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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神的概念
2012/12/14 20:18:54瀏覽140|回應0|推薦0

佛教與神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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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佛教對於上帝與神〔1〕的觀念,西方文獻持有相當對立的看法。從巴利聖典裡的佛陀經典可以看出,位格神(personal deity  被視為永恆且萬能的造物主)〔2〕的觀念與佛陀教法是相互矛盾的。另一方面,  世界靈魂等任何類型的非位格神(impersonal deity),則被排除於佛陀無我(anattƗ)或無實體的教義外。


佛教文獻常常提及並否定有神論(issara-nimmƗna-vƗda)以及有關世界起源的錯誤解釋,例如世界靈魂、時間、自然等等。然而上帝的信仰不能和那些破壞道德的錯誤知見放在同一類別,因為這類錯誤知見否定行為業果,認為人類和自然為偶然起源或教導完全宿命論。

這些全然有害的觀點對道德行為的影響必然導致惡果。
就有神論支持行為道德力而言,它被視為一種業的教義。因此,像其他人一樣過著道德生活的有神論者也期待有更好的來生,他甚至可能再生於類似信仰中的天堂世界,雖然不是所期盼中的永恆世界。然而,如果宗教狂熱致使他去迫害不同信仰的人,這將對未來命運帶來極嚴重的惡果。因為狂熱的宗教態度、不容異說和對他人的暴力等會產生不好的業力,終將導致道德墮落及不幸福的來生。


神的信仰並不排斥有一個美好的來世,但它是一種永生論,一種根源於渴求存在、虛幻的持定永生〔3〕(af¿rmation of permanence),因此是最終解脫的障礙。在束縛生命的煩惱(saীyojana)中,有神論特別易受身見、習俗與宗教儀式執著的影響,且有時也貪著色界或欲界天。在嘗試解釋宇宙、宇宙的起源以及其中的人類情況,神的概念完全無法為古代佛教思想家所信服。歷代的佛教哲學家已經有系統地詳細論斥造物主存在的教義。如果將這些與西方哲學家反駁神存在的神學論證相比較,一定相當有趣。


對於一位狂熱的信仰者而言,神的觀念不僅僅是解釋宇宙起源等永恆真相的方法,也是一個信仰的對象。這種信仰能給予堅定的信心,不僅關於上帝存在於遙遠的某處,也關於上帝撫慰的示現和親近。這種信心需要更進一步的詳細審查,檢視後將顯示:大部分的情況,神的概念只是信仰者對其理想典範(通常是一位聖者)以及他強烈希望並深覺需要信仰的投射。這些投射大多受到童年印象、教育、傳統和社會環境等外在影響的限制。人藉由強大的形象塑造、神話的想像與創造能力,生命充滿了強烈情感價值,然後認同這個形象與其所信仰的宗教概念。一項研究分析顯示,在虔誠信仰者的許多情況中,除了「經驗神」之外別無其他實質內容。


在前面的評論中,神的信仰與經驗的範圍及重要性還沒有詳盡闡述。所有偉大宗教的神秘主義者,他們的生命與著作見證了高度的宗教經驗,其心的品質有相當大的改變。在禱告或禪坐中,深入的專注可以使意識深化與廣化、明亮與增強,伴隨而來的是令人心曠神怡的喜悅與欣喜若狂的感受。這些狀況和平常的意識覺知狀態相去甚遠,以至於神祕學家相信他的經驗是神的顯現;如此對照之下,他的認定是可以理解的。

感官知覺的多重性以及焦躁不安的想法顯著減少甚至暫時止斷,是神祕經驗也有的特徵。這種較為一致的心念被解釋為:和唯一真神的結合或交流。所有這些深深動人的印象與自然詮釋的神蹟,後來和特定的宗教融合一體。有趣的是,大部分偉大的西方神秘學家想要把他們的神蹟經驗與個別宗教的正統教義信仰產生關係,結果往往是正統神學家對此教義不以為然,甚至視為異教邪說。佛教徒接受並充份了解那些潛藏在宗教經驗的心理事實,但會小心地區別經驗本身和加諸於經驗的神學詮釋。

出禪定後,禪修者會被教導以一切緣起存在的三特質──無常、苦、無我,來檢視他禪坐經驗中身與心的各種因素。這主要是為了利用禪修的清淨和意識力量來達到最高目標「觀智」(liberating insight)。此過程有一個重要的效應:禪修者不會被其特殊經驗所產生任何不可控制的情緒和念頭所淹沒,因此能夠避免非事實經驗的詮釋。


因此,當佛教禪修者達到意識淨化時,能夠如實看透禪修經驗的本質,並進一步了知這些經驗並不具持久的本質,更不可能是神的顯現。因此佛教徒的結論必定是:最高的神秘境界也不足以成為位格上帝(personal God)或非位格神性(impersonal godhead)存在的證據。佛教教義有時會被自由思想及理性主義者或是帶有貶意的有神論信仰者認為是無神論。佛教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可以說是無神論:它否定了永恆萬能上帝或創造和決定世界的神存在。然而,「無神論」這詞如同「不信神」一樣,經常具有貶抑的弦外之音或暗示,它絕對不適用於佛陀的教義上。


