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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
2020/01/27 19:42:42瀏覽28|回應0|推薦1
這週主日聚會讀到申命記,其中二十一章十五節提到長子的名份。弟兄分享到,我們必須看重我們的名份,神給我們的名份是弟兄,我們就不去穿姊妹的服裝或打扮,因為神憎惡摻雜。同樣的,姊妹也不可以穿戴弟兄的衣服。
我們的生活中不該有任何的摻雜,因為神要我們單一、簡單、且純淨。

另外,主耶穌要我們操練否認己,喪失魂生命,揹起十字架。其實,實際上的道路為何呢? 我們聽聽保羅所說的話:現在活著的不在是我,而是耶穌基督在我裏頭活著。是的,當我們以基督為我們唯一的人位,那就是否認己了。一切讓基督在我們裏頭做仲裁,做主,我們只是寄居的過旅,主耶穌才是我們的主人,祂擁有地契、房契,而我們只是房客,祂想要怎麼裝潢整修這棟房子,並不需要問我們同不同意。
當兩人有不同意見時,應該問問主怎麼說,怎麼看,讓主來做仲裁。而不是硬要對方聽自己的,這樣就活在魂裡了,而非活在靈裡。

我很喜歡河馬教授說的:人心有罪,講出的話,就彎曲。我若不公義與正直,我講得越多,是累積未來的審判越來越多。我不是因有講道,故我在。而是我在主面前,才能有事奉。
所以,我們所說的話,必須是誠信可靠的,不能彎曲乖僻。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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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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