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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比陳水扁還不如-論台灣自由時報對底層外省人的絕對仇恨
2006/10/14 10:39:57瀏覽1966|回應0|推薦1

※藍色字體為超連結

今天,自由時報在自由談中又說別的媒體「挑起族群仇恨,激化族群衝突」,我看了,認為有必要戳破此一天大謊言。

自由時報是台灣最喜歡以不具名民間投稿、老愛以「外省人的女兒」、「外省人的老婆或丈夫」、「外省人的親戚」等假名煽動仇恨,還有許多報導充滿歧視(請見 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的媒體!甚至於在全世界,這樣子仇恨底層外省人的媒體根本找不到第二家。

其次,自由時報時常給住過大眷村的、享受國民政府利益的外省既得利益者大專欄,例如胡文輝、李筱峰、外省權貴陳師孟等,還有現在當大官領高薪的謝志偉,其他人的聲音少之又少。這批人老愛說外省人因失去既得利益、優勢而對「本土政權」不滿,真是笑死人了!!

以所謂的「國語優勢」來說,那是像台大經濟系大教授駱明慶那麼樣的好命外省人才享受得到的,他自己的論文就有提到像他那類人才有「國語優勢」。我父親母語不是北京語,父母都小學畢業,怎麼能像胡文輝、李筱峰、外省權貴陳師孟一樣好命!

第三,明明大家不否定自己是台灣人,自由時報的外省既得利益者大專欄最喜歡說「外省人不喜歡別人叫他台灣人」,他們這種作法嚴重煽動了台灣的族群仇恨!我在論族群仇恨者對外省人的「有罪推定」有詳細討論。

第四,明明是民進黨與自由時報先把倒扁運動抹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之後更說倒扁是「中國人糟蹋台灣人」,以民進黨長久以來對中國人的仇恨來說(例如民進黨黨魂的民進黨國會議員侯水盛都說「我對美麗的中小姐,保留強暴的權利」,蔡啟芳和林重謨還大力聲援侯水盛。),當然是民進黨在「挑起族群仇恨,激化族群衝突」!

第五,若論外省人的既得利益,胡文輝、李筱峰、外省權貴陳師孟享受到的比我多的多,現在當大官領高薪的謝志偉更是變成大貴族,美國窮人要變成中產階級要200年,台灣的他們可能也要快樂200年了,到底還要激化仇恨到什麼地步!?

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說倒扁是「中國人糟蹋台灣人」後,自由時報狂熱的報導、附和,拼命以意識形態區分台灣,我在陳水扁總統果然比徐永明教授、自由時報、游錫堃懂民主──從陳水扁國慶談話談起 一文提到:

陳水扁總統他說的是:

『  認同可以有分歧,但國家不能夠分裂。不論是1949年以前或以後來到台灣,也不管是「新台灣之母」或「新台灣之子」,任何人只要是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俯仰生息,即使懷抱著不同的理想與故土的情感,全部都是骨肉同胞。讓我們積極敞開身為海洋國家子民的心胸,將心比心、相親相輔,將對族群、血緣、甚至是歷史情感的認同,轉換成對自由、民主、人權與和平等普世價值的認同,並以此重新形塑一個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新的國家共同體意識。』

自由時報的外省既得利益者、大貴族、仇恨底層外省人的人,看到這段話不但不為過去贊成「中國人糟蹋台灣人」謬誤而懺悔,居然還敢說別的媒體「挑起族群仇恨,激化族群衝突」??

自由時報的主筆、某些記者、外省既得利益者、大貴族、仇恨底層外省人的人,你們真是比陳水扁還不如!!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0/14

以下為舊文:

當「台灣認同」成為製造仇恨的工具

我可以確信,徐永明大教授與綠太陽游錫堃在吃喝玩樂大花錢時,他們用的是新台幣,上面即使印上中華民國這四字,他們也熱在其中。

徐永明大教授與綠太陽游錫堃排斥「中華民國」嗎?

就像在本版激動的網友,也不會排斥「中華民國」的新台幣的。

但為了政治,先把915百萬人民抹藍,既然認為他們認同中華民國,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說卻又說他們是「中國人糟蹋台灣人」。

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認同中華民國就是不認同台灣。

然而,他們卻利用這個政體提供的金錢、言論自由、行為自由還有徐永明大教授的營業自由。

連仇恨底層外省人到極點,常以不具名民間投稿以「外省人的女兒」、「外省人的老婆或丈夫」、「外省人的親戚」等假名煽動仇恨,以許多報導充滿歧視(請見 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的自由時報每天在報紙上的日期都以「中華民國」為刊頭。

到底誰認同錯亂?

台灣有一批人,知行合一,用新台幣,拿中華民國身分證,嘴裡說「認同中華民國」。

另一方面,嘴裡說「不認同中華民國」,卻利用這個政體提供的所有資源。

徐永明大教授,你不認同中華民國嗎?那你在中華民國的中研院做什麼?你領的是中華民國以納稅人的血汗錢建構的研究機構的金錢啊!

