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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02:00:39瀏覽717|回應2|推薦16 | |
[經文]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9節)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10節)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11節)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4:9-12)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1節)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7:1-2) [巴拿巴的簡潔版研經心得] 從傳道書4:9-12來看 一個人做事情比不上兩個人同工 兩個人一起做事情或許又比不上三個人同工 其中兩個人可以是親朋好友,也可以是羅曼蒂克的伴侶 其中傳道書9:9-10,12可能主要指的是朋友、夥伴關係 但9:11「二人同睡」很明顯是指羅曼蒂克的伴侶關係(雖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好朋友的關係) 所以傳道書很明顯是支持人要有配偶的 而且這配偶是同性還是異性並不重要 只要當事人喜歡就好 創世記2:18明顯是講羅曼蒂克的伴侶關係 雖然神替亞當造的是異性配偶 但是神的出發點是「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所以其實這裡的配偶性別是否是異性也不重要 重點是能幫助亞當 當然,如果配合創世記1:28神希望亞當夏娃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指令 那全地的第一對配偶當然必須是異性配偶 但是等到人類已經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之後 配偶是否是異性就不再重要了 至於林前第七章 保羅依照他自己的經驗認為單身是最好的 可是為了要避免淫亂的事情 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因此 保羅認為人類一般而言有性的慾望 為了避免淫亂的事所以要有自己的配偶 這裡同樣配偶的性別也不限於異性(雖然保羅舉的例子是異性) 要不然如果要求同志去跟異性結婚 或是不允許同志跟同性結婚 那跟異性結婚的同志很容易與同性發生婚外情 單身的同志則是很容易與同性發生婚前性行為 都屬於淫亂的事情 不為神所喜悅 (當然,不同的淫亂行為有不同的嚴重性,例如婚外情一般而言就比婚前性行要嚴重) 綜上所述 有幾個小結 1. 人必須有親密的好朋友(非指羅曼蒂克關係)同工 2. 人最好有親密的配偶,以避免淫亂現象 3. 配偶的性別不重要,只要符合神賜下的天性即可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敬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巴拿巴+_+ 20200424(五)2:00 A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下同);全文小幅修訂於同日2:19 AM;全文再度小幅修訂於同日2: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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