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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移工已經不受勞基法保障領低薪了,還要她們支付來台相關費用?
2020/10/21 23:30:47瀏覽7023|回應0|推薦16

印尼政府日前宣布擬從明年元月起讓印尼移工「零付費」工作,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則於7月底收到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目前台灣仲介已報價約7~10萬元,由於這是一筆沉重的負擔,他們又沒有收到來自勞動部與印尼協商的任何回應與回覆。因此,許多關心印尼政府片面決定印尼看護工「零付費」的民團代表與需要外籍看護工的被照顧者,前往「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表達抗議,他們認為這是一個「野蠻的政策」,本文有不同看法。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聯合報記者胡經周/攝影

我母親長照失能等級去年八級今年七級,父親十幾年前也完全失能,巴氏量表得分都足以聘請外籍看護,所以我十幾年前就蠻關注這個議題,加上多年前我曾在工廠有接觸外籍勞工的經驗,對外籍勞工與外籍看護雖同為「移工」卻不同際遇有所評論,當年的外籍看護只能領每個月15,840元,這麼低的薪水當年還要支付來台與訓練費用,這不是壓榨,什麼是?

作者收過的一份傳單作者收過的一份傳單

我多年以來也聽過太多案例,許多「天邊孝子」把老人家往鄉下一丟,再弄一個如同以前手機的「簡配」也就是「外籍看護」就打發了,就覺得已經「盡孝」,而真正代工孝順的外籍看護移工「薪水有價孝心無價,而且不必給她們放假」,還沒有勞基法保障呢!

我當時指出,2005年4月30日,因SARS自和平醫院轉院的一名印尼籍外籍監護工在基隆長庚醫院辭世,她家屬無法取得勞保的死亡給付,就因為她沒加入勞工保險。現在所謂的「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還繼續說「家庭類看護工」並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其工資依勞雇雙方之約定辦理,這是哪門子「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

勞動部表示「家庭類看護工」並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 翻攝勞動部網站

臺灣人扣留移工護照、「預扣」相關費用,經常受害的就是漁工與家庭看護工,而且在國際上惡名昭彰,這次遠洋漁工被列入「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外,其實美國2006~2019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台灣部分」的報告也指出台灣目前仍存在的問題有三:船東虐待外籍漁工、家護移工被收取高額仲介費、工時過長、生活條件惡劣等不平等對待,及兒童性剝削法律仍有不足。報告說「有一大部分外籍工人,主要來自越南、泰國和菲律賓,是合法招募而來,在台灣營建、捕魚或製造業從事低技術工作或擔任家務幫傭,卻在抵達台灣後,被人力仲介公司或雇主迫使從事強制性勞動或非自願勞役。這些契約移民工人許多來自貧困鄉下地區,為到台灣工作不得不支付最高達8,000~14,000美元,給招募仲介商或掮客,以致背負沉重債務,人力仲介公司及/或雇主就利用這做為非自願勞役的工具。台灣外籍勞工,其中有半數是在私人住宅做看護工而不受台灣勞基法保護,所有這些勞工的招募及安排雇主過程缺乏管理監督,因此可能導致非自願勞役狀況」。報告還提到許多這類外籍勞工「受迫於肆無忌憚的仲介與雇主,被迫從事合約規定以外的工作,並處於被剝削的狀態,成為勞動販運的被害人。」

用語如此強烈,為何臺灣人不在乎?

當年有位網友跟我爭辯家庭看護工「勞動條件跟勞工不一樣」,所以「不必適用勞基法」,我當時說看護是非常辛苦的事,如果是「24小時責任制」那更「慘無人道」,當台籍看護做24小時看護一天就能領兩千元時,當年臺灣卻只給她們五百多一點,這根本就是歧視與壓榨!我們自己承擔了二十年的長照生涯,無時不覺得身心壓力極大,身心障礙者作家「杏林子」劉俠2003年被心神喪失的印尼監護工薇娜攻擊,後不幸去世,主要就是因為雇主過於依賴勞工,勞工長期無法適度休息及睡眠,只能壓抑個人需求以照顧病 人需要,此種重症病人與監護工相互依存依賴關係,卻讓彼此成為犧牲者。」,為何17年後,政府仍然沒有想到這些不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

