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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 (62)-3.干求不遂。便生咒恨。
2011/11/10 20:02:04瀏覽196|回應0|推薦1
 

太上感應篇 (62)-3.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整理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彙編》云:「干求指一切大小之事,凡有干懇求託於人者皆是。」「不遂」指沒有達到目的。求人幫助,對方沒有滿足他的願望,於是他就憎恨、詛咒對方。

  又云:「君子達理安命,豈肯向人干求。」明理的人縱然一生窮困潦倒,也不會去求人。他知道這是自作自受,安心隨緣,樂天知命。縱然出於不得已而求人,別人肯幫助,則心存感激;不能幫助,也絕無有怨恨之心。

  「見他失便,便說他過。」「失便」指人遭遇到困難、挫折、失意之時。世人往往在這時,談論他的種種過失,其中多數是無中生有,是猜測、推想,是冤枉人。

  《彙編》云:「天下之事境,本來敗易而成難。」好事多磨,成就非常不容易。我們仔細觀察社會現象,乃至細心回顧自己一生的遭遇,確實是「事難成」。即使是好事,利益社會、利益眾生的事,也未必能成就!為什麼?這關乎自己的業障,也關乎眾生的福報。如果眾生沒有福報,事情就很容易被破壞。南宋的岳飛盡忠報國,為國家、為民族,還要遭受秦檜、宋高宗殺害,這是最明顯的好事多磨!

  二十五史中,每部都有「隱逸志」,專門記載因不得志而隱居山林的志士仁人。他們不是不願意出山,不是不願意為社會、國家做事,而是沒有機會。有的人剛剛出仕,就被別人壓抑,障緣太多,不得已而退居山林。他們有學問、有道德,但不得志。他們能安分,不會為非作歹,因為他們不是為自己,而是為眾生。他們懂得修心養性,將自己的精神境界不斷向上提升,有緣則可兼善天下,無緣則獨善其身。

  我這一生的遭遇,又何嘗不如是!若無得力的護法護持,也只有隱居,終生一事無成,對社會、對佛教不可能有貢獻。所以,護法的功德超過弘法的功德許多倍。我相信,還有很多能弘法的佛門龍象,比我能力強,比我智慧高。但是,由於沒有遇到得力的護法而一籌莫展,不能發揮所長。

  我每到一個地方,都勸導四眾同修要做護法。佛法能否常住在世間,能否利益廣大眾生,完全在護法。弘法的人無論多麼有能力、有德行、有學問、有智慧,如果沒有一位得力的護法,也必定無所作為,默默無聞。

  發心弘法者,一定要尊重護法,要結法緣。如果自以為是,貢高我慢,目中無人,就把法緣斷掉了。而無人護持,自己無論多麼有能力,也無法發揮。

  護法猶如校長,弘法法師只是教員。校長要有慧眼,要能鑒識一位好的教師,將他聘請他來幫助你弘法利生。如果四眾同修都有這樣的共識,都能互助合作、互相尊重,正法就能久住世間。

  「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體相不具」指殘障人士。他們已經很不幸了,我們應當幫助、扶持他們。有的人不但不幫助、不扶持,反而譏笑他們,這種罪業很重。譏笑他們的人,將來必定得「體相不具」的報應。誰能保證自己的身體不會受到傷害呢?

  「自求多福」都在這一生。唯有真覺悟,真回頭,放棄自己的成見,隨順佛陀的教誨,才是真正有智慧、有福德,前途才會一片光明。如果一味隨順自己的成見,前途必定一片黑暗。

  「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此過失大多出於嫉妒心態。障礙他人,雖可得一時快意,但將來的果報苦不堪言。我們所犯的種種過失,自己往往不自覺、不自知。世尊大慈大悲在《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中,一一為我們說明。這部經是末法時期的「救命經」,經文不長,要視為戒本,至少每半個月要念一遍,常常反省!

  改過一定要落實,過去我障礙別人弘法,現在就要幫助一切人弘法利生。過去,見他人才能可稱,總是極力貶抑他。現在,反過來讚歎他,請轉法輪,請佛住世,盡心盡力護持他,這才是真懺悔、真回頭。

埋蠱厭人。用藥殺樹。恚怒師傅。抵觸父兄。強取強求。好侵好奪。

  「埋蠱厭人。」這種事,我少年時,在湖南、貴州讀書常常聽說。在帝王專制時代,這是犯法的行為。「蠱」聽說有很多種,大概都是毒蛇、蜘蛛、蠍子等類。古大德告訴我們,凡是蓄意養蠱,放蠱害人,都有很深的過失。他為什麼要放蠱害人?據說蠱毒養到一定的階段,如果不害別人,就會反過來傷自己,所以不害人就害自己,有什麼好處?

  從廣義上講,凡是損人不利己的事,都屬於此句講的範圍。損人利己的事,尚且不可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更不應做。

  「用藥殺樹。」這就是傷慈悲心,而且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而過度伐樹,會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從前,出家人住山,搭茅篷時,要在砍樹的前三天,為樹神誦經、念咒,給他祝福,請樹神遷移。一般來說,樹木超過一人高,就有樹神。何謂樹神?神祗依附於樹;依附花草的神祗,是花神。特別喜歡樹木、花草的人,死後仍不願離開,就變成花神、樹神,所謂「精靈」附在這些植物上。這些植物就是他們的「家」,如果毀壞他的居所,也會使他生煩惱,所以必須預先通報他,誦經、超度、結緣請他遷移,另選擇安居處。這些事情絕不是迷信,凡夫見不到、聽不到,諸佛菩薩心地清淨能見到、聽到。佛教我們如是做,肯定有其道理,肯定對我們有益。

  佛菩薩、古聖先賢教我們「仁民愛物」,無非是啟發我們的愛心,培養我們的愛心而已。戒經說:「清淨比丘,不踏生草。」對花草樹木都要愛護,非不得已,絕不可傷害。一個連一草一木都愛護的人,怎麼會不愛他人?怎麼會不愛動物?怎麼會傷害他人?人生活在愛的世界裡,是真正的幸福。

>>>續載中

  (此《太上感應篇》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1999/5/11新加坡淨宗學會,「華藏講記組」恭敬整理。)

網站>淨空法師報恩講堂>佛陀教育雜誌 220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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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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