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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的自覺與自尊
2012/12/07 01:07:51瀏覽928|回應3|推薦40

(網路截圖)

古時候...

唱大戲的叫做「伶人」,雜耍賣藝的叫做「藝人」

現代...

不分演戲/唱歌/廣告/主持...也無所謂大螢幕小螢幕,更不管有才藝沒才藝,只要在螢幕上露過臉的通通叫「藝人」「明星」

記得當年甫出道朱延平導演曾為我解釋過「什麼叫做明星?」

他說:當一個人到達無可取代的地步才配稱做「明星」

多年前也曾領受千面女郎方芳姐的指導與教誨...

她說:要不斷創造新的演出以及賦予你的角色生命力,不要貶低自己只是個賣藝的人,要當自己是個有尊嚴的「表演藝術家」!!!

我還沒有資格被稱做明星!!!

但我是個有尊嚴的表演人!!!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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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mytsai88&aid=710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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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樣的!
2012/12/14 07:51

蔡妹妹,

有樣的!

人貴自知自重,不隨波逐流,不孤芳自傲。以禮待人,以誠接物。

看了蔡妹妹本文,特此擧個大拇指!

蠻牛太太蔡湘宜 忙中作樂(amytsai88) 於 2012-12-14 12:09 回覆:

感恩您的謬讚

愚向來以此為自我惕勵


天涯孤鴻···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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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
2012/12/10 11:24

為豬妹喝彩

自尊自重才能被尊重,方芳是個了不起的明星!

蠻牛太太蔡湘宜 忙中作樂(amytsai88) 於 2012-12-14 12:17 回覆:

豬妹何其有幸

自入行以來不斷接受前輩尊長指導教誨,學習到許多倫理道德

即使沒能榮登「星」榜,但至少還能做個有尊嚴的表演人


牛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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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07 14:25

讚讚讚...豬豬最棒!

有時下班只想不花大腦看電視

但一些"綜藝"節目實在是..........

也許不該拿自訂的標準套用所有吃這行飯的人

不過不管幕前幕後

有此自覺者應不多吧

蠻牛太太蔡湘宜 忙中作樂(amytsai88) 於 2012-12-14 12:22 回覆:

豬一直感嘆的是

媒體&戲劇應具有教化社會功能

但時下的電視節目實在令人不只唏噓...簡直是唾棄

自己身為從業人員深深感到憂心和愧疚

(連我自己都不愛看台灣的電視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