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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就全滅了?沒有再生與因緣果報嗎(斷見論)~~~弊宿經(3之2)
2012/11/28 18:42:13瀏覽133|回應0|推薦0

人死後就全滅了?沒有再生與因緣果報嗎(斷見論)~~~弊宿經(3之2)

續前


像 如是的前進,又發見劫貝縷(綿絲),其次發見白迭(綿布),依次而發見白銅,發見白銀、發見黃金,其中那一位有智的人說:『假如沒有黃金的話,當應取白 銀,如果沒有白銀的話,就當取白銅,乃至麻縷,假如沒有麻縷的話,即當取麻而已。然而,現在於此村裡有好多的黃金,為眾寶物當中最上之物!你應該捨棄麻, 而我即應當捨棄銀,同取黃金,自己背負得起的重量回去為是。』那一個人說:『我已取這些麻,又把它繫縛得很牢固,齎來道遠(擔這些物而經過這麼遠的路 了),我不能捨棄它啊!你如果欲取的話,自當隨著自己的意願去取好了。』那一位有智慧的人,就捨棄銀而取金,重擔而回歸其家。親族們遙見那人大得金寶,就 很歡喜的去奉迎他。這時,得金的人看見親戚們之歡迎,就又大歡喜。那位無智慧的人,乃背負麻而歸其居家,親族們看這種情形,都不悅,也不去迎接他,那位負 麻的人即倍增其憂愁慚愧。婆羅門啊!你現在應該要捨棄過去的惡習與邪見,不可因邪見而長夜自增苦惱,有如負麻之人那樣的取意堅固,不取金寶,而負麻回去, 只有空自疲勞,親族又不悅,都長夜貧窮,自增憂苦啊!」

婆羅門說:「我始終不能捨棄此見解的。為甚麼呢?因為我乃以此見解去多所教授他人,多所饒益他人。四方的諸王都聽我的名稱,也盡知我是一位主張斷滅之學的人(斷見之論,即死後就甚麼也不存在)。」

迦 葉又說:「諸有智慧的人,以譬喻而得解,我現在應當更為你引喻:在很久以前之時,有一國土,其國土乃位於邊疆,人民都荒壞。那時,有一些商人,計有一千乘 車(比譬車輛很多),經過其國土,水谷與薪草,都不能供足自己之用,這時,商主乃念而說:我們的伴侶非常的多,水谷、薪草都不夠足用,現在寧可分為二分 (二隊),其中一分人員在於前面發引(引導)。在其前面發引的導師(引導者),看見有一人,身體非常的龐大,眼睛赤而面黑,以泥塗在其身上,遙見從遠處而 來,就問他而說:『你從甚麼地方來的呢?』回答說:『我乃從前村而來的。』又問他說:『你所來的地方,是否有好多的水谷與薪草嗎?』那個人回答說:『我所 來的地方,乃有豐富的水谷與薪草,並沒有缺乏。我在半路遇到天空降下暴雨,那個地方有好多的水,也有豐富的薪草。』又對商主說:『你們的車上如果有穀草的 話,就可以統統把它捐(捨)棄,那個地方很豐富的,不須為了這些物而使車輛加重。』

這 時,那位商主乃對眾商人說:『我剛才在前行時,遇見一人,眼睛赤而面黑,將泥塗在其身上,我乃遙問而說:你從甚麼地方來的呢?那人就回答我說:我乃從前村 而來的。我又問他:你所來的地方,是否有豐富的水與谷,以及薪草嗎?他回答我說:那個地方乃非常的豐富的。又對我說:剛才在中途時遇天降下暴雨,那個地方 有很多的水,又有豐富的薪草。又對我說:你們的車上如果有穀草的話,就可以統統把它捐棄,那個地方乃非常的豐富的,不須使車加重。你們應該各棄諸穀草,可 以輕車而速進。』就這樣的聽其所說之語,各人都捐棄穀草,都輕車速進。

像 如是的經過一天,都看不見有水草,經過二天、三天,乃至七天,都看不見有水草的地方。這時,商人乃困窮在於曠野荒澤,就被餓鬼所食。其後面的一部人,又依 次而前進。其商主在於這時又見一人,眼睛赤而面黑,以泥塗在其身上,遙見時就問他而說:『你從其麼地方來的呢?』那個人回答說:『從前村來的。』又問: 『你所來的地方,有豐富的水谷、薪草嗎?』那個人回答說:『是的!非常的豐富的。』又對商主說:『我在中途時,遇天降下暴雨,那個地方有很多的水,薪草也 非常的豐富。』同時又對商主說:『你們的車上如果有穀草的話,便可統統捐棄,因為那邊自有豐富的,不須要這樣的使車輪這麼的重荷。』

