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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20:26:43瀏覽930|回應0|推薦0 | |
L'arbitaire de Signe. 法國一位語言學家弗迪南·德·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的書裡提出, 語言有兩個基礎的概念: 一個是意符(Signifiant)與意旨(Signifié)之間的相呼應, 另一則是所謂的符號的專斷性(L'arbitaire de Signe)。 「能指與所指之間的關係是主觀定義的。」 小說, 或者是任何的文章, 都在追求意符與意旨的呼應。 古斯塔夫·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 1821~1880)在他的essay裡強調過: 每片樹葉都是獨一無二的,而一個好的小說家必須要尋找出最恰當的詞彙(意符), 來準確的顯示事物的內涵(意旨)。 這很明顯的就是語言的藝術的第一步。 而語言的專斷性則表現在意符的多元化, 以我的理解, 就是所謂的個人風格。 因為在選擇意符上的差異, 便會造成讀者在碰觸到意旨的過程有了不同的感受, 這就是語言(符號)的專斷性。 一個小說家(當然,或作家)用自己專斷的方式操縱文字與語言, 形成獨特的文體和風格, 這便是語言藝術的發揮。 作家試圖傳達出的意旨也會經由作者本身的"實際經驗" 而被技巧性的隱藏在意符之後。 經驗不夠的作家寫出來的東西難免過於噓浮誇媾, 而這也就是人生經驗與文字的深度結合。 能喚起讀者感受的文章必定是架構在實際的人生經驗上, 當人生有了足夠的內涵, 故事便可以超出事實的框架。 這便是文字與語言的極致。 我又看了靈山, 然後把巴金魯迅郁達夫老舍沈從文錢鐘書找出來看。 中文文學裡對(中)文字的洗練度當然不是翻譯文學所可以比擬的。 很驕傲自己終於有能力分辨好文章,並且有能力被感動, 而一面擔心的是自己外文能力的貧瘠, 是否會浪費太多的經典文學。 更遑論創作。 總之, 看我能走到哪? 你呢? -- 我終於似乎認真又嚴肅的寫了篇文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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