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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後…川普恐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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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後…川普恐難逃法網

 2020-12-06 02:00
川普的競選經理馬納福已經繫獄。(美聯社)

中國有句諺語:「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川普總統卸任之後,將面對法律問題,困惱可能甚於他競選失敗的挫折。因為他將被訴訟纏身,看來難逃法網。不過,卸任之前,他可能特赦自己。

川普卸任後,想要擺脫眾多官司,恐怕不容易。(美聯社)

本文先簡單分析特赦的功效,再討論幾宗訴訟案件,而這些案件,川普都是被告。

甲、特赦

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總統有權力(Power)對「美國的犯罪」(Offenses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頒授(grant)大赦和特赦(reprieve and pardon……)。條文中所說的「對美國犯罪」,便是觸犯聯邦法律。

特赦權僅限於聯邦犯罪;而且限於「犯罪」(Offense)。也就是說,特赦權不及於各州和地方的犯罪。這項權力,不能拘束州級檢察官和法院,也不能豁免民事賠償責任。

離開現任總統的保護傘,川普身上的許多官司都將重新進行。(美聯社)

最高法院曾判決,接受特赦即是承認犯罪(Burdickv.UnitedStates, 239 U.S. 79 (1915))。而且特赦僅豁免已經發生的犯罪;對尚未被起訴的行為,沒有效力;特赦也不豁免將來的犯罪。

憲法使用文字「grant」,另有深意:grant意指「頒授」或「給予」,有「將特赦頒授給另一位犯罪人」的含義。總統可對自己頒授特赦嗎?正確解釋須等待將來法院的判決。

川普卸任後,就像選票一樣,他身上的許多官司也將面臨檢視。(美聯社)

乙、民事訴訟

E. JeanCarroll v.Trump, 2020 New York Sup. Ct. Slip. Op 3257 (2019)

卡洛女士(Carroll)控告川普,在紐約市旅館的房間內強姦她。2017年,卡洛出版一本書,其中描寫被性侵的過程。川普對媒體否認,宣稱卡洛「說謊」。於是卡洛到紐約的地方法院,去控告川普「誹謗」(Defamation)。

最高法院可能是川普選舉訴訟的戰場,但他在地方法院仍有許多官司。(美聯社)

民事訴訟一旦開始,原告和被告兩方都可以「採證」(Discovery),以及盤問證人(Deposition)。

原告卡洛,經過法官的准許,要求定期盤問被告川普總統,並且要求採集他的體液(DNA),用以核對卡洛當年留存的、據稱是川普的體液遺痕。

川普當然不肯,便經由聯邦政府司法部,向法官要求替代被告,由政府充當誹謗的被告,「因為總統太忙」。另一方面,司法部主張,川普發言時,他是「政府官員」(即公務員),而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的言語,其個人不負法律責任。

法官聽證之後,駁回司法部的辯詞,拒絕讓政府替代被告川普,並且裁示,川普駡卡洛,超出公務的範圍,不能免責。

第一回合失敗後,川普的私人律師上訴到高等法院,要求駁回原告的訴狀;而卡洛的律師則要求法官准許,進行盤問川普和採集他的DNA。卡洛希望證明真相;如果成功,川普需負賠償責任。

今年8月3日開庭聽證後,法官將判決延擱(等待大選結果)。

SummerZervosv.Trump, 2020 New York Sup. Ct. Slip. Op 01851 (2019)

與卡洛的處境相似,芝佛絲女士(Summer Zervos)也曾指稱川普對她性騷擾;川普總統也說她「扯謊」。芝佛絲到紐約地方法院控告川普「誹謗」。原告要求法官,准許她進行採證,包括盤問證人。

被告川普辯稱,現任總統享受「司法豁免」(Judicial Immunity)。也就是,總統有「行政特權」,不必服從任何法院。

紐約州的法院接受芝佛絲的訴狀,但暫時擱置程序,裁示原告的採證工作,等待法院定期2021年再談。

MaryTrumpv.DonaldTrump, 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 Dutchess County, 1585 (2020)

川普的侄女瑪麗,控告川普早年詐欺和奪取她和兄弟應得的祖父遺產。原告瑪麗經過法院,索求川普歷年的財稅資料。取得歷年的財稅資料後,瑪麗將提供給檢察官,追究可能的漏稅、逃稅、洗錢和詐欺的證據。