臺灣最依賴印尼移工作為看護工來源 翻攝 國發會網站臺灣最依賴印尼移工作為看護工來源 翻攝 國發會網站

我在看公視介紹日本長照問題時,發現人力短缺的他們「竟然」沒有聘請外籍看護,原因除了是他們的勞工政策與對長照品質要求看護者必須會說日語外,「臺灣經驗」也實在不光彩。高知縣立大學文化學院副教授根岸忠在「台湾における外国人介護労働者の雇用(台灣外籍看護工之勞動條件保護 -透過探討保障勞動條件方式之論述-)」說臺灣外籍看護工其勞動條件仍低,其提到的幾點也很值得我們注意:

41.7%的受訪者表示有“語言的交流困難”,印尼看護以74.6%位居榜首。30%的雇主說移工打了很多電話和聊天,有20%的人認為看護“低防護/護理技能”。儘管有許多抱怨,92.1%雇主認為“需要照顧的人獲得適當照顧”。63.5%雇主“降低精神壓力”,53.1%“家庭現在可以在外面工作,49.8%“減輕家務勞動”,25.3%“減輕財務負擔”。對此,根岸忠不得不說「您可以看到,外國人通過僱用護理人員,能夠為需要護理的人提供護理,從而減輕了精神壓力。雇主的家庭受益匪淺,包括減少負擔和增加家庭外出工作的能力。」,那為何臺灣還要如此斤斤計較?

根岸忠在結論說,看護的社會現實是他們既沒有高收入也沒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在台灣的專業知識不足,它被定位為難以贏得他人尊重的工作。成為護理人員的條件“很小”。總體而言,目前的看護人員學歷較低,還有一個負面的連鎖情況,其中許多受雇人的經濟狀況有問題。...僱用外國看護人員的家庭通常是中產階級以上的人,在一項比較中選擇台灣或外國看護的調查中,回答他們會選擇外國人的人在所有受訪者中佔四分之一(25.4%)。原因是70%的人認為請台灣人會增加成本,而50%以上的人認為外籍看護「可以長時間工作」。而在僱用外籍看護的家庭中,不僅要照顧老人,還要照顧孩子和做家務。...護理工作的難度不僅存在於3K工作場所中,而且台灣人們認為在老年人設施工作中找不到社會意義或價值。…即使將來雇工的人力資源開發取得進展,政府針對老年人問題的政策也是“家庭護理”。…

高知縣立大學文化學院副教授根岸忠在「台湾における外国人介護労働者の雇用」談到了外籍看護在臺灣的處境 翻攝其論文

我認為這位日本教授對臺灣外籍看護處境的瞭解已經超過多數臺灣人,而且從他發表該研究報告到現在都沒有改變, 但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莊國良仍然說儘管國際上有雇主負責支付「零付費方案」,但也只限於製造業。那要不要問臺灣高達將近二十五萬四千人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的雇主,製造業移工受勞基法保障,你們敢讓看護工們受勞基法保障嗎?為什麼薪水多至少一萬的工廠移工來台不必負擔機票錢,外籍看護工反而要?

今年勞動部統計調查發現,有8成1的雇主沒有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但不論雇主有無規定,每日實際工時平均約為10.4小時,僅有11.4%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假日都有放假,部分放假占者54.2%;等於有3成4沒放假,尚未適用勞基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6月總薪資為1萬9947元,包含經常性薪資1萬7550元、加班費2059元。

臺灣對外籍看護工的「對待」,經得起國際人權的檢驗嗎?

圖/Pixabay

blackjack 2020/10/21

影/印尼要求僱主支付來台移工費 被照顧者抗議
2020-10-21 16:46 攝影中心 / 記者胡經周/台北即時報導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自7月底收到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目前台灣仲介已報價約7~10萬元。故8月27日偕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隨損傷者聯合會至勞動部遞陳情書、抗議,希望政府不要再犧牲重症患者與被照顧者的權益,與加重照顧家屬的長照負擔,能夠協助爭取台灣移工雇主爭取應有的權益。後又於9月17日在立法院與勞動部代表,協商與建議勞動部能夠超前部屬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但截至10月18日止,都沒有收到來自勞動部與印尼協商的任何回應與回覆。因此,許多關心印尼政府片面決定印尼看護工「零付費」的民團代表與需要外籍看護工的被照顧者,今天前往「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表達抗議。

