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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網友吶吶溪先生對談「因果驗證」
2012/02/19 16:53:08瀏覽364|回應1|推薦6

由於先前討論到明星男校與女校學測成績的差異,議題轉向關於因果驗證的困難。我一方面引用 David Hume 、 Karl Popper 、 Thomas Kuhn 等一些哲學家關於因果驗證的主張,承認要驗證因果關係極為困難;但是,我又強調一種雙元性觀點,認為在一般日常的討論中,或可僅講求論述的可理解性 (reasonable) 。

網友吶吶溪先生回應表示了如下的意見:

「那幾位哲學家的思考方式有個共同點,而且也是他們最大的「問題」;那就是他們想涵蓋「所有的」情況;那當然會得到「因果無法被證明」的結論。物理和工程都是接受「誤差」的,統計更是。更重要的是,什麼理論能解釋什麼也都是「視情況而定」。」

「我完全同意很多社會學上的問題無法找出明確的因果,但是,第一那不代表所有的問題都不能,第二,因果並不代表「一對一」,一個果可以有很多因,雖然每一個因所佔的比重未必能被了解,第三,也是最關鍵的,就是「誤差」。如果凡事都要求「絕對準確」那就什麼事都不用幹了,恕我直言,我覺得這是那些哲學家向來最無聊的地方。如果科學家也都是用這樣的態度做研究,他們多半什麼事都做不出來,整天都把時間花在爭論「最嚴格的定義」。」

「社會學研究的困難在於變因太多與變因之間交互作用過於複雜,但是我不認為在社會學當中一些較小、相對較單純的題目也都完全不可解。」

「回到板主原先的問題,為何明星高校的男生表現比女生好?我覺得與其討論這個問題到底有沒有答案,不如著手去蒐集驗證所有假設所需要的數據吧?」

對於吶吶溪先生的費心回應,我非常感謝,同時我也再試做了如下進一步的申說。在許多點上,我與他的想法是一致的,下面的討論比較是針對有出入之處。有些出入其實很細微,只是它也可能因為不注意而被衍伸成更可爭議的問題。

關於哲學家的角色,我傾向給予較多的肯定。我不強調哲學與科學間的對立,而寧強調兩者間的互惠。哲學家也許顯得太執拗,但是,他們的執拗通常在他們的思想系統裡是有道理的,是不能隨意退讓或變通的。讓我們再談談 David Hume 。其實,他之所以說無法驗證因果,他是有前提的,因為他強調確定的知識只能來自感官經驗。但是人的感官經驗卻又總是有限的、零散的、主觀的,而且「因果律」又不是感官所能經驗到的事物。所以,康德才需要補上「先驗範疇」作為知識的另一前提。

Karl Popper 顯然是受到 Hume 的影響,所以對經驗歸納的方法也缺乏青睞。他認為經驗歸納的方法無法驗證理論,這一點我是同意的。我認為其理甚明。但是,他後續提出的否證 falsification 的方法其實也有問題,因為我們又憑什麼確認一個案例就能駁倒一個理論,那個案例如何確知不是例外?

話說回來,如果我們不強求一次性確切無誤的證明,就像吶吶溪先生所說:(不要)凡事都要求「絕對準確」。那麼,歸納法與否證法卻也都可作為漸進證明的一部分。而且,否證法其實也還是廣義的歸納。而他們都能漸進使我們確認因果。

總之,我對哲學家不像吶吶溪先生這樣反感。雖然我同意哲學家有時候太彆扭、太少彈性、太閉門造車、太重內在的系統完整性及邏輯的嚴謹性,卻又有時候對很基本的部分有盲點,但是我還是認為他們正是促進知識獲得確定性進展的重要助力。其實,科學家又何嘗不給人彆扭、少彈性、閉門造車的印象呢?哲學家只是更多思辯性、後設性,而少經驗性的探索。

我認為西方之所以不是只有「科技」,而有「科學」上的進展,部分原因恰是在於西方有哲學(以及與哲學有微妙關係的神學)。哲學不是與科學對立的勢力,而是科學家的諍友與助力,甚至是科學研究者的燈塔。西方的研究者,在相當程度上,正是藉著哲學思想的翼助,把研究變成具「科學性」,並建立起堅確的立腳地。

再說,一般的哲學家並不會說因果關係是「一對一」的關係。但不論是幾對幾,關鍵是要回到基本點:究竟所陳述的這個因果關係是否為真,還是虛幻想像?他們想要努力排除後者。但是,最後他們似乎都發現,無法完全排除。

是不是無法完全排除偽似的因果關係就不能確認因果?我想,這後續還有得爭吵。我先前就說過,我抱持雙元性觀點。標準嚴格有標準嚴格的道理,而放鬆也有放鬆的道理。

我想,我與吶吶溪先生其實真正的差別不大。最關鍵處在於如果要放鬆標準,應該放鬆到什麼程度?打個比方,吶吶溪兄認為:我們不必要求 100 分,可放鬆到 80 分;而我卻可能是說,何妨放鬆到 60 分。

我的真正意思也不完全是這樣。我認為應該進一步做出區分來,日常的討論與學術的研究,標準終究不可能相同。前者或可放鬆到 60 分,或者說,只要推論是 reasonable ,就不妨放行。但是,學術研究則要達到 80 分以上的標準。當然,所謂 60 分、 80 分,也只是個比喻,實際無從具體衡量,充其量是弄出一些指標來。

我實際上想要伸張的意見立場有二。

如果每個人都只提出籠統的推理,而無人進行精細嚴謹的研究,那會是遺憾的問題。但是,如果不准人提出較籠統的推理討論,意義又自不同。後者恐怕會限制了思想與靈感的發展。那也是一大遺憾。隨時有人提出其靈感想法,再由適合的人去進行嚴謹研究,這才是合理的狀態。如果有人說:你少在這裡亂說話,你應該先去做完研究再來說話。那恐怕就嫌要求過苛。

