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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花,你將收穫雨
2009/07/29 22:40:58瀏覽205|回應0|推薦0
 

 

落淚前留下身影,將昨天埋在心底,有個輕鬆的開始。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只是,愛你,卻不能與你在一起。一如愛那原野的火百合,愛它,卻不能攜它歸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繾眷;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穫雨;錯過她,我才遇到了你。繼續走吧,你終將收穫自己的美麗。

 

  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騷擾範圍之廣,等於古代的「誅九族」,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後來他親自去懇談和解時才發現,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人──她自己有新歡,但就是不讓他輕鬆讓他如意。新的已來,舊愛還不願割去。

 

  最近還有一個令人震驚的例子,一位在婚姻關係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導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她失去工作,嚴重地破了相,更必須撫養兩個孩子,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繼續傷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來傳話:「現在你沒人要了吧,我還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帶回來……」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醒的強烈佔有慾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慾,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以至走向極端。也許他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但是在他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罷了。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原本想像中的那麼好。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所喜歡的人在一起,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更有甚者,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雖然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快樂。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為何從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誰的,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輕鬆地面對,即使有一天放棄或者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所以有時候,有些人,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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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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