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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蘋果一口,價值上百億
2012/02/22 14:08:54瀏覽2903|回應11|推薦21
最近有個新聞很有趣,有看到一個網友稱他為「台灣之光」,那就是蘋果與唯冠的商標官司,據說此官司已朝向和解方向,唯冠開價大概是4億美元,這也是台灣廠商告贏蘋果的一個先例。

故事是這樣的,引用「苹果换律师事务所:唯冠全程参与iPad商标转让」如下:
  2000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
  2009年﹐蘋果通過IP公司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得臺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標。但因大陸iPad商標的所有權並不在臺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隨著蘋果iPad進軍大陸市場﹐雙方糾紛產生。
  此外﹐2009年底以8大銀行為代表組成的債權人會議決定對唯冠進行債務重組﹐和君創業公司擔任了唯冠科技的債務重組顧問﹐2010年和君創業推動唯冠的8家債權銀行聯合起來向蘋果公司索償100億元人民幣。
  2011年12月5日﹐蘋果公司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唯冠)索要iPad內地商標權案一審判決﹐深圳市中院一審駁回蘋果全部訴訟請求。
  2012年1月5日﹐蘋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2年2月14日﹐蘋果發佈公告稱對香港法律對其支持。
  2012年2月17日﹐唯冠方面召開新聞發佈會否認蘋果公告﹐並稱將在海外發起針對蘋果的相關訴訟。同日﹐順電惠州家華店成為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2012年2月20日﹐蘋果新律師事務所向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發送律師函。

簡單幾句話:就是蘋果要以iPad商標賣東西,於是跟台灣唯冠買全球商標,沒想到大陸iPad商標的所有權在深圳唯冠並不在臺北唯冠,現在就是深圳唯冠不准蘋果在大陸賣iPad。

有網友說,這是「商標蟑螂」,但所謂「商標蟑螂」並非如此解釋,因為唯冠國際旗下唯冠臺北公司在2000年就註冊了iPad商標,蘋果在2009年才想研發iPad商品,「商標蟑螂」是惡意搶先使用別人的商標或事業體名稱申請註冊,怪唯冠惡意阻擋9年後的蘋果,說不過去。(SEE 什麼是網路蟑螂?

所以,這個官司可以說很單純,只是價格非常巨大,這單純是契約解釋的問題:即唯冠賣的商標使用權包不包含大陸的問題,而這牽涉到深圳唯冠是獨立的法人,台灣唯冠無權處分出賣他人之物,或自始不包括,而且中國商標登記亦未轉移使用權。

看來唯冠認為契約一開始並不包括「iPad商標中國使用權」,若真如此,蘋果也敗定了。

現在的爭議是,iPad是蘋果一手養大的,iPad值錢不關唯冠屁事,雖然唯冠當年也推出一個「iPad」 ,現在只因為唯冠有商標權,蘋果就必須讓唯冠「不勞而獲」?

其實,取名字也是一個才能,好名字值錢很正當,君不見好的手機號碼車牌號碼很值錢?唯冠有先見之明,蘋果怨不得人。據說facebook老早就到中國佈局,什麼”facebook”、”臉譜”、 ”面書”、“臉書”、“飛書博”、“飛思博”、“翡思簿”、“菲絲博克”早註冊光了,只差「非死不可」沒註冊。

那蘋果可以改名啊?

據說中國商標中,從APad到ZPad,aPad到zPad都註冊完畢,Pad也是個普通名詞,蘋果要取個不一樣的名字不容易,除非他取個難聽的名字,例如哀呸。

另一個問題是「誰騙誰」?

這又牽涉到簽約過程中是否有陷對方於錯誤、詐欺,而一方是否有權利濫用與當事人真意的問題。總之,目前是唯冠勝算大。

這個商標戰的花邊是:唯冠其實已經破產,他背後的債權人有八大銀行支持打官司,其帶頭者即為中國銀行,來頭不小,也有人稱此官司為唯冠的「救命稻草」,這根草值錢啊!

另一方面,蘋果更換二審律師事務所,這個律師事務所擁有210位合夥人、1000多名執業律師,又將與澳大利亞的萬盛國際律師事務所合併成立一個擁有1800名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大的真恐怖啊。

最後提一個故事作結。

西方人一直是教東方人學會他們那一套遊戲規則的力量,以前台灣曾年年面臨超級301,老是說台灣是海盜王國侵害智慧財產權,現在風水輪流轉,輪到美國人吃鱉了。

至於契約,當年印地安人為免被美國白人攻擊,接受其「賣土地」的約定,這份被強迫簽訂的契約,內容是用15萬美圓買下印第安人200萬英畝的土地,西雅圖酋長演講中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你們怎麼能買賣天空?你們怎麼能擁有雨和風?