那些使用「無神論」一詞的人,通常將它和只知感官世界及附隨而來微不足道的快樂物質主義相連結。事實上,佛教根本不是那回事。佛教和其他宗教教義一樣,認為真正永恆的快樂不存在此世界上。但是佛陀更說,真正永恆的快樂也不存在於天堂或神世界般的更高天界,因為所有的存在都是無常的,所以不可能給予永恆的極樂。佛教的精神價值不是指向某一更高天界的新生命,而是朝向一種徹底超越世間的涅槃境界。在作這樣敘述的同時,我們必須指出:佛教的精神價值並非將彼岸與此岸絕對分離,它已經深植於現有世界本身,因為它的目標是在現世達到究竟涅槃。隨著這種精神的啟
發,佛教鼓勵大家熱心努力讓這個世界成為更好的居處。


佛陀駁斥斷滅論(ucchedavƗda)的唯物哲學是一種錯誤的教義。業的教義足以證明佛教並不主張死後虛無的說法,它接受生命的存續,但不是一個永恆的靈魂,而是重生的心理過程。因此,佛教主張「沒有輪迴主體的來世」。佛陀的教法不是給苦難人類沒有希望的虛無主義;相反地,它是一種出離或解脫的教義,認為人有能力藉由自己的努力而證得最高的涅槃目標,亦即苦的究竟止息和貪瞋癡的最後斷除。涅槃不是完全歸零的斷滅,但它也不同於任何神概念的形式;因為涅槃既不是這個世界的起源,也不是宇宙的內涵或本質。


佛教不像無神論被視為宗教的敵人,事實上佛教不是任何人的敵人。佛教徒承認並感激;在既漫長又盛衰交替的歷史中,神的信仰已創造出的倫理、精神與文化價值。然而,我們不能無視於這個事實:神的概念已被用來掩飾人權力意志和殘酷濫用權力,以致加劇了博愛神所創造之世界的痛苦指數。幾世紀以來,思想與言論的自由和不同意見的表達都被以「服侍神」之名所扼殺和阻止,而這些和其他負面的結果至今仍在發生。

「無神論」一詞也帶有針對默許道德鬆弛態度或是根基不穩且沒有宗教認可的人為倫理信仰的諷剌。對佛教而言,基本道德規範是生命本身所具有的,特別是不需要神制定的因果法則或社會習俗的道德標準。對於日漸增加的人類組織,神的信仰快速崩解,一貫產生道德行為的動力也隨而消逝。這顯示道德假說立基於神誡上會有失去人們信任和權威的風險。倫理道德需要一個獨立的基礎,一個比社會契約更深的根基,且能夠保障個人和人類機構的安全。佛教提供了如此一個倫理道德基礎。


佛教不否認宇宙中存在著某些意識層級比人類更高的世界。在這個太空旅行的時代,否定這個事實實在是視野狹隘。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得對:「宇宙中不可能沒有比我們好的世界。」然而根據佛教教義,更高層次的世界就像娑婆世界一般也受到無常與變化定律的影響。這世界的居民在不同程度上比人類更有能力、更快樂且長壽。

是否稱呼他們神、天神或守護神一點都不重要,因為他們不可能用其中一種名字來稱他們自己。他們是這個宇宙的居住者與漂泊者;他們比人類有力量,但未必比較有智慧。而且不可否認地,那樣的世界與生命裡很有可能有領導者和統治者,就像任何人類統治者一樣,神化的統治者也可能會錯估自己的地位和權力,直到另一位更有威權者來指正他的錯誤,就如佛陀於經典裡所說的一般。不過這些事情大都超出一般人類經驗和關切的領域,在此簡要提及是為了定義佛教的立場,並非用來作為思索或爭論的主題。這樣的涉及會轉移我們的注意和努力,而偏離我們想要克服現世貪瞋癡的主要目標。在〈彌蘭陀王所問經〉中,佛陀以下面古老偈頌教誨:

你需要尋找的就在不遠處,
最高境界的存在有何利益?
就在現世的五蘊中,
以你自己的身體克服這個世界


【譯註】
〔1〕「神」或是「上帝」這個字的翻譯是從Elohim 而來,早期聖經的宣
教士翻譯聖經時,有人主張用「神」來翻譯這個字,有人則主張用
「上帝」。其實,兩者翻譯皆可,端視那個譯名對使用者而言比較能
表達創造主。(http://www.biblesociety-tw.org/bmag/bmag17/God%20
and%20god.htm)但從區隔中國道教與民間神祇來說,早期西方傳教
士將 God 譯為上帝、神、真神⋯等,並不十分貼切妥當。故統一God
的中文譯名為「耶和華」,可能是個比較理想的選擇。 (http://www.
taiwancenter.com/sdtca/articles/9-03/5.html)
〔2〕 personal deity 譯為「位格神」或「人格神」。前者指有靈性、位格
之神。「人格神」是指歷史中的偉人,由於其卓越的事蹟受人敬
仰,而在死後被崇拜成神。(http://www.nmns.edu.tw/php/Library/
quaterly/200507_7.pdf,頁11)
〔3〕持定永生:此為基督信仰的觀點,即把握永生的好處,作為奮
鬥的獎賞。越是在艱難中,越要知道我們有永生。(http://www.
chinesetheology.com/WordStud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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