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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谷歌玩改名、推新招 專家:都是為了賺你的錢
2021/10/30 05:51:13瀏覽418|回應0|推薦7

編譯莊蕙嘉/即時報導 2021-10-2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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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公司改名為Meta,宣稱要打造結合虛擬實境、擴增實境及其他新科技的「元宇宙」。(路透)

紐約時報報導,科技巨擘推出各種新話題或產品,其目的不外乎是「賣廣告」賺進更多錢。

谷歌和臉書是全球最大的兩家廣告商。紐時報導,谷歌母公司「字母公司」今年的營收中,約八成來自廣告,包括谷歌、YouTube及其他產品。臉書的營收中高達九成八來自廣告收入。

根據德國資料統計公司Statista,去年美國市場的數位廣告營收,谷歌占28.9%,臉書25.2%,亞馬遜10.3%,是美國市場前三強。

谷歌和臉書成為數位廣告巨獸,模式相仿;累積用戶並蒐集其數據,再利用這些數據吸引廣告主。加上數位廣告費用遠低於紙本和電子等傳統媒體,更容易吸引客戶。

而且數位廣告的運作高度自動化,透過分析用戶資料,包括性別、年齡、瀏覽的網站等,可以更精準的投放廣告。例如用戶搜尋「遊輪度假」,系統就會連續給你各家遊輪行程廣告。

傳統廣告的促銷手法,數位廣告一樣能做到。點選谷歌或臉書上的遊輪廣告,被導至遊輪公司並購買行程,可能得到通路的獨家優惠。

因此,保住並吸引更多廣告客戶,就能帶來穩定甚至更多的廣告營收,而這奠基於蒐集更多的用戶資料作後盾。

紐時報導指出,「大者恆大」,谷歌和臉書的例子可能激發漣漪效應,傳統媒體、娛樂事業等可能透過購併等手段擴大,或是如同臉書的元宇宙一般以新科技為號召,例如雲計算、自動車、人工智慧等,最終目的仍是廣告收入。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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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rlesyuen&aid=1700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