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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行動的界線
2016/07/05 21:12:36瀏覽1428|回應4|推薦30

日昨,有政大女學生蛋洗教育部官員。這次的蛋洗,與前稍有不同,從前所謂蛋洗,是把蛋丟在部會門前廣場上,這次則是直接把蛋汁淋在官員頭上。

 

事後,教育部沒有發聲;政大方面則由學校主秘表示不宜,只是口氣有點清淡。

 

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超過了界線。是否違法,值得討論。但首先,這是不應該的行為,應予譴責。如果不譴責,規矩就會被破壞,類似的逾矩行為就還會發生,甚至愈來愈甚。

 

學生的抗議訴求是否合理、正當,可以另行討論。但是,抗議也必須要有節度。沒有節度,就不應該。好比有人被他人欺侮,一怒之下把對方殺了。不能說他不應該發怒,但逾越節度,本身就犯了錯。

 

行為要有節度、有界線。這是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但是,行為界線在社會變遷過程中卻漸漸模糊。

 

在前年三月的太陽花學運中,學生佔領了立院,稍後又一度佔領行政院。最後,這些學生一律無罪。我們或可解讀為:學生有權利佔領立院、行政院,乃至其他官署。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不是的,必須是在他們的訴求正當時才可以。

 

問題是,訴求正當與否要由誰來認定?支持人數夠多就正當?

 

所謂「訴求正當」的這個正當,是指的「實質合理」(substantively rational)。但是,實質合理的判斷往往困難,不同的人往往會有不同的認定。從不同的立場與觀點出發,同一種行為的合理性判斷可能迥然不同。所以,我們還需要形式合理(formally rational),這通常是關於程序的規範。讓合理的程序先行,通過合理的程序,再試圖找到實質合理的答案。哲學家羅爾斯(J. Rawls)就提出「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作為尋求(實質)公平的一種合理程序。

 

問題是我們都太容易自以為是,對自己所認為的是非總是很堅持,很少懷疑這個是非的認定是否有疑義。如果有人有異議,我們通常是嗤之以鼻,再不就怒目金剛。很少人會願意退一步去思考自己的是非判斷可能的問題。這需要耐心,也需要某種特殊思考習性:跳出自己來看事情。這是一種另類的思考框架。

 

在自以為是的心態下,已經處於激怒狀態的人可能做出越界的事。從旁人來看,他的訴求未必對,而他的越界行為更顯錯誤,甚至有罪。但是,當事人本身可能不這麼認為,特別是在激情的當下不這麼認為。如果有人指稱他們有錯,甚至是怒罵他們的逾矩行為,他們往往會更激烈以對。這可能是社會之所以會有各種衝突、犯罪現象的常見原因。

 

我們的教育可能要讓人更習於檢討自身行為與察覺自身的主觀傾向,並更習常用多元價值的框架來看事情。當然,還要對規範界線有更明確的認識。社會秩序必須依賴規範,規範必然有界線。逾越界線的行為應該受到處分。如果沒有處分,規範就會失去權威性,也就會趨於瓦解。規範瓦解,社會秩序也就瀕危。那恐怕將是大悲劇的開始。

 

當代台灣社會在人本主義思潮影響下,對於處罰似乎給予了負面的評價。尤其是群眾的行為,幾乎常是自然得到豁免權。但是,這不是好現象。只要糾眾,就好像可以為所欲為。這實際上會扭曲社會正義,最後傷害的是社會本身。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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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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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23:25
2樓. njmozart
2016/07/06 04:56
不是打着所謂「正義」「轉型」⋯⋯或任何聽起來似乎合理的道德訴求,就可以違法逾限越界。
太多太多的人披着「公義」的外衣,作了太多戕害社會的自私行為,令人痛心,絕對不可再姑息了。



鄭捷殺四人該槍斃,
那些當年在臺灣四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人卻不應追究?
陳水扁海角七億關起來,
國民黨數千億黨產去向不明落入誰的口袋不必追查?

這是什麼正義?
這是什麼公義?
你解釋給國人聽聽看?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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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17:29
不敢讓年輕人承擔責任,就不是好師長,顯然不知道該怎麼教。

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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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04:56

不是打着所謂「正義」「轉型」⋯⋯或任何聽起來似乎合理的道德訴求,就可以違法逾限越界。

太多太多的人披着「公義」的外衣,作了太多戕害社會的自私行為,令人痛心,絕對不可再姑息了。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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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21:38

那個女學生的行為當然失當,也應該加以嚴厲譴責,

該名教育部官員也可以依法針對這個女學生提出訴追,也是正當的法律權利的行使,應該予以鼓勵。

就像對鄭捷的執行死刑以正義的實現一樣,我們知道對於行政權的違法濫權,也應該予以嚴加追究法律責任,不可寬待以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