另外,如果限制關於兩性差異的討論,那也會是限制了思想的自由,也限制了可能的靈感創發,甚至也限制了可能的全體真正福祉的追求。

在關於此處知識論的議題之前,我們原本的議題是關於明星男校與女校學測成績的差異問題。有其他網友暗示,提出這樣的議題並不妥當。

我猜想,不妥當的議題是關於男女(能力)有別這個議題。

我回應表示,我花了許多筆墨所要強調的恐怕恰是相反的意見,我認為就是應該要討論,不應該避諱。至於結論為何,當然還是開放的。我先前只是試著點出可能的幾種結論而已。結論的「開放性」很重要,如果不保持開放性,那麼,我會贊成應該避免掀起相關討論。但是,如果對結論保持開放性,那就沒有太強的理由拒絕做相關的討論。

總之,如果有人說像性別差異(或是性別能力差異)這樣的議題是不應該討論的,對這種心態我表示不以為然。我認為這正是我所謂的「政治正確」式的觀點。政治正確本身其實未經深入檢討,它的真正作用是未知的。嚴格來說,所有的「政治正確」式的說法,背後都可能隱藏霸權,以霸權所定義的福祉來決定什麼議題適合討論。這些卻也都可能帶來扭曲的認知與實質的不利。

該網友表示,「學測成績不足以反映學習成果」。對此,我大體同意。或者,如果有人說「學測成績不足以反映學習能力」,我認為也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不贊成全稱式命題。學測成績的確不足以反映全部的學習成果或學習能力,但是,它有沒有反映「部分」的成果呢?而因為只是「部分」的成果就不值得討論嗎?部分又佔全體的多少比重呢?這些不需要去追究嗎?如果某種學測結果的男女差異具有普遍性與持續性,這不是一個很值得探索的現象嗎?

說到這裡,我認為還可牽涉到關於「平衡性」的問題,我們可能遇到太多的胡言亂語和偽似真理,以致真理不彰,所以我們要求說話要嚴謹。但是,我們也可能因為過度要求嚴謹,以致不敢說話,讓可能有的靈感也歸於無有。這也同樣令人遺憾。而且,也許我們在要求嚴謹的時候,是有選擇性的,違背我們常識的話,或是「政治不正確」的話,我們就覺得不夠嚴謹,就不應該說;而符合我們常識或「政治正確」的話,我們就不去要求其嚴謹性。最後,常識或是政治正確的論述就自然佔據了上風,主導了知識走向。

什麼才是最適切的平衡點?這種問題,我認為只能慢慢摸索而得。

PS:吶吶溪先生也討論到關於機率與因果的關係,這個議題很有意義,可能是個重要的突破點。但是因為牽涉面廣,希望有機會再另做討論。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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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613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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吶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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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
2012/02/20 14:32
承蒙板主把不才我的網名放在文章標題裡,實在慚愧。通常我在聯網看到有人名字被放在標題裡都是作者要開罵了,哈哈。不過板主向來溫文儒雅,所以看到自己的名字在新文章的標題倒也沒有緊張。
我完全沒有受過任何正式的哲學或是社會學的訓練,所以對於板主所言我無能提出太多意見;不過我小小的澄清一點,我並非對「哲學家」這個身分或是「哲學」這個領域有任何反感,相反的,我當年在高中時對哲學的興趣甚至大到曾經考慮過將來上大學是否要唸哲學系。後來我選擇物理並非基於飯碗的考量,而是確實因為物理帶給我的樂趣大得多。如果非要用「反感」這兩個字,那麼我有反感的只是「鑽牛角尖」的行為,研究,或是論理,這些行為,研究,論理可以是哲學,也可以是物理或是數學,更可以是社會學,心理學,或政治。
舉個物理學家費因曼在自傳裡談到的一個故事為例;他某次受邀參加一個座談會,來賓來自各行各業,座談會的主題是「我們要努力證明不同領域的人能夠彼此溝通」。費因曼覺得非常「受不了」;能溝通就能溝通,不能就不能,沒有什麼好去「證明」的。我對這類的題目也持同樣的看法:要嘛就是直接讓不同領域的人去溝通,溝通一次不成就再一次,再不成就第三次,直接從實際操作中學習溝通,而不是先去「思考」大家能不能溝通。再者,題目本身就定義模糊;不同領域的人要溝通什麼東西?就像大家說「夫妻要好好溝通」,可是有的夫妻談別的都很好溝通,談到小孩教育方法就劍拔弩張;有的則是碰不得金錢問題。所以我們在說「溝通」的時候,難道不用先搞清楚就什麼「主題」來溝通嗎?那麼不同領域的人要就什麼事情來溝通呢?
當然,我只是舉這個例子來說明我個人所不喜歡的「問題」的風格。換言之,如果要我去思考「明星高校的男學生成績比女學生好」是否能夠有答案,我寧可把時間花在思考「現在我有五個假設,要驗證這些假設的真偽所需要的資料為何?該如何蒐集?搜集到了之後該如何分析?什麼樣的結果能證明假設為真?什麼樣的結果可以否定假設?」,等到分析完成了之後我才會下結論。而且前提仍然是「根據目前我所有的資料,這是我得到的結論。」
換言之,如果某種哲學或形而上的思考對於指導我行動毫無幫助,我就不予理睬。但是請別誤解為我對哲學的態度是傲慢的;一點也不是。比如哲學對於「客觀」的見解,我其實是認同的。我認為絕對客觀不存在,我甚至認為絕對的自由意志也不存在。只是,我更重視的是如何把這樣的認知與理解應用在生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