如今,連大自然皆可買賣的白人終於陰溝裡翻船,唯冠像莎翁筆下的威尼斯商人一樣奸詐嗎?

不,他們只是依契約而行而已。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2/2/22

iPad商標戰每日一爆 唯冠:蘋果有意和解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綜合報導】

2012.02.22 02:32 am


唯冠科技在上海控告蘋果侵犯其iPad商標權案,上海法庭預定今(22)日開庭審理。唯冠律師謝湘輝透露,蘋果曾向唯冠表明有意和解,公司已準備與蘋果談判,為兩方和解帶來曙光。

唯冠與蘋果的iPad商標爭議案持續升溫,唯冠連贏兩場官司後,不僅拉高求償金額,並有意到美國去打官司,以迫使蘋果出面和解。不過,蘋果對和解不予置評,並發出律師函提出新證據,證明iPad商標交易過程中,深圳唯冠都是知情的。

每日經濟新聞及法新社報導,唯冠律師謝湘輝表示,我們現正準備協商,相關法庭訴訟在我們達成協定前會持續進行,他補充說,蘋果曾向唯冠表明「有意和解」。

深圳唯冠是台灣唯冠集團在大陸的子公司,台灣唯冠之前將iPad商標權出售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稱,在iPad商標轉讓交易中,作為擁有iPad商標在中國市場使用權的深圳唯冠「毫不知情」。

北京晚報報導,蘋果公司則以一份律師函回擊唯冠的「毫不知情」,其內容顯示蘋果公司與唯冠公司當初就iPad商標交易的更多細節,高調聲稱對當初交易不知情的深圳唯冠公司,其實在當時全程參與跟蘋果公司就iPad商標的交易。這是一封蘋果公司致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律師函件,題為「關於:中國大陸境內iPad商標爭議」。律師函顯示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並列出一些細節。例如,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定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公司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大陸註冊商標的轉讓協定等。

該函件還稱,蘋果公司現有的證據,其中部份是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中並未獲得的。而這些證據均證明深圳唯冠在中國大陸註冊的iPad商標,已經在深圳唯冠公司全程參與並知情的情況下,轉讓給了蘋果公司。

唯冠iPad商標訴訟及公關顧問、和君創業總裁李肅說,蘋果公司律師函公布的證據及案情,都是一審開庭中的陳年老調,根本未見新證據。

【2012/02/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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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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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老兄,好久不見
2012/02/25 20:55

今天上部落格看到老兄發表的新文章,甚感振奮!雖然blackjack老兄已經有好一陣子沒發文了,但是文筆還是如往常般犀利。

我的第一本創作《教改 不能說的秘密》已在各大書店正式上架了。除了博客來以外,這本書也在誠品、金石堂等各大通路販售。不曉得blackjack老兄是否知悉?因為書本上架的時候blackjack老兄的部落格都沒什麼動靜,所以我才沒有到這裡告知老兄相關信息。

雖然這本書主要內容多為部落格文章集結而成,但是經過我近兩年的編排、整理,結構已煥然一新。在《教改 不能說的秘密》(1):超越部落格的改編即可看到我改寫文章的心路歷程。

如果blackjack老兄看完這本書覺得寫的還可以,能否在您的部落格上發表一篇讀後感?因為我真的很希望有機會看到blackjack老兄對本書的評價,就醬。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6 19:05 回覆:
BigMac兄您好,您那篇文章與在博客來的介紹,我大概兩個月前就看過,只是當時並未回應,也未推薦,原因是我個人在聯網的行事原則所致,已經有6~7年不推薦任何人的文章,原因並非我自視甚高,而是有種種原因,我相信老格友都不介意。

我記得您曾邀請我寫李敖新作「大江大海騙了你:李敖秘密談話錄」讀後感,也偶見您對我為文的欣賞,大家在網路上能以文會友而不傷和氣,更或相惜,可謂難得的緣份。

關於您對教改的評論,以往在您部落格中有讀過不少篇,如今集結成書,更系統化的介紹,當然無論對喜歡您的讀者,或關心此議題的人士,都是一大福音。

您交給我的功課,寫書評不敢,分享讀後感則樂意之至。有時間我會儘快拿到此書與寫下對它的想法及讀後感,相信這本好書必能帶給我們一個豐富的思想激盪,好好的想想現台灣教育制度現狀的問題。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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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2012/02/23 21:17

國際大公司藉著為數龐大的智財軍火庫埋設專利地雷,四處興訟阻礙競爭者進入市場,法律戰爭對他們而言根本是核心業務,因此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碰到商標問題,我認為那是活該:

眾所周知中國是主要市場之一,蘋果要註冊商標不可能不想到中國,如果事先沒調查,或明知故犯,企圖強渡關山(先行銷再解決商標問題),霸王硬上弓的作法也太不專業(這是自己墊高商標收購成本)。蘋果法律部門該開斬了。

這個遊戲規則是西方資本主義訂定的,怨不得誰。花錢消災吧。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4 08:51 回覆:
看契約內容與調查對大企業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沒做好的就必須蒙受損失,這是唯冠給蘋果上的一堂課。

本案非關商標蟑螂,目前對岸律師的意見大概是臺北唯冠與深圳唯冠雖負責人同一,但為兩法人人格,臺北唯冠無權賣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使用權。

目前這官司還有的打。


唯冠停售iPad申請遭駁回 浦東法院:本案中止訴訟
2012年 02月 24日 01:12 中國窗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02/24/content_2908654.htm

【香港商報訊】昨日,浦東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作出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繼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深圳唯冠起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一案進行證據交換、臨時禁令申請聽證和中止審理申請聽證之后, 昨日下午,上海浦東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作出了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 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針對臨時禁令的申請,法院認為,申請人深圳唯冠的申請獲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註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而本案中,美國蘋果公司等與申請人之間就涉案商標因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 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故法院認為,申請人要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針對中止審理的申 請,法院認為,被告蘋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源於美國蘋果公司,美國蘋果公司和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已就涉案商標因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爭議向廣東 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雖於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美國蘋果公司等的訴訟請求,但美國蘋果公司等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提起上訴,現該案尚在審理中,故法院依據相關規定,裁定中止訴訟。
內訌:創始人不代表唯冠
另有消息稱,深圳唯冠內部近日開始產生分歧,律師、深圳唯冠公司以及債權人幾方出現了意見上的不同。唯冠創始人楊榮山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 示,和君創業不能代表楊榮山發言。昨日,和君創業正式回應表示,楊榮山聲稱和君創業不能代表其本人發言是正確的。目前,楊榮山個人已不能代表深圳唯冠,他 必須與債務相關人協調才能以深圳唯冠名義簽署合同。和君創業稱,楊榮山先生個人受到香港法院禁令約束,楊榮山個人已經不能代表深圳唯冠,他必須與債務相關 人協調才能以深圳唯冠名義簽署合同。這之前,楊榮山對外澄清,和君創業的意見并不代表他本人發言。這也得到了和君創業的認可。事實上,掌握iPad在中國 內地商標的是深圳唯冠,而唯冠各個集團及子公司的董事長為其創始人楊榮山。但在2009年,深圳唯冠處在破產邊緣,以8家銀行為首的深圳唯冠債權方查封了 iPad商標,并委託和君創業和蘋果談判。國浩律師事務所是深圳唯冠在合同糾紛上的代理事務所,但與國浩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的則是和君創業,而不是深圳唯 冠本身。
賠償追訴均未達成一致
仔細看來,目前楊榮山依然代表深圳唯冠本身,但他在公開場合的發言表示從未對蘋果有過關於iPad商標的報價,他也表示,希望和蘋果達成和 解后,拿到新的投資重新運營公司。而和君創業的身份則是深圳唯冠債權方的代理人,它的目的是為債權人爭取到合理的債務,而面對4億美元的債務,唯冠唯一值 錢的iPad商標需要賣個好價錢。而對此案相關的國浩律師來說,打贏有關合同糾紛的案子為第一目的,至於賠償、追訴等都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有知情人士表 示,上周五深圳唯冠在北京召開的發布會現場就說明了各方利益不同,楊榮山最開始的發言主要是詳細說明了過去的情况,并未對此案作出任何評價就匆匆離席,而 賠償、接下來怎樣等說法均由和君創業總裁李肅發表。該人士表示,楊榮山離席就是因為后來的發言并不是他的意思,雙方沒有達成一致。
和君創業聲明原文:
楊榮山先生個人受到香港法院禁令約束,發表我們和君創業不代表他本人發言的是正確的。目前,楊榮山個人已不能代表深圳唯冠公司,他必須與債務相關人協調才能以深圳唯冠名義簽署合同。因此,楊榮山另請的公關公司是他個人聘請的美國訴訟公關。

