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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4 16:11:17瀏覽903|回應1|推薦29 | ||||||
看著最近這則被指為無照保母導致托嬰致死案例時,我媽突然有感而發說『有執照的保母照顧就會沒問題嗎?第一次當媽媽的難道還得先去考照才能照顧小孩?』老媽的語出驚人,讓我想到我怎從沒想過這樣新聞的因果謬誤問題呢?是不是湊巧幾次猝死案都巧遇無照保母,才讓大家認為『有照保母』很重要? 台灣雙薪家庭日益增多,家裡的媽媽多半也是職業婦女,得外出工作,因此家中小孩的托育成為父母能安心工作前最重要的事。 年紀稍大的學齡兒童,可能白天在學校上課外,放學後就轉戰到校外安親班、課輔班,打發時間等待父母下班接他們回家。 年幼的嬰幼童,可能就得找保母或相關機構作全日托育,媽媽才能安心上班。隨著托育的情形日益增加,近年來保母虐童、或托育致死的案件也層出不窮、此起彼落的發生。而每次一旦有嬰兒因在托嬰處致死後,第一時刻所爆發出的問題都是『無照保母托育』,難道『有執照的保母』就可以確保嬰兒安全無虞、不猝死? 其實,大家都知道新生兒、嬰兒的猝死機率向來都不低,因此即便是親生父母照顧、或親生爺爺奶奶照料,都還是時有猝死悲劇發生。而嬰兒猝死的原因,多半以呼吸道受阻為最常見的現象,因為可能是趴睡所致;或因為喝奶後沒有處理妥善,噎奶窒息等等情形都是有可能的。而要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只能靠照顧者的細心、多心、用心,才能在第一時間發現嬰幼兒是否有異常現象,才可以即時處理。 所以,我反而覺得家長在找托嬰對象時,該評估的重點似乎不該只有『執照』,而該審慎評估您想托嬰的對象,總共有多少保母人力照顧多少嬰兒,每個嬰幼兒所被分配到的人力是否足夠?這個托嬰場所所托育的是否全為同齡嬰幼童,還是有年紀稍大的幼童,因為會跑跳的幼童狀況往往比較多,也比較會分散照顧者的注意力,可能無法較為專心照護嬰兒,這部分反而是托育前該注意評估的。一個人照顧兩個嬰兒,或許還游刃有餘。但一個人若同時得照顧3個以上的嬰兒,我想即便是一個有照保母他就算有10隻手,都還是有極大風險,因為他一個人只有一個心、一個腦,如何同時思考超過3個以上小孩的多種狀況呢? 所謂的『意外』就是『無法意料之』,因此只能在事前盡力做好『防患於未然』,審慎評估托嬰對象、環境、場所、人力配置等,有時間多去現場觀察保母們怎麼帶小孩,很多時候很多悲劇都可因此減少、杜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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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