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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及蜜友(三十歲之前) 2/2
2011/08/24 09:41:22瀏覽853|回應1|推薦3




胡適在美國讀書一共七年(1910-1917)﹐前五年在康乃爾大學﹐後兩年在哥倫比亞大學。這段時間胡適的日記又稱為“藏暉室〔答記〕記”或“胡適留學日記”﹐是現今胡適日記裡最完整的一段。在康乃爾大學的頭一年半﹐胡適在農學院﹐修植物學﹑化學﹑氣象學等科目。胡適相當用功﹐第一年文平均成勣在85分以上。胡適不是農家子弟﹐所以算是從頭學起。有一次農場實習教洗馬加轡﹐胡適和老師說﹕我們中國種田﹐是用牛不用馬。老師說﹕不行。所以胡適只好乖乖學洗馬﹐還挺有興趣的。到了第二年﹐因為第一年的得成勣﹐可多選兩學分﹐胡適除生物學﹑地質學外﹐加選一科種果學。沒想到這科加選居然促使胡適改行。原來種果學有一個禮拜是蘋果分類實習﹐一共40種不同的蘋果擺在桌上要分。老美同學都是農家子弟﹐看一眼就知道蘋果名稱﹐可憐胡適以前連蘋果大概都沒看過﹐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分照手冊分了20個﹐而且大部份還是錯的。胡適當天晚上想﹕我花了兩個小時﹐到底學到了什麼﹖中國連蘋果的種子也沒有﹐學這個有什麼用﹖

農學對胡適來講﹐一點吸引力也沒有了。而他對文學哲學的興趣﹐已經在頭一年顯露出來。除了本科以外﹐胡適常常在讀“課外書”﹐包括詩經﹐說文﹐哥德﹐莎士比亞等等﹐還寫了一篇“詩三百篇言字解”。這是胡適第一篇學術論文﹐後來蔡元培就是看到這篇文章﹐請胡適到北大教書的。1912年春﹐胡適轉到文學院﹐讀起哲學﹐歷史﹐政治﹐文學﹐才算得心應手。胡適也在這個時候﹐開始他的“演講生涯”。原來在1911年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成立﹐美國各地對這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極有興趣﹐胡適常常應一些社區之邀﹐和美國大眾講解中國的革命政府。胡適越講名氣越大﹐到了應接不暇的地步﹐有關中國的題目﹐都來找胡適講。胡適為了充份準備﹐常常耽誤學業﹐還間接造成後來他轉學哥大。雖是如此﹐胡適並不後悔﹐他始認為公開演講是一個很好的訓練﹐強迫他組織自己的感想﹐知識﹐也鍛練自己的膽識和寫作能力。為了對他要表達的題目了解更清楚﹐就必須對有關的知識加以研究分析﹐並且用合乎系統和邏輯思考的方式表達出來。從這個時候開始﹐胡適就對演講樂此不疲﹐興趣達四五十年不衰。

1902年 约翰·杜威

1914年六月﹐胡適在康乃爾大學文學院畢業﹐繼續念哲學研究院﹐一年之後轉學哥大。胡適轉學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到處演說的“後遺症”﹐校方認為胡適花在演講的時間太多了﹐以致荒廢學業﹐所以不准他延長獎學金。另一個原因是胡適因為演講太多﹐在小城綺色佳人儘皆知﹐訪客日日不斷﹐大有“買藥女子皆識韓康伯”之慨。胡適想“萬人如海一身藏”﹐跑到紐約這般大城市就可以“藏身”了。當然胡適到哥大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哥大在學術界的聲望極高﹐胡適要念的哲學更是其中翹楚。這裡頭有大名鼎鼎的杜威﹐在胡適轉學到哥大後﹐就成了胡適的指導教授。胡適在哥大待了兩年﹐1917年五月結束學業。所以胡適的博士學生生涯﹐連在康乃爾的一年算在內﹐一共只有三年﹗

這七年的留學生活﹐對胡適一生的影響非常大﹐許多胡適的“基本信念”﹐都在這個時期成型。所以在談胡適回國擔任北大教授﹐“暴得大名”(胡適語)之前﹐這兒先來談談這七年裡“胡適思想”的歷程﹐和一些耐人尋味的故事。