唯冠告蘋果 有陸銀撐腰

http://www.cdnews.com.tw 2012-02-23 20:03:14


王鵬捷/整理

 全球科技龍頭蘋果在大陸惹上iPad商標侵權官司,不僅與聲請破產的香港顯示器製造商唯冠國際陷入激烈交鋒,也與大陸部分大型銀行劍拔弩張。

 據彭博報導,大陸法院裁決iPad商標屬於唯冠國際深圳分支所有後,蘋果 (Apple)已提請上訴。

 唯冠創辦人楊榮山表示,蘋果宣稱收購這些專利之際,唯冠國際深圳分支同時則由中國銀行與民生銀行等大陸債權銀行所接管。

 蘋果一旦在29日的終審中敗訴,除將面臨侵權賠償,還有可能導致iPad在整個大陸地區因侵權而下架不得銷售。大陸地區是蘋果在美國本土以外最大市場。

 目前爭奪焦點圍繞在唯冠台灣分支是否有權出售這些商標,以及這項權力是否取決於唯冠深圳分支與其債權銀行。蘋果於2009年曾以3.5萬英鎊(相當55163美元萬美元)向唯冠台灣收購iPad在大陸等地的商標權。

 Mayer Brown JSM駐香港商標律師Eugene Low指出:「目前唯冠集團最值錢的資產就是在大陸註冊的iPad商標權。假設債權銀行掌控唯冠深圳事務,料將希望能夠儘快達成和解,以出售商標權,如此一來,才符合債權銀行的利益。」

 楊榮山21日受訪時指出,深圳唯冠爆發貸款逾期未還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3月指定中國銀行與民生銀行負責唯冠深圳業務重組。楊榮山目前仍擔任唯冠深圳董事長一職。

 楊榮山指出:「我們(唯冠深圳)接受法院的監督與託管,沒有債權銀行的首肯,是無法達成任何的協議。」

 楊榮山表示,唯冠深圳沒有任何人獲悉台灣分支讓售中國商標權。

 蘋果則辯稱此言非屬實。蘋果駐北京女發言人Carolyn Wu表示,唯冠「拒絕承兌在大陸與蘋果的協議」。此外,由於本案目前正靜待法院審理,她謝絕進一步置評。

 據唯冠向香港證交所提交的申報資料顯示,唯冠全資子公司唯冠深圳在2001年取得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
 
【中央網路報】

上大人-太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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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人人變蟑螂
2012/02/23 05:26
大陸見做蟑螂好做﹐人人見縫插針了﹐林來瘋都有人動手了。其他的產品行銷就會亂套了。 因這是壞法﹐只要花錢註冊不必做什麼﹐就大把鈔票勒索得手。有必要加其他條款﹐不能佔毛坑不拉﹐然後敲詐旁邊要拉的人。
蘋果iPad 2 已到尾聲﹐可收起不賣。3 的中國版來個大改名就可以﹔例如蘋板三總成吧?。到時流入大陸的正版水貨就不關蘋果事了。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3 16:26 回覆:
1.雖然有人搶註「林書豪」,但這無疑是侵害了他的姓名權,若在台灣,一般人也不能隨便搶註他人名字作為商標。

2. 正版水貨的代理商也是侵權,除非跑單幫自己帶進去。

3.「蘋板三」名字不錯,就不知有無被搶註冊。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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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在中國沒有一戰的機會
2012/02/23 04:36

自己:

目前美國一般的看法是蘋果得付一億到兩億美金和解這個案子。

======

更正,應該是十到二十億美元。

華盛頓郵報今天這個報導應該能反映這件事繼續鬧下去的結果: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business/economy/ipad-trademark-dispute-shows-troubles-of-doing-business-in-china/2012/02/21/gIQAFehhTR_story.html

.....
Bill Reinsch,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 said that when U.S. companies do business abroad, they want a sense that the host government has a transparent way of resolving commercial disputes. “They don’t have to win every time, but they want to know they have a fighting chance,” Reinsch said, adding that “they don’t have that in China.”
......

.....
美國公司並不需要每次都(在法院)能打勝仗,但它們需要知道他們有一個一戰的機會,但是它們在中國沒有這種機會。
......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3 16:22 回覆:
就美國人的立場,他們覺得很倒楣也是很正常的。

其實任何當事人也會這樣想。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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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打屁股的是台灣唯冠及其律師
2012/02/23 01:09

版主:

我認為中國唯冠還不到「不適可而止」的地步,對蘋果而言,他們要求的也不過4億美元,其實,當初唯冠知道對方是蘋果,怎麼可能用3.5萬英鎊就賣了?既然契約不完備,這該打屁股的是IP公司的律師,不能怪唯冠奸詐。

======

在美國,侵犯專利只需要賠一倍對方損失,如果是明知有這個專利還侵犯,那要賠三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何規定我不知道,但這裏侵犯商標不是侵犯專利,蘋果又不是明知故犯(蘋果明知自己有iPad商標權,只是後來被更正),絕對不會賠一倍。

