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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過健保卡領現金 涉詐領保費密醫行為
2016/03/12 09:05:29瀏覽6|回應0|推薦0
藥局過健保卡領現金涉詐領保費密醫行為

新北市板橋區有藥局涉嫌在網路PO文,以每次180元代價徵求健保卡,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今(6)天會同警方前往稽查,當場查獲2名民眾沒看診,卻提供健保卡過卡,並開出14顆安眠藥。社群網站打工版上出現一篇「誠徵過健保卡領現金」的文章,內容指出板橋區有藥局新開幕,為了衝高人氣,徵求民眾「打工」提供健保卡,每次可領取180元,引發網友熱烈討論。PO文立刻被衛生局盯上,今天稽查人員會同警方及健保署前往松柏街的藥局,釐清是否涉及詐領健保費及追查藥品流向。衛生局調查發現,這間藥局去(104)年10月開幕,張姓負責人透過陳姓掮客收取民眾健保卡,調劑第4級管制藥品安眠藥交付給陳姓掮客,再由陳姓掮客發給提供健保卡的民眾180元。根據健保署的資料,該藥局健保申報費用有大幅成長趨勢,3個月來,申報費用從13萬成長到23萬,是否涉嫌詐領保費將進一步調查。衛生局表示,管制藥品須有醫師處方,才能由藥事人員調劑供應,張姓藥師開出的14顆安眠藥屬處方藥品,沒有醫師開出處方籤不得調劑,行為不僅已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而藥師未持有醫師執照,卻擅自開立處方箋,涉及從事密醫行為,將依違反醫師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至150萬元罰金。衛生局呼籲民眾,如果發現醫事機構無看診事實,卻直接要求民眾過健保卡,可向健保署或衛生局提出檢舉,民眾也不應貪小便宜、以免觸法。

新聞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藥局過健保卡領現金-涉詐領保費密醫行為-175225222.html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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