胡適一生不信鬼神﹐不信宗教。在他十一歲讀朱子小學裡司馬溫公的“家訓”和資治通鑒裡范縝的“神滅論”時﹐這個思想就已形成。但是在胡適在出國的第二年暑假參加基督教夏令營時﹐聽人講道﹐大為感動﹐願為一個基督徒。然而後來胡適又回到自己的信念裡﹐他認為當時他們用“感情的”手段來“捉人”﹐而造成自己情緒上的“反動”﹐對這種“把戲”“深恨之”。

胡適還有一個很有趣的“無後論”﹐認為當時中國人為了傳宗接代﹐造成了社會上的許多流弊﹐如男人娶妾﹐生育太多﹐男尊女卑等等﹐並引用培根的話﹐認為一個男人娶妻以後﹐大概一生就差不多了﹐再難有大作為﹐世上有大成就者﹐多是不婚無子之人。是以胡適主張無後﹐就算有後﹐財產也不傳子孫。在留學日記裡﹐還有列“近世不婚偉人”十三個。其實胡適早在“競業旬報”的時代﹐就有同樣的論調﹐他不是真要人“不婚無後”﹐而是要人以“社會”為妻為子﹐努力貢獻社會。當然胡適自己後來也結了婚﹐有了小孩。胡適也無可奈何﹐寫了一首詩“我的兒子”﹐開頭就說﹕“我實在不要兒子﹐兒子自己來了。無後主義的招牌﹐于今掛不起來了。”

胡适的星星之一:扑朔迷离的罗慰慈(杜威夫人)

在這段時期裡胡適也培養出對政治的興趣。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是他對政治關心的開始﹐而那一年適逢美國的大選年﹐威爾遜﹐塔虎托和老羅斯福三強鼎立﹐是美國最精彩的大選之一。胡適當時在修一門“美國政府與政黨”﹐教授要全班同學每人訂三份立場不同的報紙﹐並擇定一個候選人作為支持對象。胡適選定老羅斯福﹐還去聽羅氏的演講。當天羅氏恰好遇刺﹐子彈在身中﹐但羅氏仍演說65分鐘後﹐才延醫疹治﹐胡適非常佩服。胡適曾發起“政治研究會”﹐並擔任過世界學生會會長。不只如此﹐他對當時轟動一時的“宋教仁”案也極關注﹐在日記裡幾乎收錄了所有有關的電文。

1914年歐戰爆發﹐胡適極為關注﹐並且認真的思考“和平主義”和“世界主義”。一年後日本對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海外留學生群情激憤﹐主張對日宣戰。即使在這個時候﹐胡適還是不肯接受戰爭。他寫了一封公開信﹐張對日宣戰。即使在這個時候﹐胡適還是不肯接受戰爭。他寫了一封公開信﹐冷靜的告訴大家中國根本不是日本的對手﹐真打下去﹐中國必定慘敗﹐那些誇夸大言的人﹐都將是中華民族的罪人﹗

胡適當時的想法﹐和他早年對老子“不爭”哲學的信仰很有關係。胡適雖然說
後來他的想法改變了﹐但事實上這個“理智的愛國主義”(李敖語)在胡適心
中一持續到後來的抗戰前﹐甚至持續到他晚年在台灣對“自由中國雜誌”的態度﹗

胡適的叁個月亮之一:韋蓮司

當然﹐胡適的留學生活並不是全然如此嚴肅的。他也曾四處遊玩﹐但僅限於美東地區。對於美國這個國家﹐他很仔細的觀察﹐對於宗教﹐社會﹐家庭﹐胡適都以自己的中國背景加以分析比較﹔對於自己的國家﹐除了政治以外﹐對漢字的改良﹐文學的改革﹐都有獨到的意見。胡適也常作詩﹐這些在“留學日記”裡﹐有很完備的記載。由於胡適四處演講﹐發表文章﹐中外朋友都多﹐算得上是留學生裡的風雲人物﹐單看他在1916年一年內﹐收到1210封信﹐寄出1040封﹐就可以想見他多麼的“不務正業”。在這段期間內﹐胡適先後對兩個女子動過感情。第一個是美國女友韋蓮司﹐另一個則是中國才女陳衡哲(莎菲)。

