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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不信基督教(四) - 文化入侵、盲人摸象
2010/12/07 09:18:08瀏覽6001|回應4|推薦11

文化入侵

談基督教信仰信仰不能不先瞭解中西文化的差異。拙作第一篇就提到,聖經是純西方世界的產物,對生長在中華文化傳統下的你我而言,是極其陌生的事物。在此不再提聖經有多難理解,而是要提一下日常生活習俗之差異。就拿禱告而言,在美國一群大男人在參加球類比實前,一起手牽手,一起禱告,在美國沒有人會覺得不妥。但這樣的行為舉止不可能發生在台灣。另一個場景可能在電影中大家經常看到,亦即手按聖經宣誓,自己所說證詞是絕對真實的。同樣的,這樣的習俗、規定亦不見於台灣。另外一樣是「十一奉獻」,就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教會。我實在無法相信「十一奉獻」可以在台灣的教會落實。而台灣的「頭七」、「鬼月」、「初一十五」、「早晚三柱香」的習俗,同樣的洋人也無法理解。

這就是文化的差異。也不難理解很多台灣父母親不贊同,也不認同子女信仰基督教。信仰基督教涉及跨文化的議題。而跨文化的議題、研究就算在西方國家也屬少見,遑論在華人社會。強迫生長在台灣一般家庭的人接受基督教信仰,小的如今回想起來,簡直是不折不扣的文化入侵。不管傳教的人用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信主得永生,不信主下地獄;抑或「拯救失喪的靈魂」,在我看來「文化入侵」的罪名勢不可免。說「文化入侵」未免抽象,但我若用「強迫深綠接受深藍的觀點」,或者「強迫深藍接受深綠的觀點」來跟「傳教的人士要求一般的台灣人接受基督教」來做比較,就簡單明瞭了。比喻會太超過嗎?我不認為。


 盲人摸象
 「耶和華見證人」(某基督教教派)說不可輸血,有聖經依據嗎沒有。天主教的組織,亦即教宗、樞機主教之類的職位設立,有聖經依據嗎?沒有。「真耶穌教會」(某基督教教派)認為一定要說「方言」(就是一般人聽不懂的一種話,用來跟上帝溝通的),有沒有聖經依據?好像有。但新約只是記載早期門徒有「說方言」這回事,並不像十誡那樣明確規定「一定要講方言」。「十一奉獻」有記載嗎有!但整本聖經只寥寥數字提到十一奉獻。但我在教堂卻經常聽到牧師證道主題是「十一奉獻」。「十一奉獻」並非十誡中的一條誡命。

那麼問題就來了,是誰規定這個世界上要有教宗?或者不可輸血的?不是使徒保羅、彼得傳下來的規定。也不是耶穌要求的。更不不是上帝十誡的訓示。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上網Google一下。最近看到新聞報導,教宗說天主教徒可以用保險套了。小的看到這個新聞大吃一驚,原來天主教徒一直以來都不用保險套?


 至於正統基督教教會裡面的教導,十之八九也都是「人為」的。亦即來自屬靈長輩、牧者所傳講、分享的訊息。教會的教導有無忠於聖經,我不敢說,因為聖經實在太難了。更要命的是教會的教導頗具強制性(也就是說,會極端限制、干涉到一個人的思想、行為),例如不可拜祖先、要奉獻(雖然不一定要奉獻十分之一的收入)等等。這不是故意跟台灣人過意不去嗎?

至於華人信仰基督教的動機,小的推測多半離不開一個模式:「為什麼要信教,為了錢半吊。為什麼要受洗,為了半斗米」。現代社會物質不虞匱乏,但精神生活未必相對精彩。因此到教會尋求友誼者有之,尋找愛情者有之,維繫親情者有之(因為我不去教會我父母或另一半會不高興),拓展人脈者有之,好名者有之(教會啥長老之類的頭銜在台灣還滿管用)。你當每個人到教會去都是在敬拜、讚美上帝嗎?別逗了,這樣的行為是不存在於華人文化,極其罕見的。


下面要引用二篇
文章論及「教會的問題」。第一個引用的是M. Scot Peck的名著「心靈地圖-追求愛和成長之路」(天下文化),提到一名女子信教信到瀕臨崩潰的真實案例。


最後我告訴她:“凱絲,你認為自己快要死了,是因為自以為瞭解上帝的心意。你對上帝的認識都是別人告訴你的,但這些事大部分是錯的。我雖然也不是十分瞭解上帝,但我知道的比你多,也比那些告訴你上帝是怎麼回事的人多。

我特別詳述凱斯的故事,因為這是一個宗教環境與心理疾病關係的典型案例。世上有數以百萬計的凱斯。我有時會半開玩笑的說,我們心理醫生全靠教會賞飯吃——不僅天主教,浸信會、路德會、長老會,任何教會都一樣。


