20年了,本人這種案子若她和解不了,她會被笑死,要本人給她個面子,接受新台幣兩千塊外加施暴者王炳瀚當下向本人道個歉,讓調解成立。施暴者王炳瀚拒絕承認其犯行,因此調解不成立。劉芳萍就對施暴者王炳瀚說「你就讓她去忙」。幫著被告踐踏原告,打擊請求權人就業信心。 勞動局未善盡提供良好就業環境的職責,處處充斥違反勞基法的雇主,本人還曾遇到由警員家屬開的餐館卻雇用13歲小孩。本人在職場受暴後也得不到幫助,要政府何用。施暴雇主至今未向原告道歉並述明其施暴的原因,也未受罰,本人卻至今仍得承受遭雇主施暴與政府怠忽職守而致的精神創傷壓力症候群,就業障礙難以去除。本人嘗試擔任新工作,身心卻產生從未有過的處於警戒狀態而致干擾工作時的身心狀態,並對「雇主」這一身分產生從未有過的負面連結與敵意,也害怕再去從事與施暴環境類似的職業,而致就業機會大量減少,生活困難。 請勞動局提供有助於本人重建就業信心的工作,本人為單親,除了和一名未成年孩子相依為命,別無依靠,本人每日僅能工作四小時,若勞動局無法提供適於本人的職業,就該協助本人申請生活補助。

桃園市市政信箱

您於 2016-02-07 15:19:51 提出陳情,內容如下: 案件編號:00368705 主旨: 警員吃案與針對性執法 `:本人遭址設桃園縣龍潭鄉龍華路145號「NU pasta杯杯麵」餐廳負責人的丈夫王炳瀚(職稱是店長)以高舉握拳作勢要打原告並伴隨咆哮的肢體威脅方式,要本人立刻離職。本人打110報警,並向前來處理的龍潭派出所警員黃榮裕提出要告王炳瀚恐嚇,警員黃榮裕說「沒有證據告恐嚇,到時被告可以告妳誣告,妳的罪會更重」,本人請警員當場檢視店內錄影,施暴者王炳瀚稱「不會操作錄影設備」,警員隨即幫腔說「被告有權不提供錄影證據」。但本人曾經因拍攝違規停車車輛,遭違規者阻擋去路,強迫到龍潭派出所,為何龍潭派出所卻要求本人交出照片,再者,2006年2月3本人遭林沂等人詐騙與恐嚇,石門派出所僅憑林沂所言就要求本人到警局談,還有2014年11月13 本人到石門派出所提告有酒癮的鄰居吳國浪多次半夜按鈴騷擾,卻沒下文,顯然警方針對性執法。 本人在職場遭施暴打110報警,並向前來處理的龍潭派出所警員黃榮裕提出要告王炳瀚恐嚇,警員黃榮裕說「沒有證據告恐嚇,到時被告可以告妳誣告,妳的罪會更重」,使本人心生畏懼而打消當場提告,翌日,請求權人仍決定提告而前往龍潭派出所,沒想到警員黃榮裕與副所長仍以「小心被告誣告、妳的案子告不成」意圖使請求權人心生畏懼而放棄提告,警員不思如何蒐證、不去勸施暴者勇於認錯,卻在本人到警局提告時,不斷想勸退本人,副所長還暗指本人要反省何以被暴力解雇,龍潭派出所警員心態與動機可議。 請主管機關調查警方何以針對性執法與吃案,是否與罪犯有所勾結或協助犯罪?又本人在職場遭施暴,現場店內有錄影,本人報警且當場提告,警方真的沒有能力取得錄影證據嗎?就算無錄影證據也無證人,難道在職場遭施暴時,僅能自認倒楣,或提告後被反告誣告嗎?

法務部部長信箱

檢察官林蔚宣捏造筆錄、蒐證不力縱容犯罪 本人遭址設桃園縣龍潭鄉龍華路145號「NU pasta杯杯麵」餐廳負責人的丈夫王炳瀚(職稱是店長)以高舉握拳作勢要打原告並伴隨咆哮的肢體威脅方式,要本人立刻離職,王炳瀚實無開除本人的理由,更不該以暴力解雇本人。本人打110報警,並向前來處理的龍潭派出所警員黃榮裕提出要告王炳瀚恐嚇,警員黃榮裕說「沒有證據告恐嚇,到時被告可以告妳誣告,妳的罪會更重」,本人請警員當場檢視店內錄影,施暴者王炳瀚稱「不會操作錄影設備」,警員隨即幫腔說「被告有權不提供錄影證據」。 翌日,本人到龍潭派出所提告,卻被警員和副所長不斷以「小心被告誣告,妳告不贏」所困擾而放棄提告,另擇日到地方法院按鈴申告,檢察官發文要龍潭分局重做筆錄。 2014年 6月19日,本人隻身前往桃園地方法院,出席偵查庭,被告方出席者有被告王炳瀚、被告之妻王德香和被告雇用的員工曹正傑。沒想到被告方竟全都無懼於偽證罪而公然說謊,使原告更受打擊。檢察官以一紙草率、偏袒被告與證人偽證之言為不起訴處分書結案。本人提再議狀,高檢署竟只照抄檢察官的捏造筆錄,駁回再議。重要的關鍵證據「案發當時的店內錄影」任由施暴被告銷毀,受害者竟要承擔「不願花錢買錄影證據」的荒唐指責。顯然檢察官要不是沒有調查真相就是公然包庇罪犯,高檢署竟跟著擺爛,嚴重打擊司法公信力與本人就業信心。 請主管機關調查檢察官林蔚宣何以捏造筆錄,又本人在職場遭施暴,現場店內有錄影,本人報警且欲當場提告,執法單位真的沒有能力取得錄影證據嗎?就算無錄影證據也無證人,難道在職場遭到施暴時,受害者僅能自認倒楣,或提告後被反告誣告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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