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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文法手語(Y15):淺談為何「文法手語」招來惡評
2018/05/04 12:49:25瀏覽1129|回應1|推薦14

中正大學語言所教授 James Myers 的論文 《Representation Efficiency and Transmission Efficiency in Sign and Speech》結論是,應該用台灣(自然)手語來教導聾生 (the ideal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for deaf children in Taiwan is TSL, not simultaneous communication or signed Chinese.)。

教授,或研究生們寫論文,提出主張,事實上是非常辛苦的。他們必須做實驗,收集足夠的證據,再加上統計分析所得的數字來說服人。不是學術界的人沒有能力做這種實驗,能採用的方法是直接觀察社會上的「現象」。例如,眾所皆知的美國著名聾教育學府,高立德大學,為何堅持以美國手語實施各種教學。

「文法手語」是台灣特教專家給命名的,應該也是用心良苦,因為她認為自然手語沒有像中文口語那樣的文法,所以高調推動全台灣的特教老師打文法手語。再來是不知何故,政治人物也莫名唱和,例如前教育部某主秘常言「自然手語」是不學而會,用文法手語教聾生,不只幫助聾生習得中文,也能交代為數眾多的專有名詞。於是,三、四十年就這樣溜過去了。

我最近看了幾本美國研究手語的書,包括 Barbara Luetke-Stahlman 的《The Signing Family》及《Signed English: A Basic Guide》(Harry Bornstein),得到幾個要點:

研發 manually coded system 的主要原因是配合聽人家長及教師,因為這些人只會主流口語,只要學習幾個研發出來的手勢,在口說英語的同時比出這些手勢。研發者認為不只可以幫助聾生習得主流口語,還能交代各個學科裡(口語)的專有名詞。

美國有關 SEE2 或 Signed English 的書開宗明義都提醒聽人學習者:這些人造手勢(沒說這是一種「語言」)不只非常累人,還有其效益上的限制

人造手勢「技法」即便用來教英語,也只大約在學前及小學階段。而且,一開始是亦步亦趨照著研發出來的步驟加上特殊的手部動作(markers),隨著聾生英語的進步,在過程中逐漸減少 markers 的使用,雖然不再打出這些  markers,聾生依照同樣意思寫出英文時,會知道要加上一些英文裡必要的介詞或詞形的變化 (inflection)。

最後,signed English 功成身退,使用者即便未轉換跑道到美國(自然)手語 ASL,繼續使用的 signed English 也已經變成 contact signing,就是像通稱的「洋涇濱」那樣的語言變種——仍然不是真正的「語言」。

不管是 SEE2 或 signed English 都不應取代自然的手語,如 ASL

台灣始作「文法手語」的人無法確定是誰,但事實是,她即便是參考先進國家的作法,不錯,美國、日本等國都有,但是她沒把「整個過程」應該如何進行,對台灣的「文法手語」的使用者及政府官員交代清楚。證據就是,教育部把「文法手語」當成很好的「統一了的手語」,然後推廣給急於發展手語翻譯的台灣市場使用,啟聰學校的聽人老師、想學手語的大學生。

我感覺到,四十年後的現在,很多很多台灣聽障特教領域的大學生、已經畢業擔任中小學特教老師的一大群人,甚至還包括早期取得證照的手譯員,仍然一知半解。這是誰的責任?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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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hena2007&aid=11174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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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 Norton 黑幫哪裡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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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14:09
我想通用和簡易是最要條件,再加上若有的國際共通的基本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