當初該打屁股的是台灣唯冠及其律師。  明知自己不能代表中國唯冠(按照深圳法院及中國唯冠的看法),還把中國的iPad商標權賣給蘋果的代理,奸詐的是台灣唯冠及其律師。  蘋果現在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因為它不能傳台灣唯冠及其律師來作證(台灣唯冠已經不存在)。  蘋果方面提出的證明是當初這家IP代理和台灣唯冠商量時深圳唯冠相關人員全程參與(電子郵件會議紀錄等),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這個說法獲得香港法院採信,但深圳法院未採信,在中國上訴的話,這一點有可能是翻案的關鍵,中國唯冠心知肚明。

目前美國一般的看法是蘋果得付一億到兩億美金和解這個案子。

iPad外殼拿到中國外面組裝不是一個好選擇,運輸半成品後面風險更多,又需要包裝預防靜電等。

這個案子再鬧下去,不但可以讓歐洲美國日本韓國的廠商將生產線撤出中國,也可以讓全世界智慧財產權律師知道牽涉到台灣大陸的商標等問題是個大地雷,沒事幹少碰,長遠看這對兩岸都沒好結果。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3 16:21 回覆:
1.蘋果是不是明知故犯,不能用字面來看,不過我同意,他們應該是缺乏惡意。

2. 「當初該打屁股的是台灣唯冠及其律師」,這就未必,因為台灣唯冠的主張可能是他們當初根本沒賣中國的商標使用權。說不定中國唯冠對台灣唯冠及其律師的表現,嘿嘿…

3.對中國未來的商業發展言,我倒認為這是一個「意外事件」,主要原因在於中國唯冠欠幾十億,好不容易有救命稻草,怎麼能不好好利用?

一般商界是否會把此事看成常態,也就是商標使用權在契約上的糾紛,以本案事實看,不太容易。

何況,始作俑者應該是台灣唯冠。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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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iPad在中國製造,你有中國的iPad商標就等於有全世界的iPad商標
2012/02/22 17:57

版主:

中國唯冠持有ipad商標的中國使用權,蘋果在中國賣ipad,所以侵害了中國唯冠的權利,因此要賠錢,有人統計蘋果要賠300億。

======

這個不是問題。  中國唯冠持有iPad商標的中國使用權,蘋果隨便換一個名字就繞過去了,要賠錢也絕對不會是甚麼三百億元的數字。  你可以算蘋果在中國賣了幾台iPad,每台多少錢,絕對沒有三百億。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最有殺傷力的是當中國唯冠有iPad商標時,它可以請人民法院禁止違反這個商標的產品出口,雖然產品出口後和中國無關。 換句話說只要iPad在中國製造,你有中國的iPad商標就等於有全世界的iPad商標,蘋果得在全世界改名。  這個改變不只幾億美元,現在中國唯冠已經動用這個武器,這個才是讓蘋果擔心的。

但我說過,這件事鬧太大,如果人民法院"認真"執行這條法律,那會造成歐美日本韓國外商撤資出走,造成大批民眾失業。  所以中國唯冠不適可而止的話,人民法院會給它一個教訓。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8:23 回覆:
損害賠償包含損害性賠償,他們另有一套計算的方式,我想也不到300億,但不會少。至於中國唯冠的手段,現在是要求ipad商品全面下架,連水貨也不可以,然後也告代理商,根據判決,蘋果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另一方面,蘋果也可以把ipad商標的殼在其他國家製造,以避免你說的相關禁止出口的問題。

我認為中國唯冠還不到「不適可而止」的地步,對蘋果而言,他們要求的也不過4億美元,其實,當初唯冠知道對方是蘋果,怎麼可能用3.5萬英鎊就賣了?既然契約不完備,這該打屁股的是IP公司的律師,不能怪唯冠奸詐。

不可否認,這之中確有些值得商確的地方。

對商人言,如果損失不是天文數字,不如快點解決官司去賺錢,ipad3就要上市,再繼續鬧下去對蘋果沒好處。

中國唯冠已經是「爛命一條」「死豬不怕燙」,當然什麼都不怕,所以反而是蘋果在懦夫遊戲中佔劣勢。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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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唯冠要對這一點提告,那就是承認台灣唯冠賣iPad商標和自己有關了
2012/02/22 17:33

版主:

唯冠說要到美國提告,指的是當初賣商標時涉及隱匿,有詐欺嫌疑的事情,當時買賣透過的是IP公司,他們根本沒告訴唯冠買方是蘋果,否則也不會這麼便宜就賣了。

問題是當初買賣商標的是台灣唯冠,而台灣唯冠把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賣給了蘋果的代理,因此蘋果說它有中國的iPad商標而香港法院同意這個看法。  但中國唯冠說台灣唯冠無權代表中國唯冠賣iPad商標,這點得到深圳法院同意。

蘋果當年花美金五萬五千元請IP公司向台灣唯冠買iPad商標這一點無論有沒有詐欺,和中國唯冠無關,最多是台灣唯冠對蘋果提告,可是台灣唯冠已經不存在了。   嘿嘿,中國唯冠要對這一點提告,那就是承認台灣唯冠賣iPad商標和自己有關了。

大陸法院不太相同,而且此事在二審就要定讞,也不會發回來發回去,用幾十億就解決,保有著名商標使用權,未必不是上計。

唯冠雖破產,但後台是官方銀行,當然不能任此為呆帳,這也是我認為蘋果不會贏的地方。另外現在大陸在查蘋果供應鏈,說蘋果在中國製造污染,這些都是客觀不利的地方。

這一點繼續咬下去遭殃的是鴻海或其他代工廠商,不是蘋果。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7:40 回覆:
中國唯冠持有ipad商標的中國使用權,蘋果在中國賣ipad,所以侵害了中國唯冠的權利,因此要賠錢,有人統計蘋果要賠300億。

因此,蘋果必須買ipad商標的中國使用權,這也與香港法院的認定無關,因為深圳法院已經排除相關證據。

另外,第二段其實表示的是:蘋果在中國的形象並不太好。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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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寧願多付一些錢,但它會要求唯冠對和解條件當機密處理不得對外透露
2012/02/22 17:10

版主:

唯冠要求的不過是4億美元,又威脅要告上美國,我猜最後成交價大概是2~3億吧,不會有幾百億那麼多。

======

另外這種事在美國的結果都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會不同。 蘋果寧願多付一些錢,但它會要求唯冠對和解條件當機密處理不得對外透露。 如果相關人員講出去就是違約,蘋果可以打官司把錢要回去。

因為和解條件一旦公開,就告訴其他人下次再有類似爭議可以向蘋果拿多少錢,這次唯冠的金額就是起價。

台灣的其他大公司處理方法也一樣。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7:15 回覆:
我也認為和解會簽保密條款,但最後金額其實可以透過銀行團的動作猜到大概。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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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是把這個案子當救命活菩薩
2012/02/22 16:43
已在倒閉邊緣, 用這個商標來死馬當活馬醫罷了. 案子當然會和解, 而且條件會是讓這家公司能夠活下去. 當然對蘋果來說, 這個價碼9牛拔1毛, 他犯不著為此拋棄大陸市場.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7:19 回覆:
根據報導,其流動負債淨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對中國銀行等8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 .45億元,要靠這筆錢東山再起有點難(或許其老闆想),但還銀行大概夠。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7:20 回覆:
從營收百億到負債破產 唯冠的二十年興衰
華夏經緯網   2012-02-20 11:25:07        

  2月16日,網易財經來到深圳唯冠的廠房,發現大樓已是破敗不堪,並且早已被法院查封,目前只有一位保安人員看守。該保安告訴網易財經,現在整棟大樓已無唯冠員工上班,只有部分人員在清理破舊的辦公用品。

  深圳唯冠是唯冠國際的全資子公司。唯冠國際曾經是全球第四大顯示器生產商之一,產品銷往50余個國家。然而,這家1989年成立,2006年達到企業繁榮頂峰的企業,經過2008年金融危機的“洗禮”,2010年被法院頒令破產。

  不過,這家已經倒閉的公司深圳唯冠,現在正在上演著一場“螞蟻撼大象”的商業故事。唯冠起訴侵犯商標權的美國蘋果公司,如今在中國大陸或面臨著要麼改名,要麼斥鉅資買深圳唯冠授權的困境。故事的結局,將會在2月29日iPad商標權終審後逐漸見分曉。

  滿目瘡痍的深圳唯冠

  深圳鹽田區的沙頭角保稅區的一位工作人員對網易財經說,唯冠在2008年以前的經營還比較紅火,是個有好幾千人的大廠,但2009年後似乎慢慢就不行了,不再擴招了,並且原有的員工也大幅裁減,後來就聽到了它破產的消息。

  網易財經在深圳唯冠廠房現場發現,大樓已是破敗不堪,並且早已被法院查封,目前只有一位保安人員看守。該保安人員告訴網易財經,他也是在唯冠破產後被調到這裡看守,現在整棟大樓已無唯冠員工上班,只有部分人員在清理破舊的辦公用品。

