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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延退更重要的事
2013/12/23 21:47:10瀏覽1077|回應0|推薦1

有比延退更重要的事
  為解決退休基金破產問題,考試院決定將公務員退休制度,由目前的85制,提高到90制,甚至於到95制。即以90制為例,未來30歲任公職的人,必須到60歲以上,才有資格退休。
  延後退休,雖然可以舒解退休基金的壓力,但勢必減緩機關的新陳代謝。當一個人久任一職,或者升遷機會渺茫時,不太可能有良好的工作熱忱,於是有人就會抱著不出差錯,能混則混、能閃則閃的態度,這也就是前(100)年8月,監察院王院長所痛批的:領九萬塊薪水的公務員,卻只做兩萬塊事的「詐欺犯」。
  依照機關編制的常態,除實際負責業務的科員、專員、科長及處長之外;大都設有:編審、秘書、專門委員、參議及參事等幕僚職位,其作用:一方面擔任輔助、諮詢、研究等工作,另方面作為人事疏解渠道,由於這些幕僚人員無須負擔太多的工作責任,或者基於某些因素,許多人安於現狀而無心再起,就在職業保障的情況下,逐漸成為機關沈重的負擔。
  過去,政府財政充裕,多養一些人,可以安定社會,也能降低失業率;如今,政府財政拮据,各項支出都要撙節的前提下,領九萬塊薪水,做不到兩萬塊事的「詐欺犯」,就顯得特別礙眼。機關內稍微用心的主管,都知道這些人在那裡?但大家不願得罪人,只好任由閒散終日,或擔任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最後日復一日、安安穩穩等待退休。
  提高退休條件,乃是大勢所趨。只是,今後公務員想要「升官」,恐怕難上加難!因此,考試院在決定延退的同時,必須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否則,解決退休基金破產問題,卻拖垮了國家的競爭力,熟輕?熟重?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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