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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15:39:52瀏覽2124|回應3|推薦12 | |
孫文被中華民國當成「國父」有許多反對理由,包括孫文娶四位妻子且其一才十五歲,但日前台南地院判一個軍人到聊天室誘拐小學女生並在校園性侵緩刑,十四年前某男到大陸五天內嫖了十一名十六歲以下的雛妓也緩刑,還有九年前台南多達二十位老人把一名小學女生一路從十一歲性侵到國三,直到她懷孕才東窗事發… 臺灣人,妳/你為何不生氣? 臺灣文化中有極其陰暗的一部份,那就是早年人們因為生活困頓,把小孩特別是女孩出養給他人,但領養者卻把女孩當成搖錢樹推入火坑賣淫,還有專門以此為業「企業化經營」的,這些從日本時代流傳下來的「臺灣習俗」是否「值得保存」,從部分研究質疑1950年代國民黨「搶救養女」來看,「誰發動的,誰來救」變成了主角,養女的權益反而次要了? 臺灣過去有將養女當貨品賣往酒家的習俗 1954年1月31日聯合報第三版2007年,警政署網站指出,根據聯合國統計,全球百萬雛妓中,臺灣有十萬雛妓,但整個社會噤聲,就像同年大陸拍的一部電影《盲山》,一個女大生被人口拐賣當成「妻子」,這部電影上映後被強迫改結局,原本「白雪梅為救父親,把菜刀砸向自己痛恨已久的丈夫」被改成「白雪梅在警察的幫助下,最終逃出了這個山村,而她的孩子卻不得不留在那裡」,結局必須「美好」是嗎?! 《盲山》海報 引自wiki2007年,刑事警察局網站指出,聯合國統計臺灣有十萬雛妓 翻攝內政部網站臺灣兒童的「結局」呢!?對兒童性犯罪的臺灣加害人照樣付錢換緩刑,這些加害人照樣可以繼續上網「故技重施」,司法與立法者有或想要做出任何措施防範嗎? 2017年,22歲的林姓台大準研究生涉透過網路誘使未成年少女傳送裸露照片及影片,再上傳網路論壇供下載;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搜索他住處,查扣電腦檢視存有121個資料夾,檔名標有少女姓名及就讀學校,初估至少121名少女受害,年紀最小才小學二年級。台大「卻」說他已錄取研究所資格不影響,我當時指出:有10名已經收到錄取通知書的美國哈佛大學新生在facebook私人聊天群裏,發布含有性或暴力內容的帖子和淫穢表情包,或拿性侵、虐童和死亡兒童開玩笑,並發布種族歧視言論。哈佛校方獲悉此事後當即展開調查,在4月中旬取消了至少10名學生的入學資格,並表示這是最終決定,不會改變。警告信還說:「哈佛大學保留在多種情況下撤銷學生錄取資格的權利,其中包括被錄取學生的行為導致其誠實、成熟或道德品格受到質疑的情況。」 台大卻不在意收這樣的學生!? 林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未成年女學生,以男女朋友交往或同儕交換欣賞為由,誘使少女傳送裸露照片及影片,再上傳網路論壇供下載。聯合報記者李奕昕/翻攝林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未成年女學生,以男女朋友交往或同儕交換欣賞為由,誘使少女傳送裸露照片及影片,再上傳網路論壇供下載。聯合報記者李奕昕/攝影台大的反應就是臺灣社會的「縮影」,就是因為臺灣人不認為這是什麼「大事」,所以還會給他們「機會」,既不像許多國家會監控或限制他們的活動,他們的「同好」也就可以繼續在臺灣社會逍遙。對照美國,就知道臺灣社會實在「寬容」的不像話了。 2018年,美國3D列印手槍發明人威爾森(Cody Wilson)遭控與16歲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後,逃到台灣。刑事局將其逮捕並遣返回美國,他被以三級重罪起訴,他認罪後,結局雖然同樣也是緩刑,但卻是七年緩刑、1,200美元罰金及475小時社區服務,接下來就是臺灣與美國的重大差別了。 最重要的是,根據判決,威爾森從此會被註記為性侵犯,他搬到美國的任一地方都會公諸於世!此外,法院也不允許他與未成年人進行任何無監督的聯繫,並且“在他可能使用任何可以使用訪問網路的設備上進行遠程監視” 。 正如前一篇文章所質疑,去網路聊天室認識小學生並在小學校園中進行性侵而被判緩刑的李姓男子,他如果又去網路聊天室「認識小學女生」,臺灣法律能限制他嗎?誰又能知道他住在哪裡? 因此,回過頭來看對孫文娶十五歲少女是蘿莉控的評論,媒體要不要對臺灣人性侵小學生、嫖雛妓被判緩刑一事至少給予相同力道的批判? 各大媒體喜歡說孫文是「蘿莉控」,卻未見對臺灣發生的兒童被性犯罪案件以同等力道質問 翻攝各大新聞網站blackjack 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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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