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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測英文作文閱卷老師「很敢改」~~^^
2014/01/26 13:13:13瀏覽8984|回應0|推薦0

大學學測英文科錯誤答案如雪球般越滾越大

《聯合報》一篇新聞標題下得很妙:「英文作文 閱卷老師:學生很敢寫

其實應該說「閱卷老師很敢改」比較貼切相信考生家長們看完以下說明會有同感

「智慧型手機」正確寫法應該是一個字 smartphone 而不是兩個字 smart phone

詳如 Longman/Merriam-Webster/Cambridge/Oxford/Macmillan/Collins 

(★目前僅《維基百科》接受 smartphone 可寫成 smart phone 但爭議仍大!)

閱卷召集人如果不相信英英字典可以參閱下列《紐約時報》的寫法:

再看閱卷老師給高分的「no phones while walking」(走路禁用手機)

其實是標準「中文式英文」嚴格講應該拿不到分 (又不是考洋涇濱英文作文!)

phone 是指「電話」(telephone) 而 cell phone 是眾多電話產品當中的一種

閱卷召集人會把 phones 當成 cell phones 非常離譜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

而 "no phones while walking" 中文意思是「走路時沒有電話」完全不知所云

正確的意涵應該是走路時「不准使用手機」(no cell phone use)

因此寫法 (不考慮大/小寫) 應為 "no cell phone use while walking" (如下圖)

如果這樣都可以二十分拿到十八分以上

Mike老師會給英文作文閱卷老師零分 (召集人負分)~~


延伸閱讀:

大學學測英文科可能必須重測

大學學測英文科閱卷召集人可以考慮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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