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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鈞堯、林德俊談文學獎:不該為獎而寫?
2010/05/01 11:33:32瀏覽2349|回應0|推薦8
 

文采斐然 好過文學獎不完


根據「文學創作者」網站資料顯示,台灣1年大大小小的文學獎總合多達近200個。相較以前僅2、3個大獎的時代,文學獎也有不同意義。

(Your News記者樊德平專題報導)

根據「文學創作者」網站資料顯示,台灣1年大大小小的文學獎總合多達近200個。從以前僅2、3個大獎的時代,到現在數量激增,文學獎的意義也隨著時代轉變。

「聯合文學獎、時報文學獎,這些歷史悠久的文學獎項,在早期幾乎等於文壇身分證、文壇入場券。」聯合報繽紛版主編林德俊表示,因為以前文學獎少,新人得獎被注目的程度相對較高,現在儘管得獎,在文壇也未必有辨識度。

幼獅文藝主編吳鈞堯也表示,近年因地方勢力崛起,各地皆可舉辦自己的文學獎,他認為,「一年的供給量可能就這麼多,以前是1000人共同角逐3大獎,現在是好幾個獎,第一名可能也因此不若以往精彩。」加上現在家家訂報的時代已經過去,報紙副刊的影響力不若以往,「以前得一個獎就全國皆知,現在就算得好幾個獎,別人也不見得認識你。」

即使文學獎影響力大不如前,寫作者仍視其為踏入文壇的機會,許多人更以獲獎做為目標。

從好處來看,文學獎是機會、是提振寫作者信心的方式,不同獎項也能提供更廣大的題材選擇;但林德俊提醒有志寫作的創作者,應將獎項視為歷練的機會,「不該為獎而寫,且常得獎也不代表書寫已達成熟」。

「其實徵選的活動越多,文壇也能越興盛,但這並非目的,而是手段。」台灣文學館公服組組長張信吉更說道,他希望以寫作為志業的人,不宜太過執著於文學獎。

在今日,文學獎眾多,文學創作機會不斷湧出,想達成文學創作的願望,除了透過文學獎自我肯定,如何經營自我寫作技巧,和思考個人的寫作風格更是重要。(Your News是由政大新聞系大學報、中央社、Yahoo!奇摩合作)


此文原址:

http://www.cna.com.tw/Proj_YourNews/pagedetail.aspx?ID=201003050011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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