  唯冠大樓大門緊鎖,大門兩旁的盆景已顯枯萎,看來已是多日無人打理,網易財經問保安人員能否開鎖上樓參觀,保安人員搖了搖頭。

  在深圳唯冠廠房背後一側,一群人員正在處理一堆破鐵皮及殘舊的機器,這些人員說,他們對唯冠的經營情況並不知情,只是奉命前來處理這些廢品。廠房背後另一側,正如保安所言,部分人員不時從樓上扔下損壞的辦公桌及其他木材。

  深圳唯冠的全名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國際的全資子公司,也是其最大最核心的研發生產基地,公司于1991年落戶深圳,1994年進駐深圳鹽田區的沙頭角保稅區。唯冠國際2008年的年報顯示,深圳唯冠的註冊資本為5000萬美元,主要業務為製造及買賣電腦顯示器、電視及電腦原件及配件。

  公開資料未能找到深圳唯冠在鼎盛時期的經營數據,不過,唯冠國際副總裁王明俊早在2004年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作為唯冠國際最大的研發生產基地,深圳晶冠科技(另一家子公司)及深圳唯冠在2004年上半年即實現出口4億美元(以深圳唯冠貢獻為主)。

  然而,這家一度擁有超過5000名員工的顯示器製造商,如今已是人去樓空,剩下的只是滿目瘡痍。

  網易財經從唯冠國際的公告看到,在2011年11月12日舉行的拍賣中,唯冠科技及晶冠科技的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已由一位自然人以699.44萬元投得。

  沙頭角保稅區海關的一位員工表示,唯冠已破產幾年了,破產後和海關就再也沒有業務上的來往。

  母公司唯冠國際的二十年興衰

  是什麼原因導致深圳唯冠的衰敗?故事得從唯冠的創始人楊榮山講起。

  楊榮山最早在台灣成立了唯冠公司,移師大陸前,台灣唯冠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企業。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大多數台灣的IT企業面臨著勞工欠缺、成本極高的局面,投資海外成為了一條重要的出路。

  起初,楊榮山選擇了印尼,但很快因為種種原因鎩羽而歸。緊接著楊榮山把目光轉向了大陸市場,並選擇了深圳作為落腳點,構建起了他的顯示器王國。

  楊榮山先是在深圳的水貝工業區登記了他的第一個獨資企業——唯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當時的年產規模只有4萬台。到了1995年,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唯冠搬進了深圳鹽田區的沙頭角保稅區,在這裡,唯冠建起了5萬平方米的生產車間。

  1997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國際成功在香港的主板上市,開始了跨越式發展。到了2006年,唯冠國際的利潤達到了最高峰,截至該年的6月30日,唯冠國際實現凈利潤1.8億港元,年收入則達到了161.78億港元。

  唯冠公司成立於1989年,是全球四大顯示器生產商之一,產品銷往50余個國家。截至2006年10月,唯冠公司在全球約有11,000 名員工 。全球11個國家和地區擁有17處分公司,在全球5個國家共計擁有7處生產基地。

  楊榮山接受媒體採訪時曾透露了其雄心壯志,希望在未來幾年內將唯冠的產值做到300億港幣以上。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全球金融危機,導致唯冠國際最大客戶寶麗來破產,欠款無法收回,公司經營由盛轉衰,楊榮山的夢想也隨之破碎。

  截至2007年6月30日財年,唯冠國際營業收入減少3.3%至157億港元,凈利潤則減少29.5%至1.23億港元;到了2008財年,次債危機使得全球經濟一路下滑,導致顯示器產品面臨價格下調壓力,同時面板價格也出現下跌,息差拉開後集團的借貸成本上升。種種原因的合力下,唯冠國際雖然營業收入創出歷史新高至174億港元,但凈利潤卻出現了6200萬的虧損。

  到了2009年財年,唯冠國際的經營業績繼續出現大幅下滑,收入急跌74%至45億港元,而凈利潤更是虧損了29億港元。

  從唯冠國際2007-2009財年員工的變化也可以反映出其迅速的衰落。2007財年,唯冠國際共有僱員16000萬名,2008財年降至10000萬名,到了2009財年,僅剩下3000名的僱員。

  至此,唯冠國際已是回天乏術。2010年8月,楊榮山被法院頒令破產,楊榮山也辭去了集團主席職務,跟隨其多年的多名董事相繼離去。

  在唯冠國際2010年10月的一份公告中可看到,截至2009年9月16日,集團的流動負債凈額為28.66億港元,其中38.34億港元已逾期償還,楊榮山擔保的貸款總額為11.54億港元;而集團債權人要求償還的貸款為39.49億港元及Hitachi要求支付專利權費用5868.7萬港元。此外,唯冠國際旗下成員公司被入稟訴訟要求償還的貸款額約15.84億元。