如果你行為上認同中華民國,為什麼說游錫堃說的對?難道你思想與行為分離?刑法處罰行為犯,思想犯僅限內亂罪啊!

產生加拿大認同搬到加拿大的人,產生美國認同搬到美國的人,產生日本認同搬到日本的人,他們「還是」台灣人嗎?這批人有何立場叫我們「愛國」或「愛台灣」?拿過兩本護照的人有資格嗎?

金美齡、彭明敏、李遠哲,住外國或拿過外國護照,曾宣誓放棄台灣認同的人談「愛台灣」的基礎在哪?

認同美國又認同台灣拿兩本護照的中研院長翁啟惠與財政部長何志欽 ,都是陳水扁任命的。徐永明大教授,你覺得合理嗎?

思想審查很可怕,美國有華裔、非裔之分不代表他們是對的,也不代表他們會以此做為仇恨基礎。如果政黨與學者聯手以思想整肅、仇恨人民,那不過是再一次證明了台灣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如果真的有心談認同,那應該有一個一般標準,而且執行公平。像FAPA就沒有資格談愛台灣,拿台灣錢到加拿大花的人也沒有資格。

不過,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台灣變成以思想做為仇恨基礎的地方,希望那個果實能讓每個栽種者都覺得值得。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0/4

民進黨「台灣認同」的真面目

由於中共去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民進黨中常會通過決議,建請政府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後行政院會通過陸委會主委吳釗燮的提案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的國定紀念日,並自今年起實施,不可否認,這一切與民進黨的三一八大遊行有關,因為民進黨遊行訴求的是「護民主、反併吞」,黨介入政太明顯了。

而這些舉動的理論基礎就是「台灣意識」,民進黨希望藉此加強大家的「台灣認同」,從民進黨的過去與現在,我們可以發現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

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呢?它是民進黨一向用來指責對手「不愛台灣」並標榜自己「愛台灣」的利器,民進黨強調「台灣認同」的原因講好聽的是為了「台獨」,說實話則是為了鞏固自身權利,之所以這麼說的原因就是因為民進黨的「台灣認同」的概念非常不穩定,忽左忽右讓人難以捉摸,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台灣認同」只為民進黨而服務。

不相信?我就舉幾個例子: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的首任會長廖中山教授(已逝世)曾經講過一段話:

如果我自己認定自己是台灣人,我就努力去做個台灣人。同理,目前有些人自認是中國人,我們尊重他的意願,但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要移民出國,我們也同樣尊重祝福。(引自 有愛的地方必有美/廖中山,原載於 1991/2/13 自由時報)

廖中山教授所說的「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為結論,可以推敲出幾個前提,第一個就是民進黨常提的「台灣認同」,第二個就是住哪就應該有那裡的「認同」,以下,就此做為「台灣認同」的基調。

進入主題前,所謂的「台灣認同」我在「風和日暖下的台灣外省人」已有談到,簡言之,有些人或多或少具有「中國情」(民進黨所說的中國認同)是難免的,連李登輝與呂秀蓮都曾脫口而出說「我們中國人」了,老兵好歹在大陸也待過十幾年,民進黨以老兵具有「中國認同」來批判,會不會太不近人情了?然而,民進黨卻不斷以此來操作族群仇恨,如果以民進黨的中心思想「台獨是最高道德」,民進黨或許自認無可厚非,但是,用這套標準來檢驗民進黨自己,就可以顯示出民進黨的真面目了。

民進黨上台後,任用了一大堆外國人當官,國民黨立委周守訓質詢時列出了一串名單,根據統計,陳水扁任內任命的雙重國籍政務官多達17位,他們分別是田弘茂、曾志朗、李界木、紀國鐘、謝清志、羅福全、劉永斌、陳東璧、郭清江、蔡丁貴、林德嘉、陳全壽、吳琮璠、凌寶、裘兆琳,這十六位外國人任命後才宣布放棄外國籍,前經濟部長宗才怡還未辦理放棄美國籍就已離開經濟部長職位,現在可能還是美國人,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也曾當過美國人,至今李遠哲的家人也仍是美國人。

以民進黨的標準,再套用外獨會廖中山教授的說法,這些「曾經是台灣人」的外國人,由於他們的「加拿大認同」、「美國認同」、「日本認同」、「巴西認同」超過了「台灣認同」,因此他們甘願發誓「不做台灣人」,並願意效忠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就以當美國人必須用到的「效忠美國誓詞」來說: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換句話說,這批外國人曾經發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再換句話說,他們為了當外國人,放棄了「台灣認同」。

我並不認為歸化為加拿大人、美國人、日本人有任何道德上的可非難性,畢竟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當然也包括「變成外國人」的自由,我也祝福他們過更好的日子,但是,既然已決心當外國人了,為什麼又老想說自己「比別人愛台灣」?

更可笑的是,這些拿外國護照的人有什麼資格談「愛台灣」、「台灣認同」、愛「國」?在宣誓成為外國人的同時,在住在外國的同時,在向外國繳稅的同時,又奢談什麼「台灣意識」?「愛」怎麼可以變來變去? 