其實胡適是很傳統﹐也很“放不開”的人。在康乃爾四年大學生活﹐他一次也沒去過女生宿舍找過朋友。這位韋蓮司小姐﹐是個很不拘小節的人﹐在二十世紀初的美國﹐她的談吐穿著都算“驚世駭俗”﹐但才子胡適偏偏就欣賞她﹐兩年裡寫了一百多封信﹐韋蓮司保存這些信函達五十多年﹐直到胡適死後﹐全數寄給胡夫人。胡適和韋蓮司的關係到底如何﹐沒有一個定案﹐但胡適本人是否認其中有戀愛的。

任鸿隽与陈衡哲在中国科学社第一次年会上

胡適與陳衡哲則是文學結緣。1916年夏﹐胡適和朋友們的“白話論戰”是與陳衡哲通信的開始﹐五箇裡通了四十多封信後﹐才見了一面。以兩人絕高的才情﹐當真是天生一對。但是當時陳衡哲已是胡適好友任叔永的女友﹐胡適字早訂過親﹐進一步的感情當然是不可能了。後來胡夫人江冬秀生了一個女兒(後麼折)﹐胡適取名為“素斐”﹐音近陳的英文名莎菲﹔陳衡哲回國後寫了一篇小說“小雨點”﹐有一章隱約引射到她和胡適的感情﹐發表前被胡適看到﹐堅持要她修改那一章。這些都可以證明胡﹑陳之間互有心意。然而胡適還是否認﹐一直到四十多年後﹐他還堅持陳衡哲當年是抱“獨身主義”的。

胡適的叁個月亮之一:韋蓮司


胡適的博士論文題目是“中國古代哲學方法之進化史”﹐因為胡適在哥大的生活實在太忙﹐要演講﹐投書﹐“談戀愛”﹐還在最後一年掀起了文學革命(後述)﹐一天到晚和朋友辯論﹐寫白話詩﹐“撈魚摸蝦﹐耽誤莊稼”(唐德剛語)﹐論文只寫了9個月(243頁﹐9萬多字)就匆匆交稿﹐在1917年5月參加博士口試。依哥大當時規定﹐考後的結果有三種﹕小修通過(就是過了)﹐大修通過(保留通過﹐論文修改後還要再考一次)和不通過。“過了”以後還要自費印100本論文﹐繳出後才能拿學位。胡適很不幸的考了個“大修”﹐所以1917年胡適回國時﹐是沒有博士學位的。然而胡適那種讀書人的“頭巾氣”很重﹐在日記裡還是寫“5月22日﹐吾考過博士學位最後考試”﹐這倒不是要騙自己﹐而是要面子﹐因為胡適的留學日記到後來﹐除了給自己留記錄外﹐還在“新青年”上發表﹐根本是寫給別人看的。胡適又不願意說謊﹐就狡滑的用“考過”代替“通過”﹐寫在日記裡。然而胡適沒改論文﹐也沒再考一次﹐是年6月就離開美國了。這裡的原因是﹐當時胡適已經在國內發表文章﹐並得到北大的教授聘書。是在哥大再熬兩年﹐還是回國干番事業﹖胡適當然選了後者。兩年後胡適在哥大的指導教授杜威到中國訪問演講﹐胡適已是中國學術界的風雲人物﹐杜威也深以有胡適這般的學生自豪。其實胡適的論文開中國哲學史研究之未有﹐質量沒有問題﹐問題在他的論文“氣魄太大”(唐德剛語)﹐和論文“小題大作”的體例不合。後來杜威在中國﹐發現他當年“當掉”的學生有如此聲勢﹐於是將“大修”改為“小修”﹐算是對當年“誤殺”的彌補。一直到1927年﹐胡適帶著在上海印刷的100本論文﹐再臨美國﹐補辦手續﹐才取得博士學位。對胡適自己而言﹐這件事還是一生中的一個遺憾﹗

