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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錯?
2010/05/09 12:12:51瀏覽450|回應1|推薦5

        社會上包括在我們週邊,俯拾皆是發生過或正在進行中的生活小故事,我們把它搜集起來足夠編成數部大堆頭出版品,從中或許可以獲得某些啟示。但這類故事聽起來幾乎都耳熟能詳,彷彿像柴米油鹽一樣稀鬆平常,每家都有,過程中容或有一點點差異性,但萬流歸於一宗,都是一本本難唸的經,別人咀嚼了個中酸甜苦辣,除了皺眉慨嘆、苑爾一笑…外,還又能怎樣?較為負面的,私下可能還慶幸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可當事者就不一樣了,不管心態及感觸方面,那種切身經驗和心境,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的。
        以下這是我一位朋友的故事,我了解他,所以是非我也難作評斷,謹提供參考:
        他在兩小孩一男一女還讀小三、小六時和老婆離了婚,當初考量孩子小,仍需要母愛的照料,所以「大方」地將監護權歸給女方,他只依協議書約定每月固定付給撫養費。剛開始的兩年沒什麼變化,也固定晚上時間要兩小孩子到他的住處溫習功課,他則陪在旁邊適時給予輔導。可是後來在事業上發生了點挫折,撫養費跟著就逐漸付得不那麼乾脆,女方在忍了一段時間後,就再不讓小孩和他碰面,最後甚至搬遷躲藏起來。男方這下子慌了,每天像隻無頭的蒼蠅到處找,後來還是透過女方的親戚轉達妥協的立場,並借錢將所積欠的撫養費一次交轉給女方,才得以在年除夕當天父子總算團聚…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還沒有結束,他的事業非但毫無起色,反而背負了一屁股債,光是負擔的利息就搞得他焦頭爛額,但依然在撫養費方面不敢稍有懈怠,生怕對方再來那麼一招,那可是會被攪得心力交瘁的。
        故事繼續往後發展,說是橫生枝節吧!或是過程有必然的演驛也行,反正中間就多竄出了一位女主角,不嫌棄他背負著債務,寧願鍾情地和他同甘苦,無怨無悔,那種愛的力量的確是偉大的,但這下子就會導致了所謂顧此失彼的現象,感情方面既然有所寄託,肯定在對兒女的關愛上會有所疏忽。於是,本來每天會面,變成每周一次,到後來是不固定的時間,而且也不再像以往一樣能專注的陪著他們,當時不似現在有手機那麼方便,找人還得費一番功夫,﹙因為打家用電話還得顧忌女方,也就是孩子他媽媽的感受,形成一道障礙,因為彼此離異而存在了心結,所以不太給好臉色看,以致撥打電話時的心境是特別不自在的﹚。
        如此歲月匆匆,一幌眼,小孩都長成大人了,撫養費也跟著無疾而終。再過幾年,孩子的母親因癌症過世,留給他們一筆壽險理賠,依客觀上來講,算是比男方更善盡了責任的優勢,也給自已短暫的人生做了一個了無遺憾的交待。但是相對的呢,因這一事件延伸的比較效應,孩子反過來會對父親有什麼樣的觀感和評價呢?我們估且來做個剖析吧:
        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父親背棄而離開了他們,使本應該是一個完整的家庭破碎了,這種幼時存在的陰影一直佔據著他們的心靈,由此他們不可能以公正的立場去分析,婚姻的終結其實是父母雙方共同的責任。另一方面母親且佔有監護權的優勢,因為住在一起,感情關係是堅固而持續的,而和父親的親情關係卻存在距離而且是間斷性的,兩相比較,母親在他們的心目中自然份量會比較父親大得多,再加上後續的發展,母親因病過世,還遺下了一筆錢由兩兄妹均分,各都讓他們在以後人生的奮鬥過程中加了一點助力,反射在心理層面上,那種對母親的感戴肯定效果不言可喻,其中更突顯母親是弱者的形象,相對於對父親就免不了有了較為負面的對比了。
        這還不打緊,接下來的發展就更令人扼腕嘆息:父親因為負債,累積下來複利的效力是驚人的,雖然他仍然勤奮的極力去克服,但力有未逮,托到後來都已經一把年紀了,眼看著債務問題依舊尾大不掉,沒辦法,總得想點其他另闢財源的途徑,於是腦筋就動到了孩子身上,期望他們多少能幫他承擔一點壓力,縱使是每個月幾千塊錢也行,他硬著頭皮真的就向兒女提出了,時間也很明確,就錢關最緊的那兩三年內。
        可兩兒女原來就對父親存在著心結,在被提出這個要求後,也沒敢當面拒絕,而是支支吾吾勉強在口頭上應允,但接下來卻採取「托」字訣,一陣子過後看無法再圓了乾脆來個迴避---不接你電話總可以吧!氣得老爸手足無措,原先因為相信他們的話,清償的規劃因此整個被攪亂而造成困撓,人也找不到,沒辦法只好委由調解委員會幫忙約見看是否能從中取得協調,無奈那兩個寶貝經調委會幾次去函就是不理不釆,協調乃告終歸無成。
        這下子沒輒啦!逼得他最後走一條途徑——循公權力救濟,也就是到法院提告民事…這才把他兒子給逼出面,並且如願在協調中獲得解決:每月固定數千元匯入銀行的帳戶,期間是三年。
    諸位,您認為這故事的結局是如何?父子既然都已對薄公堂,肯定就是扯破了臉,勉強聯繫的竟儘儘是每月固定的金錢匯入和提領,從此以後連年節都不再見縱影、不再團聚,根本上就是完全斷了線,那以後呢?…誰知道?
        請問,現在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父子之間就只為那麼點錢?好吧!就算追究到從前累積下來的心結,但當也不至於像仇人一樣老死不相往來呀!
        我試著以第三者姿態來看待這件事:父母離異這已經成為當下社會的普遍現象,誰對誰錯由事實可作公評,外人不便干預,也由不得兒女影響其結局,更何況當時年紀猶小,長大懂事了更不能以此為評論上一代是是非非的藉口。這案例給我的唯一重要啟示是:親情仍有必要精心且長時期的經營,別漠視以為誰也憾動不了,否則時代在變,思想也在轉變,造成的結果便是如此。雖然這位父親在時空環境下能力有限,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嚴格說來過程中是有其疏失之處,這點不可否認,唯罪當不至於要那麼來嚴肅看待吧。我們從另一面來作思考,如果誰碰到的是一位拋妻棄子,以後又不聞不問的垃圾級人物,今天因為狼狽了返回來向兒女伸手討口飯吃,你能視而不見嗎?也許你有過在街路上看見叫化子乞討而產生憐憫之心丟給幾個銅板的經驗,何妨不也以同理心看待自己的父母並有必要的擴大回應,因為他們畢竟生了你賦予你生命,甚至有可能也養過你,依精打細算的經濟原則,回饋應該也是必然,誰敢曰不宜?你就算心不甘情不願,在逼迫於倫理和法律的箝制壓力下,就忍著點吧!等到他們死翹翹了﹙肯定大部份走在你前面﹚,不是一切OK,海闊天空沒人煩你了嗎?別等到狗仔隊爆出新聞﹙如果你正好有點兒名氣的話﹚時,再後悔被濺得一身腥恐怕都來不及了,奉勸你,盡一己之力,老天有眼不會虧待你的,幫來幫去還不是幫自己人,﹙放眼四海之內皆兄弟,延伸解釋別人也像是自己人,獲選時代雜誌世界百大影響人物英雄類第八名的台灣菜販陳樹菊阿姨其助人之善行可資借鏡﹚,何必把阿堵之物看得凌架在親情之上,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吧!
        總之,這一段故事是誰的錯?錯在那裡?…說不完、理不清,行筆至此,卻仍感意猶未盡,還是算了吧,由大家思想起去。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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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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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老爸?
2010/05/17 09:29

