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灣記協忘了何榮幸成立初衷亦違法
2014/02/14 11:28:33瀏覽1316|回應0|推薦8

今天看到工商時報證券新聞中心主任劉益昌投書中國時報一文「投書:為虎作倀 記協指鹿為馬」,其中有強烈批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政治色彩的內容,記協可能會不同意。不過,值得一看的部份是劉益昌申請入會卻備受刁難的過程。

 

根據投書:

1.去年9月初,以電子信件向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寄出會員入會申請書,遲無下文

2.925晚上再度以電子信件詢問,無訊息,打電話詢問,記協人員的回答理由包括「理監事會開會日期不定、還沒審查等」。

3.數月已過,記協的回覆:「記協向中國時報同仁查詢,該同仁不認識您本人等等……」。但劉益昌是工商時報。

4.記協在去年1216下午507分以電子郵件通知:「您的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未予通過。」

5.經以電子信件抗議,記協才於隔日1217下午2205分,又補寄通知說:『入會申請「需記協會員擔任介紹人推薦」,您可以補齊介紹人資料再提出申請。』

 

申請加入記協會員,現根據記協會員申請表需2個入會滿一年的會員「介紹」,這是20131216 上午12:14 6 版的規定,真的很巧,如果劉益昌在第5版申請表並無看到這樣的規定,可以合理懷疑這樣的規定是因劉益昌而設。

 

另一方面,只不過接收一個一般會員,竟然還要理事會審查?理事會成員有誰?會議記錄應該有吧?台灣記協如果不是黑箱作業,應該把審查過程公諸於世。台灣記協應該是公益法人,其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民法46),章程應記載之事項包括「社員資格之取得與喪失」(民法47),根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章程第七條本會會員分左列三種的「一般會員」規定,劉益昌有資格加入,根本不需要莫須有的「理事會審查」,現在記協會員申請表亦有違反章程之嫌。根據民法56條規定,「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理事會若對非會員申請入會違反章程是否可以類推適用,值得上民事法院探討,但必須在2014216以前提起訴訟。

 

另一方面,理事會第十二屆 (2012-2014)委員名單會長陳曉宜(自由時報)、鄭超文、安德毅、王思捷、李雪莉、王鼎鈞、林注強、林瑞珠、張志雄、楊汝椿、涂建豐、戴上茹、黃以敬、羅玉潔、謝三泰等,劉益昌應該有認識的人吧,可以打電話問他們有沒有開過這個違反章程的「理事會審查」。記協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內政部,劉益昌若真的在意此事,也為其他人著想,不妨向內政部檢舉,這沒有三個月內的限制。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在「全專業及保障權益 新聞產、職業工會上路」說:

「臺灣新聞傳播產業工會」受理全國任何一家新聞媒體的工作者以個人身份加入,協助工作所遇問題;若該公司二分之一以上員工入會,員工更因此可透過工會向資方提出團體協約,而資方不得拒絕。記協推動「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的成立,乃沿續18年來「捍衛新聞專業」與「保障勞動權益」的主張,向前跨出制度性變革之一步,而未來如何藉著團結組織的制度發揮力量,必須透過你我的參與。

 

真奇怪了,工商時報證券新聞中心主任劉益昌也算是記者兼勞工吧,想加入記協卻不得其門而入,他還會想加入記協搞的工會嗎?「必須透過你我的參與」真的很可笑,不讓他參與,怎麼幫他「捍衛新聞專業」與「保障勞動權益」?

 

前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記者何榮幸寫過一篇「歷史的偶然與必然」提到

  籌委會在界定記協成員資格時,具有人事任免權的媒體一級主管在此界定下雖可入會,卻在記協自主性的考量下,被限制不得擔任記協會長職務;記協的十一位執行委員中,也規定一級主管所佔比例不得超過五分之一。籌委會多數意見認為,以往台灣新聞團體、工會多遭資方把持操控,以致於功能不彰,對提昇新聞專業尊嚴、保障工作權並無助益,因此記協在現階段應對媒體一級主管的參與採取「歡迎但有所限制」的態度,直到這種具有現實基礎的疑慮消除後再修改章程完全平等對待。

 

就算記協把「工商時報證券新聞中心主任」當成中國時報也好,就算記協把「工商時報證券新聞中心主任」當成媒體一級主管也好,當年也不過是限制「不得擔任記協會長」罷了,什麼「歡迎但有所限制」,我看是欺騙社會。

 

不管記協的政治立場,又不是古早的國民黨入黨,居然還要「介紹人」,這種威權思想餘毒真讓人感覺可笑而不是悲哀。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4/2/14

 

投書:為虎作倀 記協指鹿為馬

 中國時報 劉益昌/工商時報證券新聞中心主任  20140214 04:10

 

新聞業被尊稱為「第四權」,扮演對政府、社會的監督角色,其精神在於必須本持公正、客觀的態度與立場,這也是新聞業存在的最終價值。但號稱結合台灣新聞同業人員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簡稱記協),最後卻只淪為特定人士把持、壟斷的協會,當其已失去公正、客觀的精神,所謂「台灣記協」還能剩下甚麼?

 

記協號稱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照理講,應廣納博徵台灣各領域優異的新聞人員才對,但目前卻已淪為特定成員藉由「會員審查」方式排外的手段,令新聞從業人員頗為遺憾。

 

本人在去年9月初,以電子信件向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寄出會員入會申請書,由於遲無下文,925晚上再度以電子信件詢問,還是無訊息,本人乾脆直接打電話詢問,記協人員的回答竟然支支吾吾,理由包括「理監事會開會日期不定、還沒審查等」。

 

數月已過,還是遲無下文,本人又再次以電話表達嚴重抗議,記協的回覆更是可笑,直說:「記協向中國時報同仁查詢,該同仁不認識您本人等等……」。這有沒有搞錯,本人是工商時報編輯部同仁,記協去問中國時報?每家報社的同仁少說以數百計算,請問記協是問誰?為何不問本人所屬的工商時報編輯部?為何不請本人直接附上在職證明?這都是很奇怪的審核過程與藉口。

 

歷經本人多次電話抗議,記協終於在去年1216下午507分以電子郵件通知:「您的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未予通過。」

 

從去年95遞件,至去年1216,歷經超過100天,接獲如此答覆,真是無言以對。一來,本人自民國80年進入報社,一路從基層做起,歷經助理編輯、編輯、記者、召集人、副主任、主任等職,期間也多次榮獲報社績優同仁等榮譽,這是本人的榮譽。二來,這近23年的新聞工作,本人未曾有過重大新聞處理疏失,也迄今一路保持敬業精神,不知有何資格不符,三來,本人家世清白。但,竟然通不過記協的會員申請,真是無奈與無助。

 

經本人以電子信件嚴重抗議後,記協才於隔日1217下午2205分,又補寄通知說:『入會申請「需記協會員擔任介紹人推薦」,您可以補齊介紹人資料再提出申請。』

 

放眼各領域的從業人員申請,以壽險從業人員來看,只要加入成為人壽保險、保代公司的員工,通過考試、取得證書、登錄後就可成為正式保險從業人員,也無須現有會員介紹才可入會。要證明本人是否為新聞從業人員,只要請報社出具證明即可,如此正規、又具合法合理的方式不採用,盡找些無端是非為藉口,記協挾「自由時報」自重,卻獨斷欠缺公正、客觀的作為,這非台灣新聞從業人員之福,更非全世界新聞從業人員之福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