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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
2011/08/24 17:20:36瀏覽588|回應5|推薦29

﹝101大樓﹞

文學藝術貴在創新,剽竊抄襲非君子之為也。此理人人皆知,唯自古以來,抄襲者屢見不鮮,乃有謂「天下文章一大抄」之說,文人之墮落無行,莫此為甚。尤以「智慧財產權」日益受到重視、保障的今天,剽竊抄襲非僅道德有虧,更已觸犯法律,恐將吃上官司,豈可等閒視之!

遺憾的是,由於道德淪喪,加上網路發達,剽竊抄襲成風,幾乎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即連大學教師升等論文亦頻傳剽竊抄襲或以翻譯替代論述,遑論一般學生之書面報告,怎不教人憂心!數年前某大學女教師參加大報小說獎因涉及剽竊而被迫聲明「放棄」獎項,無獨有偶,二○○七年另一大報第三十屆文學獎新詩首獎作品,亦遭檢舉係抄襲自網路而取消其資格,在文壇與網路上,引起陣陣漣漪。雖然事發當時,沸沸揚揚,但人終究是容易遺忘的,過一陣子,不再引起大家注意,相信此一風波還是會歸於平靜的。只不過,將來若有「後繼者」舊事重演,我們也大可不必感到訝異。

「抄襲」表示人格破產,可恨又復可憐。記得大學時代,我也曾是抄襲的受害者。當時,在大學校刊發表文章,雖然沒有稿費,唯發表就是鼓勵,我依然甘之如飴。某日,於大報副刊讀到一篇文章,覺得十分眼熟,細讀之下,這不是之前自己發表在校刊上的作品嗎?居然一字不漏,完全相同!對此小偷行徑,既惱又氣,立刻去信檢舉,還附上校刊影印本。沒幾天,老編回信了,說查證無誤,確係抄襲,編者為自己「一時不察」而致歉,也扣發了稿費,且該刊日後將永不錄用此一抄襲者作品,編者同時發現,抄襲者乃同校女同學,為免影響一生前途,擬不公布其真實姓名,特請求同意並予原諒。既然老編已出面處理,我當然未便繼續追究。相信經過此次教訓,這位女同學應該永生難忘,不會再抄襲吧?而意外的收穫是,此一事件倒也帶給我跨出校園的信心,開始放膽對外投稿,居然成績不惡,大大激勵我走上寫作之路。

關於投稿,老編胡秀曾提出「三不」和「唯一」跟文藝作者共勉,即「不為稿費而寫」、「不受編者指使」、「不寫不願寫的作品」,以及「唯忠於藝術的奉獻」。果真有此信念,應該就不再發生令人遺憾的抄襲事件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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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福 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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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不少
2011/08/26 17:42
我也可以小聲的說 me too

問題是受害者要如何調適心情或主張權利

當然也可 ㄚQ 一點的說.......不遭人抄非佳作

總之   很傷腦筋
歐宗智(ccpou) 於 2011-08-26 17:56 回覆:
不知該不該恭喜呢?!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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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掃地
2011/08/26 15:18

的確是地  連鄙人的鄙文都曾發生全篇有三分二被拿去"組合"的事情

春衫兄常去拜訪的某女性美食版主  其同樣有一文竟被某知名旅遊作家拿去"整容"  還克復襄陽哩  簡直信譽掃地  如文思真遇到瓶頸  可考慮先休養一段時日嘛

現代的大學生品質良莠不齊  網路文章隨手取來當成作業  有部份品格不錯的 則事前會徵得同意  但僅是少數

 


Erise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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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抄襲
2011/08/24 22:04

數年前我的文章也曾被抄襲,還發表在報章上,但她並不承認,只說是「有感而發」

(大概除了張三改成李四,小花改如花,文章內容太過雷同了!)

更好笑的是抄襲的這位朋友,現在任職教職教「寫作」

在報章雜誌也常見她發表的文章,

至今我得不到這位朋友的致歉,

希望今日的她了解什麼教「抄襲」,而什麼教「有感而發」


如果寫詩不會讓我更快樂~
總有一日詩會成為無聲的
嘆息~
歐宗智(ccpou) 於 2011-08-25 11:27 回覆:

全文或整段照抄

罪證確鑿

有時經過整理襲改

就較難認定了

教寫作而淪落至此

真是諷刺!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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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 知 識 界... 學 院 裡 也 常 發 生 引 用 不 列 姓 名 著 作 那 就 是 違 法 ...列 下 來 則 為 光 明正 大 之 美 事 !
2011/08/24 21:32
 
歐宗智(ccpou) 於 2011-08-24 21:36 回覆:

學界抄襲歪風

令人搖頭!


螞蟻蝴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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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2011/08/24 19:35

抄襲者不願花腦筋創新

或自卑於自己無才......

心態讓人匪夷所思......

歐宗智(ccpou) 於 2011-08-24 21:38 回覆:

既非逼稿

何苦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