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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前十四節「拿單斥責大衛」
2019/08/07 11:27:39瀏覽465|回應0|推薦4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12:1-10)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12:13-14)

巴拿巴的註解:

1. 要引導人歸正必須掌握正確的講話方法。如果一開始就用斥責的語氣開始很難有果效。先知拿單這裡用寓言開始讓大衛王在不知不覺之下自己擔任自己的審判官是很有智慧的做法。
2. 關於婚姻制度,神很可能是容許多重配偶制的;至少對於君王而言,有一位以上的配偶,神應該是允許的:
(1) 這可以從撒下12:7-8可以看得出來(「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神是可以賜給大衛王加倍的妻的。
(2) 「他(按,指「王」)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NIV: ”He must not take many wives”),恐怕他的心偏邪」(申命記17:17)。這邊說不能多立妃嬪就暗示說君王可以娶複數的配偶,只是數量不能太多。至於多少算太多,聖經就沒有具體的指示,可能必須看個案決定。
3. 犯罪是有惡果的,雖然向主認罪悔改可以除去罪的大部分惡果,但並不能完全除去罪的惡果。稍微詳細的說:
(1)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這是神的恩典。
(2)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1:3)這是神的公義。
(3) 神的公義及憐憫調和後的結果如下:
A. 誠心認罪悔改後,在末日審判時,可以被耶穌基督陛下的寶血所洗淨,可以進入天國。
B. 在世上的時候,可以除去心理的罪咎感,可以從罪咎感的壓制中得著釋放。
C. 但對人造成的損害必須賠償,對故意犯罪至少要賠償四倍(參考出埃及記22:1;路加福音19:8),還有其他惡果,在這裡神讓大衛王接受的殘餘罪果是:(A) 大衛王通姦所生的兒子死亡;(B) 刀劍必永不離開大衛王的家。
D. 附帶一提,大衛王通姦所生的兒子雖然在人世間提前死亡,但嬰兒因為還沒有犯罪,死後可以進入天國,所以對死去的嬰兒,提前進入天國並不是對嬰兒的懲罰,對嬰兒而言也不是一件壞事。

巴拿巴+_+

20190807(周三,七夕)11:27 A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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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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