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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修訂版][簡潔版研經心得]兩人總比一人好-傳道書4:9-12(及創世記、林前)
2020/04/24 02:00:39瀏覽717|回應2|推薦16
[經文]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9節)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10節)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11節)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4:9-12)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1節)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7:1-2)

[巴拿巴的簡潔版研經心得]

從傳道書4:9-12來看
一個人做事情比不上兩個人同工
兩個人一起做事情或許又比不上三個人同工
其中兩個人可以是親朋好友,也可以是羅曼蒂克的伴侶
其中傳道書9:9-10,12可能主要指的是朋友、夥伴關係
但9:11「二人同睡」很明顯是指羅曼蒂克的伴侶關係(雖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好朋友的關係)
所以傳道書很明顯是支持人要有配偶的
而且這配偶是同性還是異性並不重要
只要當事人喜歡就好

創世記2:18明顯是講羅曼蒂克的伴侶關係
雖然神替亞當造的是異性配偶
但是神的出發點是「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所以其實這裡的配偶性別是否是異性也不重要
重點是能幫助亞當
當然,如果配合創世記1:28神希望亞當夏娃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指令
那全地的第一對配偶當然必須是異性配偶
但是等到人類已經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之後
配偶是否是異性就不再重要了

至於林前第七章
保羅依照他自己的經驗認為單身是最好的
可是為了要避免淫亂的事情
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因此
保羅認為人類一般而言有性的慾望
為了避免淫亂的事所以要有自己的配偶
這裡同樣配偶的性別也不限於異性(雖然保羅舉的例子是異性)
要不然如果要求同志去跟異性結婚
或是不允許同志跟同性結婚
那跟異性結婚的同志很容易與同性發生婚外情
單身的同志則是很容易與同性發生婚前性行為
都屬於淫亂的事情
不為神所喜悅
(當然,不同的淫亂行為有不同的嚴重性,例如婚外情一般而言就比婚前性行要嚴重)

綜上所述
有幾個小結
1. 人必須有親密的好朋友(非指羅曼蒂克關係)同工
2. 人最好有親密的配偶,以避免淫亂現象
3. 配偶的性別不重要,只要符合神賜下的天性即可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敬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巴拿巴+_+
20200424(五)2:00 A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下同);全文小幅修訂於同日2:19 AM;全文再度小幅修訂於同日2:34 AM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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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rnabas&aid=132686035

 回應文章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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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5 15:54
假如巴拿巴是主內弟兄,那麼你的研經心得很「與眾不同」!

我認為聖經真理是給跟隨基督的人遵行的,對於非基督徒若也要一併遵行,嚴格來說,這是不妥當的。

正如一位姊妹說過:假如哪天一個信佛的人叫人( 或基督徒)不可吃豬肉殺生,那真是啼笑皆非。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0-04-25 18:15 回覆:
新天新地姊妹平安,

首先歡迎您參觀本格
並且感謝您的留言😊

是的
您的觀察很正確
小弟的研經心得有一(小)部分與基督徒的主流見解不同
可以稱為「與眾不同」
不過如果小弟的研經心得全部都與別人的見解相同
那似乎也沒什麼花費時間寫作發表的必要了
小弟在寫作研經心得(甚至及於其他文章)的兩個指導理念分別是: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以及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5:19)

您另外認為各宗教信仰理念應該是給各該宗教信仰者遵行的
不應該要求其他宗教信仰者一體遵行
原則上我也能支持您的見解
不過我有個小小的補充
就是如果各該宗教信仰的教義符合普世價值
能夠用宗教中立的理念闡述
那在獲得多數人同意之後
要求非該宗教信仰者遵行亦無不可
例如十誡中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
現在世界各國也都規定除非有正當理由
否則殺人是犯罪行為
同樣的
十誡中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
現在世界各國絕大多數應該也都有偽證罪的規定(至少我國刑法第168條有偽證罪之規定)

至於您提到如果佛教徒(基於宗教理由)要求其他人(或是基督徒)不可吃豬肉殺生令人啼笑皆非的例子
我原則上可以同意
不過如果佛教徒如果是基於吃素環保救地球的理由呼籲大家吃素愛動物
(例如我前不久在一位網友的部落格看見一篇關於清海無上師呼籲世界領袖推動吃素環保救地球的文章http://blog.udn.com/misshelen410540/132262997)
那這樣子的呼籲我們接受與否雖然自當別論
但他至少是一種合於理性的呼籲
似不能逕稱之為令人啼笑皆非

相同的
主流的基督教會反對同性婚姻
如果用上帝反對同性戀當作理由
對於非基督徒而言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
但是假如基督教會反對同性婚姻舉出的理由是同性結合不會產生後代
會導致人口負成長導致不良後果云云
雖然是否是有力的理由很難說
但至少是一個可以進入公領域討論的理由
尚難直接以其令人啼笑皆非不予討論

最後再次謝謝新天新地姊妹的光臨與留言
歡迎您以後有空常來坐坐!

敬祝平安健康
福杯滿溢!

弟巴拿巴敬筆+_+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0-04-25 18:41 回覆:
對了
小弟再補充一下
佛教徒如果基於慈悲及因果報應的理由反對吃肉
其實沒有那麼令人啼笑皆非
只是不應該強迫非佛教徒遵行而已
就算依照聖經創世記第一章
其實人在被創造的時候
神也是賜下菜蔬跟果子當做人的食物(創世記1:29)
至於其他的各種動物則是人管理的對象(創世記1:26、28)
而非人的食物
直到大洪水過後
神才將動物賜給人作為食物(創世記9:3)

以上
希望不要讓新天新地姊妹不悅!

弟巴拿巴敬筆+_+

環保阿嬤金鳳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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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安
2020/04/25 15:06

有您的支持我是幸運的,網海因有您而精彩多姿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0-04-25 16:46 回覆:

謝謝環保阿嬤的肯定,

有您的支持

我也是幸運的:)

敬祝周末愉快

平安健康!

晚巴拿巴敬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