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


胡適在1917年7月回到中國﹐在上海待了12天﹐就回績溪老家。老母肄門而望﹐盼了7年﹐終於盼到兒子學成歸國。當時胡母臥病已久﹐活著能看到胡適回來﹐心裡非常安慰。胡適在家鄉待了1個月﹐在8月底動身前往北京大學擔任哲學系教授。離開家鄉前他曾去看未婚妻江冬秀﹐當時在江家﹐樓上樓下暗裡都擠滿了人要“看戲”﹐江冬秀害羞不肯和胡適見面﹐胡適非常“紳士”﹐不但沒有勉強﹐第二天還寫了一封信給未婚妻﹐抱歉讓他為難。

9月20日北大開學﹐胡適教授開一門“中國古代哲學史”﹐開頭第一章以“詩經”作時代說明﹐從周宣王之後開始講起﹐把這一般“滿腦子三皇五帝”的學生聽得張口結舌﹐因為上個學年的教授陳漢章從“伏羲”講起﹐一年才講到商朝“洪范”﹗當時胡適才只有27歲﹐許多學生瞧不起他﹐這些學生裡有後來成為史學家的顧頡剛﹐他聽了幾次課﹐聽出道理來﹐跟同學說﹕胡適讀的古書是沒有老教授多﹐但是他用新方法來研究老問題﹐裁斷上是足以自立的。殺時傅斯年(後來曾任台大校長)是中文系裡黃侃教授(章太炎之高足)的得意弟子﹐和章﹑黃一樣是“守舊派”的。傅斯年當時和顧頡剛同住﹐聽顧一力稱贊胡適﹐跑去旁聽﹐也是大為嘆服。後來北大學生辦“新潮”﹐和北洋政府抗爭﹐傅斯年就是其中主將。胡適在北大的名氣越來越大﹐名聲也相當好﹐新派人物崇敬他沒話說﹐連舊派人物也很尊敬他。胡適的演講又開始“應接不暇”﹐訪客不斷﹐有要文章寫序的﹐有要改稿的﹐當然也有來“看胡適”的。胡適後來在北大開課都得要用最大的教室﹐因為旁聽的人太多。這些旁聽的學生荔﹐就有北大的圖書館事務員毛澤東。

胡适的星星之一:死心塌地的哈德门夫人

然而胡適之所以回國後“暴得大名”(胡適自語)﹐最初的原因是他的“文學革命”。白話文學運動在中國近代史上有極深遠的影響﹐在這兒宜將其因果作一個交代。

早在胡適出國之前﹐中國就有白話報紙﹐胡適也寫過白話文﹐但當時沒有人認為白話是“文學”﹐更沒有人以為白話可以作詩詞戲曲。這個觀念是胡適第一個提出來的﹐所以胡適絕對是白話文學的第一人。而這驚天動地的白話文學運動﹐卻是在很偶然的情形下發生的。當胡適還在哥倫比亞大學﹐1916年春時﹐他就有“活文學”的想法﹐認為文言文已是半死的文字﹐白話文才是活的文字。白話可以產生第一流的文學﹐不但如此﹐而且白話作的小說詩詞﹐戲曲早已存在﹐這些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文學。此說一出﹐胡適的朋友大多不以為裙﹐在哈佛大學的梅覲莊尤其反對。大家開始筆戰。到了夏天﹐出了一件小事﹐居然成為“文學革命”的“導火線”。

韋蓮司和曹誠英只是月亮 胡適還有好幾顆星星


1916年7月8日﹐胡適的朋友任叔永﹑陳衡哲﹑梅覲莊﹑楊杏佛等到綺色佳附近的一個小湖玩﹐不料天降大雨﹐船差點兒翻掉。事後任叔永有詩記其事﹐並寄給在紐約的胡適看。胡適以為其中有現代文字﹐也有陳腐的死文字﹐讀起來非常不舒服。回信給任叔永﹑梅覲莊看到﹐都是憤憤不平﹐梅覲莊更寫了一封措詞激烈的信給胡適﹐說文字必須經第一流的文學家﹑美術家鍛練琢磨﹐才成文學﹐白話不過是“俗字俗語”絕不成文學。