這種老爸 還有臉向女兒要錢?  父養子女是天理!  子女養父是無此道理 父欠債 可以變呆帳 哪有再拖累兒女的道理?  難不成 要全家賠帳? 有點 GUTs 當老爸 當初為何要生? 沒人逼他生啊?  是老二艇不住?  這叫自坐孽 俺不同情 俺是大男人主義!  有債自己當 有錢 子女老婆享!  二奶只吃利息 哈 又是俺的 歪歪理!


老仔仔~信手拈來(chiki) 於 2010-05-17 10:51 回覆:

嘿!老兄,你怎老跟阿拉對著幹,要是那位老爸不是我朋友而是阿拉,我只是借箸代筆,那您豈不就此得罪了?

有句話您說的阿拉不能苟同,什麼「欠債可以變呆帳」,這豈是為人之道,真正不負責任者莫此為甚。馬有失蹄,何如「乞」自己人共襄一臂之舉,不為啥,「豬廐裡臭氣不外流」,文內已闡述如斯:「只要有能力,幫來幫去還不是幫自己人」。

還有,生兒生女本不可預知,也許必須借肋試管,多數情況是在性歡娛下的不意產生,逼迫後來得承擔養育教護之重責大任,是「雞生蛋或蛋生雞」,其次序有得鬧,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