當然教會不是造成凱斯神經官能症唯一原因。事實上,教會只是凱斯母親建立不合理權威的工具罷了。母親的獨裁加上父親的不聞不問,才是凱斯最根本的病源,而就這方面而言,她的病例也很典型。但教會還是難辭其咎。教會學校裡的修女從不鼓勵凱斯理性的質疑宗教教條,也不教她獨立思考。教會從不稍加考慮教條可能被誤導、誤用、過分嚴峻等問題。凱斯的問題就在於她雖然全心全意相信上帝、十戒和罪的觀念,但她承襲的宗教和世界觀,完全不符合需要。她不能自行提出質疑和挑戰,也不會思考。教會完全不幫助她建立一種比較合適她個人的原創宗教觀,似乎寧可讓信徒原封不動的繼承上以代的宗教。這也是很典型的現象。

由於凱絲這種案例十分普遍,導致很多心理醫師把宗教視為敵人。他們甚至認為,宗教本身就是一種神經官能症——一套禁錮人類心靈,扼殺他們心理成長本能的非理性觀念。講究理性與科學的弗洛伊德,似乎也採取這種立場。心理醫師以現代科學的鬥士自居,跟古老的宗教封建迷信和不合理的權威教條搏鬥,是個很引人入勝的類比。事實上,心理醫師也確實必須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幫助病人擺脫過時且具破壞性的宗教觀念,重獲心靈的自由。

心理醫師以現代科學的鬥士自居,跟古老的宗教封建迷信和不合理的權威教條搏鬥。

唉,信仰有如盲人摸象,每個人摸到的都不一樣。偏偏基督教、天主教的某些教條又很具強制性(也就是說,會極端限制、干涉到一個人的思想、行為),信教是心靈釋放或思想鉗制,您說呢?美國著名的心理醫師都說了「我們心理醫生全靠教會賞飯吃—不僅天主教,浸信會、路德會、長老會,任何教會都一樣」。

另外再引用台灣著名的傳道人康來昌牧師所看到教會的問題。摘自「基督徒最後的試探」。別說我只用教外人士的觀點。康來昌牧師不是一般的牧師,他是「華神神學院」的老師,也就是「牧師的老師」。

教會成了聖人俱樂部,講壇成了法庭,小組查經是道德訓練班,主日學是訓導處的延伸。我們正在培養新一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當年挨近耶穌的「眾稅吏和罪人」(路十五1),如今看著光環耀眼的道德重整員,卻步不敢接近教會。

還有很多沒談到的,例如教會通常不會贊同教友跟非教友結婚,那些教會的屬靈長者一定會引用聖經的話「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告知教友不可跟教外人士結婚。小的回想起來,那真是笑話奇談。他們怎麼不引用哥林多前書「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呢?真的要貫徹「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話,那我也別工作了,因為做同一專案的同事不是信徒,「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故不可與他共事。唉,又是另一件典型教會盲人摸象式的教導案例。

我的結論是,教會或可提供「友誼與關心」。但與台灣文化格格不入的基督教信仰,對人帶來的後遺症、殺傷力會更大。


弟的「我為什麼不相信基督教」系列在此告一段落。日後若有機緣再跟大家報告與分享。不管有多少人會看到這些貼文,五個、十個、一百個都無所謂。一年、五年、十年後或許有人在基督教信仰的道路上疑惑,因缘際會看到這些文章。若能因此幫您一點點小忙,對您產生一點點IDEA,就算功德無量了。 要是15年前我能看到自己的這些文章自己的過往的生活將減少諸多的悔恨與傷心


陳俊介 2010127  於威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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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rgyle&aid=4672263

 回應文章

大罪人
2015/12/22 05:23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

你的智商還真低下

為什麼沒有想到是

如果是兩個人都還沒信

已經結婚之後一方已信

這經文是用在這種時候

(wrongtodead@gmail.com)
陳凱爾(argyle) 於 2016-04-26 08:22 回覆:
基督徒就是這般嘴臉,出口傷人,說人智商低下。BIBLE胡說八道,矛盾百出,參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QJXqkggWsU基督徒想盡辦法圓謊,真是用心良苦,了不起啊!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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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避孕
2012/11/28 17:38
有些教派規定不得避孕。他們當然也說那是上帝的旨意。

NAP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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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基督教沒關係
2011/04/02 11:05
請來吃、喝、享受主耶穌 (http://blog.udn.com/nanoclub/4710054)
陳凱爾(argyle) 於 2011-05-02 08:53 回覆:
感謝老師來訪。祝平安順利。

史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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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聽不同的觀點,總是好的
2011/01/12 00:53
我目前還不是基督徒,不非不信神,也非不信基督,而是目前尚不能完全接受世俗的教會組織,以及傳道人對教義的解讀。自己覺得也許因為(如您所說的)服膺孔孟,老莊教化已久,也許因為佛家所說的。。緣分未到吧!
陳凱爾(argyle) 於 2011-05-02 08:49 回覆:
Snoopy 大哥您好,

不好意思,不知何故漏掉此一回覆。首先感謝大哥來訪。的確很多事情都講究緣份或者機緣,時間到了自然水到渠成。

您那篇「王者之便」,真是厲害。我笑得眼淚都流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