胡適接到信後﹐一時童心大發﹐寫了一首詩“答梅覲莊”。胡適一生寫了很多首詩﹐而這是第一首白話詩﹐也是最長的一首詩(一百多句)。此詩一出﹐胡適的朋友全氣得跳腳﹐為什麼呢﹖就來看幾句吧﹕

“人閑天又涼﹐老梅上戰場。拍桌罵胡適﹐說話太荒唐﹗說什麼中國要有活文學﹗說什麼須用白話作文章﹗。。。若非瞎了眼睛﹐定是喪心病狂﹗”

“老梅牢騷發了﹐老胡呵呵大笑。且請平心靜氣﹐這是什麼論調﹗文字沒有古今﹐卻有死活可道。古人叫作欲﹐今人叫作要。古人叫作至﹐今人叫作到。古人叫作溺﹐今人叫作尿。。。。古人乘輿﹐今人坐轎。。。若必叫帽作巾﹐叫轎作輿﹐何異張冠李戴﹐認虎作豹﹖。。。”

當然胡適並不是全詩都在“打油”﹐胡適清楚的說明﹐文字有死活﹐現代的人就要用現代的文字來作文章﹐讓大家都讀得出﹐看得懂。讓我們就來作文學家﹑美術家﹐把白話拿來鍛練琢磨﹐出幾個白話的囂俄﹐出幾個白話的東坡﹗

於是在胡適當留學生的最後一年﹐除了自己的論文外﹐“文學革命”成了他胡活的重心。胡適一方面在前人作品裡找白話詩詞﹐以支持他“白話文學”的理論﹐一方面身體力行﹐自己開始大作白話詩。在他最後一年的留學日記裡﹐處處可見詩作。有的套用舊詩詞的格式﹐有的則是毫無拘束的新詩。後者後來多被胡適收入“嘗試集”中。

胡適提出“文學革命”的口號﹐其實真正的內涵﹐就是要“語文一致”﹐我們如何講話﹐就如何作文﹐文章讓人看得懂﹐說得出意思﹐不用加“註釋”﹐所謂“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在1916年8月﹐胡適首次提出著名的“文學革命八條件”﹕

不用典
不用陳套語
不講對仗
不避俗字俗語
須講求文法
不作無病呻吟
不摹仿古人
須言之有物

是年11月﹐胡適將自己對文學革命的意見﹐和他和朋友討論的心得﹐總結為一篇文章﹐在第二年一月的“新青年”上發表。由於顧慮到國內守舊勢力很大﹐加上胡適當時在國內沒什麼名氣﹐他也不是那種“譁眾取寵”的人﹐所以這篇文章相當謙虛--“文學改良雛議”。然而這篇文章力量之大﹐造成了民國初年的“新文學運動”﹐徹底改變了中國千百年來“語﹑文分家”的文風。現代文學史的文獻裡﹐這篇當數第一。當時新青年的主編陳獨秀對新文學的形式結構﹐還很疑惑﹐看到這一篇文章後﹐再無懷疑﹐再下一期新青年裡發表“文學革命論”﹐盛稱胡適為文學革命“首舉義旗之急先鋒”﹐並激烈表示“余甘冒全國學究之敵﹐高張文學革命軍大旗﹐以為吾友聲援。”不只陳獨秀﹐連古文家錢玄同也贊成新文學的主張。1918年﹐新青年開始登載白話文﹐並採用胡適最先提倡的新式標點。4月﹐胡適已任教北大﹐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說明文學革命的目的﹐是要用國語來創作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才有文學的國語﹐如此“國語”才是真正的國語。5月﹐魯迅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在新青年發表。青年學生爭先購閱﹐新青年大為轟動﹐一改剛創刊時的蕭條景象。