  唯冠或借“iPad”商標鹹魚翻身

  “唯冠處在財務危機中,有人認為唯冠在利用這個機會,實際上我們只是根據中國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楊榮山說,與外界傳言相反,唯冠不是搶注商標,而是切實做產品。該公司早在1998年下半年就開始設計當時的“ipad”,並於2000年在香港舉行了全球發佈會。

  據了解,2000年,唯冠國際旗下的台北唯冠在多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第二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國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2009年,台北唯冠將iPad全球商標權通過蘋果的一個殼公司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但深圳唯冠表示,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並不包含在轉讓中,台北唯冠也無權將其出售。

  此後,蘋果與深圳唯冠開始了漫長的商標訴訟。蘋果首先發難,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法院判iPad商標專用權歸自己所有,並索賠所受損失400萬元。經過三次開庭審理,去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訴訟請求。蘋果不服,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案件將在2月29日進行終審。

  而在終審前,雙方均不忘爭取輿論的主動,先是蘋果公司2月15日出示了香港法院關於iPad商標權判決書,並表示唯冠拒絕履行與蘋果達成的協議,而該法院已在這個問題上支援蘋果。

  針對蘋果的聲明,唯冠2月17日回應稱,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是當年蘋果公司承認的事實,雙方進行了長時期的轉讓談判,而蘋果法院對雙方的合同糾紛沒有開庭,蘋果的聲明並不成立。

  楊榮山2月17日還在北京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稱唯冠將在美國起訴蘋果,認為“蘋果不僅現在存在著侵犯唯冠在中國大陸擁有iPad商標的權益,而且在當年的交易當中存在著欺詐行為。因為當時英國IP公司是蘋果註冊的公司,當時商標交易時並沒有說明。”

  不過,對於商標的價值,楊榮山表示,唯冠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說出過一個很誇張的數字,而網路上存在的各類數字都是猜測的。

  和君創業總裁、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糾紛代理人李肅在接受網易微訪談時稱,現在賠償的數字不只是唯冠來決定,因為唯冠的債權人8家銀行已經在集中處理此事,但對於國外的訴訟是比較明確的,起訴蘋果涉嫌欺詐,這個要賠20億美元以上。

  李肅說,現在唯冠聲張的是蘋果在商標上侵權,法定的賠償是不當得利的三倍,所以蘋果侵權越久,賠償越多,按蘋果在中國大陸銷售計算是100億的不當得利,那最後的賠償就可能是300億。

  上述不管是哪個賠償數字,都足以令深圳唯冠乃至整個集團唯冠國際“鹹魚翻生”。不過,終審結果如何,蘋果下一步棋如何下,這些都需在2月29日後才逐步見分曉。不過,據了解,蘋果公司的IPAD,在中國多家賣場以及電商那裏,已經陸續下架。

   來源:網易財經 黎曉雲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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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自己都已經破產了,這件事最好見好就收,把事情玩太大大家都不好看
2012/02/22 16:28

版主:

唯冠要求的不過是4億美元,又威脅要告上美國,我猜最後成交價大概是2~3億吧,不會有幾百億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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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說要到美國提告,那是不可能的事。  美國法官馬上就把門關起來,說這件事本庭不受理。  爭議的是iPa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註冊商標,這件事美國法院管不著。

也許如版主說的,唯冠在中國勝算頗高,問題是蘋果有現金跟你慢慢耗,遲早要你先投降。  還記得鴻海對台灣記者假扣押那件事吧?   鴻海隨便拿出幾千萬台幣放在法院假扣押記者的薪水,這點錢對鴻海只是零頭,但可以讓這位小記者幾個月喝西北風,最後就算小記者有理也得投降,蘋果對唯冠可以一樣做這種事。

所以呀,唯冠自己都已經破產了,這件事最好見好就收,把事情玩太大大家都不好看。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22 17:14 回覆:
唯冠說要到美國提告,指的是當初賣商標時涉及隱匿,有詐欺嫌疑的事情,當時買賣透過的是IP公司,他們根本沒告訴唯冠買方是蘋果,否則也不會這麼便宜就賣了。

大陸法院不太相同,而且此事在二審就要定讞,也不會發回來發回去,用幾十億就解決,保有著名商標使用權,未必不是上計。

唯冠雖破產,但後台是官方銀行,當然不能任此為呆帳,這也是我認為蘋果不會贏的地方。另外現在大陸在查蘋果供應鏈,說蘋果在中國製造污染,這些都是客觀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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