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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柯司法關說案,注定是一場政治公審
2013/11/04 01:04:56瀏覽1075|回應0|推薦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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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柯司法關說案,注定是一場政治公審】

當馬英九總統重手處理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包括我親耳聽到的民間耳語,其中一項就是未審先判。

這下可好,有些人突然變成了司法審判的擁護者,好似全部的事情都可以法官說了算。

那就請大家幫忙用力找一找,司法關說違反了哪條法律。

有直接相關的法律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但立法委員行為法是由立法委員組成之紀律委員會進行調查,最重懲罰也只有停權半年。根本由不得檢察官和法官進行追訴和審判。

就算立法院敢辦,老王、老柯連檢察長、法務部長都敢關說了,立法院的內部調查還能信嗎?即使是這麼可笑的法律,我也很懷疑哪個立法委員敢開第一槍要辦王院長和柯總召。

關說的人不會上法院,被關說的人呢?陳守煌、林秀濤、曾勇夫有機會上法院證明清白嗎?

很努力地查了,大約只有刑法125條第三款: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刑法125條成立要件必需要“明知”,但陳守煌和林秀濤一定會說“堅信”柯建銘沒有背信,就算有電話監聽內容佐證,陳守煌也會說老柯沒打電話來,他也是認為老柯沒背信。

即使陳守煌、林秀濤不犯法,但他們仍將接受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評鑑,但這個委員會真的不是法庭。

其他法條如貪污治罪條例更不適用了。要期約、賄賂或任何不當利益,王、柯的關說案真的只是賣個人情,人情“無價”,法律不罰

如果有人因此要用「關說不犯法」替王柯辯護,我只能罵無恥,但,「關說不犯法」是實話。王柯的司法關說案,本來就注定是一場進不了檢察署和法庭的全民政治公審。

這場全民公審,我們只能問自己──我願意忍受任何的司法關說嗎?

如果你我都認為不能忍受司法關說,我們還必需勇於負起公民責任,以行動把王金平、柯建銘驅逐出立法院。

對於那些喊著“未審先判”的蛋頭,我只能勸說:王金平、柯建銘在位的一天,你還相信司法公正嗎?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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