丙、刑事調查

UnitedStatesv.Cohen, 18-cr-00602 (SDNY, 2018)

2016年底,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起訴邁可‧科恩(Michael Cohen),指控被告科恩妨礙選舉、非法政治獻金,以及偽證等罪名。

柯恩是川普的私人律師。川普曾與另外兩位女士有性關係,那時他正在競選總統,兩位女子向他暗中表示,打算曝光她們與川普的關係。為掩蓋醜聞,保護他的競選機會,川普便託柯恩送錢給兩位女士,封她們的口。

此事被聯邦檢察官查獲,便起訴柯恩,因為掩蓋可能影響選情的資訊,以及使用金錢掩蓋醜聞,妨害了競選;而且構成沒有申報(Unreported)的政治獻金。

起訴書中指柯恩為刑事被告,其共犯為「另一號人物」(Individual One);那位尚未被起訴的「陰謀犯」(unindicted co-conspirator)便是川普。

正犯柯恩向法官認罪,被判了三年徒刑,正在服刑中,共犯(教唆犯)尚待起訴。

The Mueller Investigation Report,, U.S. DOJ (March, 2019)

2017年初,FBI探知川普的國安顧問佛林(Flynn),與俄國大使暗中通話。調查員詢問佛林時,他撒謊。其後聯邦檢察官起訴佛林「偽證」。

川普要求FBI局長放過佛林,被局長拒絕,川普便將局長撤職。其行為可能構成「防阻調查」(Obstruction of Justice),是聯邦犯罪。

司法部指派穆勒(Robert Mueller)為特別檢察官,專門調查總統的行為,調查他曾否勾接俄國。兩年後(2019年3月),穆勒完成並公布調查報告,其中指出,有充分證據,證明川普曾經至少五次,試圖阻礙穆勒的調查工作,都是觸犯聯邦法律的重罪。

但因為川普是現任總統,穆勒暫不起訴他。等待卸任後,檢察官便可追訴。每項犯罪,五年有期徒刑。

Trumpv.Vance, U.S. Sup. Court, 19-635 (2020)

上述柯恩案,那筆「遮羞費」(Hush Money),部分由川普開的個人支票付款,另部分由川普的公司支付。這幾筆金錢,如何報銷,引起紐約市曼哈頓檢察官的注意。

檢察官名叫萬斯(Cyrus Vance),他收集了證據,提交給地方法院,經法官同意,發出傳票,索求川普的私人報稅紀錄和他公司的財務資料。傳票送達給川普、其公司與他的會計師(替他準備歷年的報稅)、和他貸款的銀行(Deutsche Bank)。

檢察官希望從財稅資料中,找出更多的犯罪線索,例如洗錢或俄國富翁塞錢。那幾筆遮羞費,如果在稅單上作不正當的折扣,便是問題。

川普抗辯到聯邦地方法院,請求下令阻止這些傳票,理由是總統的行政特權,使他豁免紐約市的法院程序。他的申辯,被兩級聯邦法院駁回,於是上訴到最高法院。

2020年6月,最高法院宣示判決,裁定紐約市法院有權力發送傳票給總統,強迫他服從應訊。

在精闢的判詞中,大法官指出:「自1807年以來(United States v. Burr, 25F. Cas. 30 (1807)),總統必須服從刑事審判中,法院發出的傳票。」又寫道:「任何人都須服從法院,總統也是任何人中的一人。」

萬斯檢察官取得資訊後,將積極進行起訴和審判被告的工作。

UnitedStatesv.ChristaineMaxwell, 20-Cr-20330 (SDNY 2020)

紐約有位富商名叫艾普斯坦(Jeffery Epstein,艾普斯丁),喜歡玩弄年輕女孩。他叫助手到市立中學或藝術學校前面,去誘惑和說服女學生,騙她們說有錢和工作機會,然後帶回男主人的豪華住宅,供他玩弄。多年來欺負了幾十位女性。