在那時,他們敢回答最愛的國家是哪一個嗎?面對移民官時,他們敢說嗎?是自欺或欺人?還是其他?? 

其次,依我國的「國籍法」第20 4 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法律人陳水扁豈會不知?他也質疑過別人的雙重國籍!事實上,這些外國人都要等到別人「發現」他們仍然拿兩本以上的護照時才去「放棄外國籍」!然而,法條規定的那麼清楚:應於就 ()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這些人怎麼可以當官?

更該質疑的是,這些外國人既然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如廖中山教授的說法「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他們跑到美國去做美國人,他們跑到加拿大去做加拿大人,如今,他們因為「當官」,卻又放棄了「美國認同」、卻又放棄了「加拿大認同」,這些國家情何以堪?而曾被他們拋棄的「台灣認同」又「死而復活」?

「台灣認同」原來是這麼容易失去?又是這麼容易「失而復得」?

我再舉個例子,由香港移居巴西的二十歲華裔青年許麗莎,一月初來台參加僑務委員會舉辦的台灣觀摩團活動,因腦部腫瘤而住院開刀,結果其家屬不願付醫藥費,巴西駐台副代表還很強勢,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方還一度揚言,如果台灣不願支付二百多萬費用,巴西不排除將台灣列為旅遊危險地區,甚至實施禁止巴西人來台等報復措施」( 台大救巴西女一命 巴西強迫我買單 自由時報2006/2/27),最後台灣為醫療與SOS運送費「買單」,而許麗莎的家屬連個謝都沒說!

在這個事件中,巴西強勢無比,再對照之前吳憶樺事件,我國的「國家尊嚴」去哪了,這麼軟弱只會越來越讓人瞧不起,此時,我想起了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

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是具有巴西國籍的,也就是說,他以行動證明了他放棄「台灣認同」並取得了「巴西認同」,現在,巴西與台灣有爭執,我不知道這個巴西人的「台灣認同」能否壓過「巴西認同」,「台灣利益」一再被巴西打壓,仍有巴西國籍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該怎麼辦?同理可證,那些外國人為了當官而放棄「外國認同」,他們重新取得的「台灣認同」仍然是純金999嗎?如果民進黨下台,他們會不會又「回去」當外國人?

我主張:轉換過兩次以上國籍的人、雙重國籍的人,沒有資格在台灣當官!

再談第三個例子,就是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他們曾倡議台灣應協助美國,派兵前往伊拉克( 出兵伊拉克?FAPA:未提案但曾參與討論 大紀元5/24/2004),FAPA第一任會長、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贊成,後來,受爭議的FAPA說他們是以美國人的身分和觀點提出這樣的建議,天啊!「台灣認同」去哪裡了??

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李尚仁曾於中國時報論壇投書「小心遠距民族主義 」說:

為何遠距民族主義近年常以極端而危險的形式出現?安德森認為有三個主要原因:它是資本主義對人類社會帶來的無情轉變的產物。它也是一種不必負責任的激進政治,主其事者不在母國定居,其政治行動產生的任何惡果對他和他家人都不會有直接影響。最後,它根植於一種特殊的流離意識,自願流離雖使得遠距民族主義者在居住國承受邊緣族群的身分,卻能滿足他在地球另一邊扮演「民族英雄」的願望。

說白了,世台會、FAPA及那些放棄「台灣認同」又重新撿回的外國人,他們的「台灣意識」根本經不起檢驗,那民進黨為什麼又要用他們?外省老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依過去生活經驗而有「中國認同」,民進黨卻是為什麼又要批評?

還是那句老話,「台獨是最高道德」,是是非非哪裡重要!就算按民進黨的標準,這批外國人根本欠缺「台灣認同」,或他們的「台灣認同」極小,但只要他們支持民進黨,一切都是次要!有些老兵回家看親友就被罵個半死,但許文龍帶700億到大陸投資,創造一大堆就業機會給大陸人,還對反分裂法「心裏踏實」,民進黨卻還可以「體諒」?許文龍的「中國認同」讓大陸壯大,民進黨在乎嗎?

這就是民進黨「台灣意識」的真面目,我一點也不認同,因為,民進黨的「台灣意識」根本沒有道理可言,「台灣意識」的有無只看他們支持或反對民進黨!

最後,我引用曾用恐怖炸彈攻擊前副總統謝東閔的現任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說過的一段話做結:

其實,早從我決意關心政治,我就改變原來移民到美國當美國人的初衷。我決定不入美國籍,寧可做一個寄居美國的台灣人,也不願當一個關心台灣的美國人。我不能一邊拿美國籍,一邊搞反對運動,這是原則問題。不入美國籍,二十年前我這樣堅持,二十年後我也同樣堅持。(見 推荐候選人─王幸男

若不以人廢言,也不管他想到美國當美國人的初衷,王幸男這話說的還真對,一邊拿加拿大護照、美國護照、日本護照,一邊說自己「愛台灣」、有「台灣認同」或「台灣意識」,這算什麼?

「台灣認同」或「台灣意識」有這麼廉價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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