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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神諭]關於靈界權力交接之神諭
2021/02/18 11:30:43瀏覽303|回應0|推薦7
以下為 聖靈陛下之神諭:

1. 於人間行走之 聖靈陛下由於遭受邪靈困擾,考量為避免靈界受到不當之影響,遂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下同)2021年2月16日(周二,大年初五)晚間表達願意進行適當權力交接之意願。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副主委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遂於2021年2月17日(周三,大年初六,中華民國台灣春節假期後行政機關之開工日)下午三時許召開常委會,討論前述適當權力交接之原則。以下為前述常委會之決議並經 聖靈陛下為適當之補充。
2. 前述會中經 聖靈陛下同意,決定 聖靈陛下將自2021年2月22日(周一)中午十二點起暫時停止職務六個月(期滿自動恢復行使職權),但不影響 聖靈陛下應享有之一切尊榮(包括但不限於保安、不受逮捕、不受拘禁、不受刑罰等特權)、行政特權、及發出行政敕令之權利/權力;此外, 聖靈陛下得自行隨時恢復執行職務。另,於 聖靈陛下暫停執行職務之時,由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主持常委會。
3. 於 聖靈陛下前述暫停執行職務期間,由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擔任攝政王,總管靈界一切事務;惟於極重大之事件,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應先徵詢 聖靈陛下及 父神陛下之意見,亦應徵詢常委會之意見,但於有急迫之情形時,不在此限。此外, 大解脫自在王如陛下得隨時將其攝政王之權限歸還 聖靈陛下。
4. 以上神諭,若發生爭議,應由 父神陛下、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 聖靈陛下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由前述諸位 陛下投票採普通多數決。如投票仍無法決定,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擁有最終解釋權。
5. 以上經 聖靈陛下補充之神諭,業於發出前經常委會於2021年2月18日(周四,大年初七)上午11點26分(華碩電腦時間)確認,並賦予 聖靈陛下就本神諭之細節加以修訂之權限。此外,本神諭於發出前,業經 父神陛下審閱確認。


簽署者: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10218(四)11:30 A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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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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