艾普斯坦還與其他富商和政客來往,開派對招待他們。

2018年,東窗事發,FBI拘捕艾普斯坦,聯邦檢察官起訴他幾十項詐騙和強姦的罪名,被告面對至少40年的徒刑。

參加過艾普斯坦的派對的男子,人人自危,害怕被告向法院招供,指出某些要人曾參加他辦過的性遊戲。

在拘留所中等候審判時,被告突然在牢房中自殺身亡;有些人鬆一口氣。

兩年後,FBI拘捕艾普斯坦當年的主要助理,名叫麥克斯威爾(Christaine Maxwell),就是替男主人誘騙女童的那位女助理。紐約聯邦法院起訴這位女助理,指控她與男主人陰謀和共同犯罪。

這位女士知道當年犯罪的細節,尤其是參加派對,性侵女童的那些男客人。每項重罪,五年以上徒刑。

川普與艾普斯坦本來是好朋友,時相往來。女助理被捕後,川普公開放話:「希望她保重,」令人生疑。檢察官正在逼她吐出其他嫌疑人,交換對她減刑。女被告將來招供的名單,會有川普嗎?

New York AG Investigation

除了紐約市之外,紐約州的檢察長也在調查川普公司的運作和財稅,以及2017年總統就職慶典的花費,因為就職慶祝委員會(Inauguration Committer)的帳戶中,短缺了4000萬元。委員會的資金由支持者捐助,帳目不清或監守自盜(Embezzlement),就產生了法律問題。

檢察長懷疑,川普在紐約州內的高爾夫球場有法律問題,他在報稅時,以低價申報,但向銀行貸款時,卻高抬其價值,有詐欺銀行和逃稅的嫌疑。

檢察長又查出,川普的公司曾付「顧問費」70多萬元給女兒,而女兒同時是公司的職員。費用的真實和報銷,都有疑問,官署已發出傳票。

川普總統曾特赦他的國家安全顧問佛林。(美聯社)

丁、行政訴訟

DCandMDv.Trump, the emolument lawsuit, No. 19-2222, USCA, 4th Cir. 

(2020)

憲法第二條規定,總統支領薪金,但不可收受來自外國的酬金,稱為Emolument。收受外國資金,即賄賂,利益衝突,是違憲的行為。

華府郊外的馬里蘭州,會同華府市政府到聯邦法院去控告,指川普在首都接受外國政府來賓的付款,將利潤轉給川普和家人。原告指出,總統利用旅館和高爾夫球場,收受外國資金,做總統又做生意,違反憲法。原告要求法院准許他們檢驗這些事業的帳目和金錢來往。若訴訟成功,要求川普退錢給聯邦政府。

目前聯邦法院暫時延擱此案,因為被告是現任總統。

川普總統支付「風暴女」丹尼爾絲的封口費,將在他卸任後再度搬上枱面。(美聯社)

戊、風險

前述民事訴訟(侄女和兩位女士的誹謗之訴),表面看來,對被告川普的風險,似乎不大。即令敗訴,賠償損失和罰金,沒有牢獄之災。

但對川普,卻有風險。在盤問證人的過程中,證人先宣誓再回答問題。若作不實的答覆,構成「偽證」(Perjury);而偽證是犯罪。

這種意外,是有前例的。1997年柯林頓總統被寶拉‧瓊斯女士控告性騷擾,在被盤問時,柯林頓作了不實的陳述,後來被法院起訴,判他有罪並撤銷其律師執照(Clintonv.Jones, 520 U.S. 681 (1997))。

川普擅長說謊,在民事程序中,也將觸犯「偽證」罪的風險。

柯恩案的後續,是聯邦犯罪,特赦可以阻卻。穆勒調查報告列舉的行為,特赦不一定能阻卻;因為它們是尚未成型,未被起訴的行為,還不是「犯罪」。特赦令生效後,再擇時起訴,便超出特赦的豁免範圍,依然可以進行訴訟程序。

至於紐約州、紐約市和收受外國金錢的各項訴訟案件,不受特赦的拘束,川普卸任後,都會陸續發作。

川普還欠下4億多美元債務,兩年內連本帶息到期。

倘若當選連任,四年中這些案件都可能超越追訴期(時效Statute of Limitation)。其鉅額欠債,在連任期間,也可利用職權,與債主交換利益,免除歸還的壓力。

可惜事不如願,時不我與。要應付這麼多訴訟,他的餘年將很忙碌。(作者曾任法學教授,現為華府資深律師)

川普的私人律師柯恩已被繫獄。(Getty Images)川普紐約市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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