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有關新聞吵得沸沸揚揚!也看到圈內教師界的人很少敢跑出來嗆回去。小弟弟我就在這裡跟大家分析聽聽~我也不是要做任何分辨或判刑,對錯大家評評理!不用多說!
首先,18%絕對不是打死所有公教人員!搞錯了!只要是民國84年以後開始進入教師職場者,請注意!18%跟您沒有關係,因為您不會有這種優存福利,所以不用怕人家罵!並非人人都18%!勇敢吼回去!OK?
現在,小弟要示範如何吼回去所謂的『課多少補多少的誤謬』! 首先以小弟我在國中授課,根據授課規定現在是將所有已知條件放在下面當待會兒證明用:
導師:一節課360元,45分鐘。規定時數為一週共要上到16節。班會課算鐘點費,所以一定要上!至於自習課是空白課程,導師不去法律上可以,可是心裡會過意不去,所以一週最多兩節的自習課都是ㄠ導師去上不用錢的課!但是十六節課超過之後的叫做兼課,一節課成了400元!但是規定最多只能兼課4節課,也就是說一週一名國中導師(非國文科,國文科還可以再減2節課)會有16~20節課。換算成$就是5760~7360,一個月算四週就會是23040元~29440元!加上導師費現在一個月是1000元也說要調漲成2000元!
現在我試算給各位看看,您們評評理!!是不是真得課多少補多少?
小弟我現在擔任一年級導師、教2班一年級數學,兩班二年級數學。再加上一節班會總共授課時數為17節,其中兼課一節!
但是課稅後遇到的問題卻是變成這樣: 首先一年級變成二年級,數學課仍為4節,二年級變成三年級,數學課變成5節! 現在試算如下:2個班2年級數學+2個班3年級數學+1節班會=共計2x4+2x5+1=19節! 可是根據新規定,要讓導師減課一週兩節,所以我已經超過法定14節(本來為16節,課稅後讓導師一週減兩節),偏偏超過19-14=5>4!這個就超過法定兼課的四節課!因此學校不會讓學校老師莫名背課1節(這一節就是不能領鐘點費的)!何況還有兩節自習課根本也沒有鐘點費可領的!因此減課成了必要之惡?為何惡?表示教過的學生要準備換老師了!學生不適應怎辦?沒辦法!還是倒楣到學生!所以就會變成如下的試算:
第一種、放棄一班一年級數學:結果就是總節數變成4+2x5+1=15節!所以兼一節課,也就是與先前一樣!但是一個月多出的導師費是1000元,以一年(假裝12個月沒有寒暑假),也就是增加收入是12x1000=12000元!可是~各位,我們本薪也要繳稅哩~所以不可能發生繳稅12000元!因此您相信我們一個月繳稅就繳這些嗎?12000元?以上證明繳多少補多少為矛盾!錯!
第二種、若放棄一班三年級數學:結果就變成總節數2x4+1x5+1=14節!所以之前未繳稅前就兼的一節課$400元/週,不見了!也就是將導師費一個月多出1000元來試算的話,就是一年短收:1000x12-400x4x12=-7200,若再加上薪水本薪要繳稅的話,我看我們被扣年薪的估算大概有三~四萬甚至上!因此也是證明出課多少補多少!?錯! 錯!錯!
我寫這篇文章,希望各位網友評評理!真理不會有兩個,答案證明出來只有一個!我們被減薪了!我們還要被污名化!?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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