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高呼「禁用印尼看護工、拒絕印尼野蠻政策、抗議不平等條約」等口號,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針對印尼單方面公告,表示所有來自於印尼國家之家庭看護移工,自2021年1月1日起須由台灣雇用方支付承擔,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擔心增加額外負擔的被照顧者齊聚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前抗議,不少印尼移工也前往現場關切,擔心自己的工作權受到影響。記者胡經周/攝影
移工費用轉由雇主負擔 許銘春:持續與印尼政府溝通
2020-10-21 12:05 攝影中心 / 記者杜建重/即時報導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針對印尼政府日前片面宣布移工費用將轉由雇主負擔,長許銘春表示,已持續透過外交管道表達我方立場。記者杜建重/攝影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針對印尼政府日前片面宣布移工費用將轉由雇主負擔,長許銘春表示,已持續透過外交管道表達我方立場。記者杜建重/攝影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行蹤不明外籍移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專案報告,針對印尼政府日前片面宣布,從明年起輸出移工的護照簽證、來回機票和訓練費用,都將轉由雇主負擔,引發雇主反彈,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印尼政府單方面宣布提高雇主負擔,不是只針對台灣,還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等14個國家,已持續透過外交管道表達我方立場,希望印尼政府的相關規定都能兼顧我國雇主權益還有移工工作機會。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行蹤不明外籍移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專案報告。針對移工逃跑問題,立委批評勞動部與內政部兩單位權責不明,許銘春(前)忙著解釋,後方的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後左)與移民署副署長鐘景琨(後右)則忙著交換意見。記者杜建重/攝影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行蹤不明外籍移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專案報告。針對移工逃跑問題,立委批評勞動部與內政部兩單位權責不明,許銘春(前)忙著解釋,後方的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後左)與移民署副署長鐘景琨(後右)則忙著交換意見。記者杜建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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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移工零付費明年擬啟動 勞動部稱「訊息仍不明確」
 林良齊 2020/10/1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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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外勞工保護局日前宣稱從明年起所有輸出的移工要「零付費」,意謂包括在印尼的訓練費用、至移工輸入國的機票等都得由雇主負擔,初估要7萬至10萬元不等,對此,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目前除了向印尼瞭解相關情況外,也向如香港等移工輸入國瞭解有無收到類似訊息,之後確認之後,則要確認有什麼議題要一併討論、什麼時候討論等。

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為止,全台移工人數達70萬餘人,其中25萬4515為家庭看護工,其中家庭看護工內又有19萬7903人來自印尼。

林三貴表示,目前發展署持續透過各種管道掌握事實是,包括向印尼官方瞭解、其他移工輸入國外,也向印尼駐台辦事處瞭解,他坦言,「目前訊息也不太明確清楚。」

林三貴說,待事實釐清後,接下來要討論的題目除了「訓練費」的議題外,目也要連印尼家庭看護工薪資調整也要一併討論;接下來則是討論的時間,今年由印尼方主辦的台印雙邊會議時間仍未確認,仍待印尼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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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印尼移工明年要幫付來台費用 勞動部:不應由來源國單方決定 - 新聞 - Rti 中央廣播電臺.html
聘印尼移工明年要幫付來台費用 勞動部:不應由來源國單方決定
勞動部
 
印尼
 
移工
時間:2020-08-28 11:24新聞引據:採訪撰稿編輯:楊文君

印尼7月底釋出訊息指稱,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27日號召近百名乘著輪椅的身心障礙者赴勞動部抗議,有外籍看護工陪同雇主到場抗議。(資料照片/中央社)
針對印尼7月底召開記者會指出,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包含往來機票、訓練費、護照及簽證費用等,引起雇主團體不滿。勞動部今天(28日)指出,目前已透過外交管道、發文要求印尼說明,會嚴守保障雇主權益。

近期有部分聘用印尼籍看護工的雇主指出,他們接獲仲介公司傳達,明年起移工在印尼自費的一切費用,包含護照、居留證辦理及更換的費用、訓練費及來台機票費等,都轉由雇主負擔。

勞動部證實,確實有接獲相關訊息,但印尼事前並未循雙邊聯繫管道先行與勞動部溝通,迄今也未接獲印尼正式公文,是印尼單方宣稱已與我國及新加坡等14個國家達成協議。

因此,勞動部將持續透過雙邊聯繫管道請印尼說明釐清,在維護雇主權益下與印尼溝通。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莊國良說:『(原音)因為國內很多僱用看護工的雇主都是屬於弱勢族群,勞動部會嚴守保障雇主權益,盡量來跟印方爭取。』

莊國良也指出,就像我們要去美國工作,怎麼可能要求他們幫我們出機票錢跟護照錢,照理說不應該由雇主承擔;就算要,也應該要經過雙邊協調,取得共識,再回歸到勞雇雙方去約定。儘管國際上有雇主負責支付「零付費方案」,但也只限於製造業。

