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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請假250天
2009/12/11 10:25:06瀏覽1496|回應1|推薦14

國中行政人員一年請假250日,這樣的狀況在一般私人企業應該很少見,這樣的狀況大概真的只有在公家單位會存在吧!且這樣的事情不是一兩天的短期現象,一年250天真的很高,畢竟一年的工作日曆天可能不過260多天而已,怎麼會請到250天,這點我也很好奇。但最令人好奇的是該校能夠忍受至今也算是奇談。

依照一般企業而言,所有的請假全依照勞基法規定,公司規定不能比勞基法苛刻,只能比勞基法好,這樣就不算違法。倘若真的碰到因病需要長期請假休養者,企業一方面要顧慮生病員工的身體狀況與感受,提供適當的協助,另一方面也得顧及公司作業正常,因此絕對不可能放任生病者,想請假就請假,因為這樣的方式,不但對企業不好,對生病員工也不是最好的方式。

如果真的遇到像該國中行政人員同樣的病況及身體狀況,依照我們人資人員的建議,會建議該人員在請滿30天半薪病假後,及相關在規定內可以請的假別都請完後,可以考慮建議該員先辦理留職停薪養病,或非住院病假一年,一方面可以讓這位同仁放心在家休養,直到身體恢復再復職,不需要一邊煩心公事,一邊又得時時三天兩頭請假。另一方面,可以讓企業主在該員休假或留停期間,臨時聘用一個人力來接手所有相關工作事務,以免造成代理人長期作業負擔,及也可避免相關作業被延誤。

雖然看來法規規定該行政人員到目前為止並不算違法或亂紀,一切看來都有符合規定,但是實際上的作業,卻真的造成許多困擾與延誤。代理人也無法完全代理其三天兩頭的休假,況且代理人也是人,也許要請假休息,一旦她的代理人也休假,他又臨時因身體不適請假時,所有的作業就隨之停擺。

也許這樣的公務人員請假現象,並非特例,只是沒被人揭發出來吧!但無論如何,應該好好檢視一下這樣的請假規定與辦法,實際運作時,還是得依照實際狀況協商調整,以免影響正常作業。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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