胡适受志摩所托照顾陆小曼 反与小曼擦出火花

白話文學運動﹐在1920年政府宣佈將國校教科書逐步改為白話文後﹐得到了最後的勝利。然而﹐自20世紀初期初有白話報開始﹐為什麼要到胡適等人大力鼓吹下才成功﹖這裡的原因有不只一個。辛亥革命後﹐雖然各地戰火不息﹐但是各項實業次第展開﹐雛型的中產階級已經產生。這些人的數量雖然佔全中國人口比例甚小﹐但在社會上的活動力及影響力確很大。白話文好寫好懂﹐因此因緣際會﹐成為中產階級和知識份子的大眾傳播工具(那時主要是報章雜志)。白話風行之後﹐新思想﹐新觀念更容易傳播﹐更擴大了上述階層的人數白話的“市場”就越大了。除此之外﹐胡適﹑陳獨秀等全力推展白話文﹐是高級知識份子“走下台階”和所謂“不登廟堂”的玩意兒打交道的第一次。當時的學術界﹐幾個近代最有影響力的人物嚴復﹑康有為﹑章太炎﹑梁啟超都健在﹐梁才四十多歲。然而﹐這些學者卻都已從第一線退下來﹐在學術上算是“功成身退”了。而胡適回來﹐先以白話文學運動“暴得大名”﹐繼而首度用西方哲學的方法整治漢學﹐後來又開考據通俗小說及佛經的先河﹐順理成章的填補了這段空白。而胡適最為老輩學者稱道的﹐是他的“舊道德”幾無可議。他在1917年12月不背婚約﹐和江冬秀結婚﹐較之陳獨秀到妓院鬧場﹐胡適自然成了新學者裡的第一人。

如果胡適僅以白話出名﹐那他在學術界的影響力就很有限。胡適自己也了解這一點﹐在北大他以新觀念﹑新方法把舊學“貫穿”起來﹐建立了一個新系統。1919年2月﹐“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出版﹐轟動學界。胡適花了很多精神在古書的校勘﹑考證﹐即是對當時舊派學者的回應。他的舊學火候縱有不足,但是新穎的考證方法加以彌補﹐不但舊派學者做不到﹐當時也從來沒有人這樣做過。尤其以邏輯方法治“墨經”﹐更得時論推崇。蔡元培贊之“不讓乾﹑嘉學者”﹐連當年影響胡適最大的梁啟超﹐這時反而受到胡適的“刺激”開始重理舊業。1920年代初期﹐梁啟超出版“清代學術概論”﹑“先秦政治思想史”和“墨經校釋”﹐都是因胡適的刺激下寫的。1922年秋﹐粱啟超在北大演講“評胡適之中國哲學史大綱”﹐事先在報紙上登廣告﹐說凡欲往聽者當備該書一冊﹐一時坊間所有存書頓售一空﹐胡適看在老前輩的面子上﹐第二天和梁一起參加。在“清代學術概論”中﹐梁啟超說﹕“而績溪諸胡之後有胡適者﹐亦用清儒方法治學﹐有正統派遺風。”

胡適當時才三十歲﹐已經“名滿天下”﹐各方迎迓。上海商務印書館邀請他來主持。編輯主任高夢旦說﹕我們缺少一個眼睛﹐希望胡適能來作商務的眼睛。胡適考慮之後謝絕了(後推薦王雲五﹐創造了商務的輝煌時代)﹔北洋政府請他任教育部次長﹐他更不干﹐只有北大教務長﹐是被選出來的﹐力辭不成才勉強作了。胡適的想法是﹐他才三十歲﹐要干自己的事業﹐他可以有十年﹑二十年的工夫來“著書立說”。胡適並和朋友約定﹕20年不干政治﹐20年不談政治﹐從文化著手﹐從教育做起。

然而﹐天不從人願。就在胡適30歲這一年(1919)﹐發生了兩件重要的事﹐加上後來國內大環境的變動﹐和胡適自己的熱心腸﹐胡適終於提起筆來﹐開始論政。“約定”的20年後﹐終於步入政治。30歲對胡適恰是一個分水嶺﹐30歲前的故事已經講完﹔30歲之後﹐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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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英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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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14:05
喂,這太過分了,抄人家的東西,也不把原作者的名字放上來!

我就是原作者,1993年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