勞動部強調,雇主引進移工來台工作,應依法與其簽訂契約,並適用我國法令,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移工來台其他相關費用,包含機票費、訓練費、簽證費等是移工出國工作的費用,應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不應由來源國政府單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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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調查:外籍看護工每日工時逾10小時 3成4沒假日
2020-01-13 16:43 聯合報 / 記者章凱閎/即時報導
勞動部今天發布最新「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結果發現尚未適用勞基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6月總薪資為1萬9947元,包含經常性薪資1萬7550元、加班費2059元,但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約10.4小時,且有8成1雇主未規定工作時間。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今天發布最新「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結果發現尚未適用勞基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6月總薪資為1萬9947元,包含經常性薪資1萬7550元、加班費2059元,但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約10.4小時,且有8成1雇主未規定工作時間。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今天發布最新「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結果發現尚未適用勞基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6月總薪資為1萬9947元,包含經常性薪資1萬7550元、加班費2059元,但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約10.4小時,且有8成1雇主未規定工作時間。

雇主沒有規定者占8成1,不論雇主有無規定工作時間,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約10.4小時;有9成6每日連續休息時間超過8小時。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都有放假或部分放假者占65.6%,

截至去年6月底,勞動部統計全台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已超過24萬人,但調查發現,有8成1的雇主沒有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但不論雇主有無規定,每日實際工時平均約為10.4小時,但9成6每日連續休息時間逾8小時。

此外,僅有11.4%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假日都有放假,部分放假占者54.2%;等於有3成4沒放假。但假日未讓看護工放假的雇主,有逾9成8有發給加班費。

勞動部與衛福部從2018年12月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但調查發現,如果未來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雇主主要替代方案仍以「由家人照顧」占85.6%為主,其次為「申請政府喘息或居家服務」占8.6%。但若政府補助雇主讓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雇主願意申請者占36.4%,願意負擔金額以「每日500元至1200元」居多。

此外,截至去年6月產業外勞已突破45萬人,調查也發現,去年6月的事業面外籍勞工月薪領平均領取2萬9029元,包括2萬3514元的工資及4968元的加班費,但還得扣除膳食費,平均每人每月扣除達2229元。調查顯示,去年6月的事業面外勞總工時為187.8小時,為近3年來最少,但去年6月的假日共有11天,相較2018年的10天、2017年的7天來的多。

印尼稱11月起啟動移工「零付費」作業 雇主團體籲「盡速與印方協商」
09:362020/10/21 中時 林良齊

印尼政府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擬從明年元月起讓印尼移工「零付費」工作,我國雇主團體日前曾經赴勞動部抗議。(報系資料照)
印尼政府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擬從明年元月起讓印尼移工「零付費」工作,我國雇主團體日前曾經赴勞動部抗議。(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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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擬從明年元月起讓印尼移工「零付費」工作,我國雇主團體日前曾經赴勞動部抗議,但近日我國雇主團體更接獲印尼方發文決定至今年11月啟動相關作業,對此,雇主團體表示不滿並將在今天赴印尼駐台辦事處抗議,呼籲勞動部應該盡速與印方協商。

據勞動部統計,去年雇主一整年約新引進17萬餘名移工,其中印尼籍達5萬8000餘名,而與此次「零付費」相關的社福移工人數則達4萬786人。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理事長賴昱崧表示,如果依照勞動部的態度「雙方協商完成前不能實施」,恐怕造成印尼移工明年無法來台,最後受害還是台灣的雇主,如果一旦要收費,7萬元至10萬元的費用如果全部由雇主負擔,很多弱勢雇主恐怕也難以負擔。

賴昱崧批評,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社區老化」,但缺少全日家庭看護工的協助,重度失能者恐怕只能被送至療養院、安養院。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黃杲傑則說,印尼方稱明年開始實施「零付費」方案,依日前的流程預估11月就會啟動相關作業,可能雇主從11月起引進印尼籍移工就要承諾支付機票、訓練等費用,屆時如果不簽署可能就無法引進。

黃杲傑提及,目前雇主擔心不在於負擔這10萬元,較為憂心的是如果這筆錢要一次付清,一旦這些勞工進來台灣後失聯、轉換雇主等,這筆錢要的回來嗎?

對此,勞動部部長許銘春今天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會前受訪時表示,有關印尼方片面提及要由訓練費等費用由我國雇主負擔一事,但目前透過外交管道瞭解其他移工輸入國對此事的反應,但其他國家對此事沒有具體的表達,但勞動部會持續瞭解。

許銘春指出,仍會持續透過外交管道向印方表達我國立場,認為相關政策的實施應該兼顧我國雇主及移工工作權利機會,持續透過聯繫。

(中時 )

#雇主 #移工 #印尼 #零付費 #勞動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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