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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愛吧,就像不曾受過傷害一樣
2009/09/08 16:42:15瀏覽3504|回應0|推薦8

書名:去愛吧,就像不曾受過傷害一樣
作者:水瓶鯨魚

每次在寫書籍推薦時,總愛絞盡腦汁去想出適合該書的標題,但我這次真的被難倒了。作者水瓶鯨魚在取書名時就已經將本書的梗概解釋的清清楚楚,《去愛吧,就像不曾受過傷害一樣》一言以蔽之,毋須多加註解。

我很高興最近沒有失戀,不然不知道看了這本書會有什麼心情。但又難過穩定的生活使人失去敏銳跟光采。回家途中搭著公車讀本書時,這一篇篇散文,就像倒帶般,我憶起了些一直蓄意忽略的光景。

年紀越大,對愛越膽小,因為怕受傷,所以退卻,想要逼得自己看起來很正常、理性。不想再去記得那些細瑣的事,就怕自己看起來不夠堅強。對很多事妥協、對很多事漠然。

職場上為了生存勾心鬥角、下了班還要趕著去買菜、打掃,為了怕被社會淘汰必須進修、跟得上時代,偶而跟男朋友看電影睡著,夏天牽手都嫌棄有手汗。

我們忘了戀愛是生活的補給品、我們忘了愛情是種渴望。

可是水瓶鯨魚,都還記得,雖然她自稱是個工作狂,可以為了喜愛的事物廢寢忘食,忙碌到一個月見不到戀人,日夜顛倒到少了大半朋友。但她卻記得那些浪漫的小細節、舊情人在睡前唱情歌、冬夜裏的燒酒雞、溫州街的蔥油餅;全力投身工作,看似對戀人無情,但心底其實有塊地方會感到哀傷、難過、無能為力,甚至寂寞。

她看見了我們忽略的模樣,喚起了被蒙蔽的欲望。

想戀愛,不是怪胎。
無論是十五歲、二十五歲、甚至到五十五歲,都要有想戀愛的心情。
只是隨著自己邁向輕熟女、穩定交往、已婚婦女、歐巴桑時,那樣的欲望似乎被社會規範限定,無法能再像十七歲時那樣貪婪地渴望期待愛情。

同事說看到〈牽手,有那麼困難嗎?〉這篇文章時,忍不住跟男友抗議為什麼他不是什麼名人偶像,兩人牽手總這麼落落大方,一點都感受不到珍貴之處。室友看到〈你都不幫我介紹男朋友〉這篇文章時,意有所指地嘲笑我,讓我想拿書丟她。

水瓶鯨魚總是寫出女人在戀愛中,讓許多男人覺得可笑,卻讓女生渴望被重視的小細節。這讓我想起,1898年馬克吐溫(湯姆歷險記、頑童流浪記作者)曾說:「每次閱讀《傲慢與偏見》,我都想把珍奧斯汀從墳墓裡挖出來,用她的脛骨狠狠的敲她的頭蓋骨。」更曾尖刻地說「一個圖書館只要沒有珍奧斯汀的書就是好圖書館。」

我可以想像,馬克吐溫如果仍在世,或許今天他會用那辛辣口吻不屑地說:「只是一碗湯被快速喝完,有什麼好難過的?」

有些事情男人的確不懂。
他們會忘了當他們大方地對我們緬懷前女友,細數她們的好時,我們只要講出「五字箴言」就會被我們打入地獄(正解請參閱書中的〈你想當德國豬腳,我可不想變酸菜〉一文)。

他們也不懂,看電視、喝湯、說話的聲線、親吻的方式、想過個浪漫的情人節為什麼都變成一篇篇的文章,或許還會內心大叫:「女人好麻煩!」

有趣的是本書的書名《去愛吧,就像不曾受過傷害一樣》,雖然靈感來自於韓劇《叫我金三順》裡女主角的台詞,但真正的源頭卻是那想生吞活剝珍奧斯汀,嫌棄她書籍太過支微末節的馬克吐溫(原文:Love like you've never been hurt.)。

就像書底文案所說的:
世界上最心酸的,不是,我不會再談戀愛,
而是喪失義無反顧的力氣去愛。

如果有天女人不再在乎這些事了,或許也喪失愛的力氣。
雖然,我們不能奢求男人百分之百明白。
但既然我們都渴望勇敢去愛,那麼,是否先盡釋前嫌,打開這本書,去了解,你覺得可笑,而我們覺得重要的愛。

去愛吧,就像不曾受過傷害一樣。

別讓生活的齒輪,磨損了我們原本那最單純的欲望,別讓那些支微末節纏繞成藤蔓,阻擋了了我們未來的路。

注:
不負責碎念:如果馬克吐溫今天看到他的字句(Love like you've never been hurt)被熱愛珍奧斯汀的女性引用,其實會比較想自己從墳墓裡爬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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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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