那 時,商主就還向諸商人們說:『我剛才在前面行走時遇見一個人,他對我這樣說:你們的車上如果有穀草的話,可以統統捐棄,那個地方自為豐有,不須重車而 行。』商主說後,同時對他們說:『我看你們的穀草還是謹慎一些,不可隨便把它捐棄,須得新的穀草,然後方可捨棄。為甚麼呢?因為須有新陳相接,然後才能得 以度過此曠野的。』這時,那些商人就依其言,而以重車而行。像如是經過一天,看不到水草,經過二天、三天,乃至七天,還是看不到,唯有看見前隊之人之被鬼 所食的遺留下來的骸骨的狼藉而已。

婆羅門!那位赤眼黑面的,就是羅剎鬼(暴惡鬼)。那些跟隨你受教導的人,其長夜受苦的情形,也和他們一樣。前部(前隊)的商人沒有智慧之故,就隨著導師(導引)之語,而自
掩沒其身。婆羅門!諸有沙門、婆羅門之為精進而有智慧的,如有所言說,而承用其教言的話,就會長夜獲安,有如那些後部(後隊)的商人之有智慧之故,得以免除其危難。婆羅門!你現在寧可捨棄此惡見,不可長夜自增其苦惱。」

婆羅門說:「我始終不能捨棄我的見解的。假如有人來強諫我的話,只會產生我之忿怒而已,終究不會捨棄我所見的。」

迦 葉又說:「諸有智慧的人,以譬喻而得解,我現在當再為你引喻:在過去久遠之前,有一個國土,其土因位於邊疆,人民乃荒壞,這時有一個人,好喜養豬,曾到其 它的空村,見有乾糞,就自念而說:這個地方有豐富的糞便,我的豬豚很飢餓,現在當取草葉包裹這些乾糞,戴在於頭上回去為妙。於是,就去尋取草葉,裹糞而戴 在於頭上將回去,行至於中途時,不巧而逢遇天空降下大雨,糞汁因之而流下來,至於腳跟,眾人看見後,都說:『此人為狂人!糞塗為臭穢之物,假如為天晴時, 尚且不應該戴在頭上,何況是大雨當中,怎麼可以戴在頭上而行呢?』那個人卻反而忿怒,逆罵詈(詈,歷也,以惡言相彌歷也)言而說:『你們自己為愚痴的!你 們不知我家的豬豚飢餓的情形,你們如知道的話,就不會說我為痴的了。』婆羅門!你現在寧可捨棄此惡見,不可執守迷惑,而長夜受苦。如那位痴子戴糞而行,受 眾人訶諫時,卻反而起瞋罵,而說他人不知其豬豚飢餓。」婆羅門對迦葉說:「你們如說行善能生天,死後勝於生的話,你們就應當以刀自刎,或者飲毒而死,或者 五縛其身體,自投於高岸,而現在卻貪生而不能自殺,由此則知死後不勝於生的。」

迦 葉又說:「諸有智慧的人,乃以譬喻而得解,我現當再為你引喻:往昔之時,在此斯波酰村裡,有一位梵志,是一位耆舊長宿,年齡已到一百二十。他有二位妻妾, 一位先有子,一位為剛懷娠。這時,那位梵志不久之後,乃告命終。其大母(梵志的正室)之子,乃對其小母(梵志的妾婦)說:『所有的財寶,都盡應皈於我,你 沒有分的。』這時小母說:『你且稍等待,須待我的分娠。假如生男的話,就應有一分財產,如果生女的話,您就自為她嫁娶,當得應有的財物的。』大母兒子慇勤再三的索財,小母也回答如初。大母子還是急迫不已,這時,那位小母被迫不得已就用利刀去自決其腹(割破其肚子),以便知道肚子之孕為男或為女。」自然母子雙亡。

又對婆羅門說:「小母於今自殺,又害了其胎子,你這位婆羅門也是如是。既自殺身,又欲殺人。如沙門、婆羅門,精勤修善,具足了戒德,而久存於世間的話,就會多所饒益,天人都會獲安。我現在最後為你引喻,當使你知道惡見之殃。往昔之時,在此斯波酰村裡有二位伎人,乃善於弄丸(丸狀樹子作成的骰子),二人曾角鬥 (賭博)其伎,一人得勝。這時,不如(輸的)人對得勝者說:『今日且停,明天當再共試。』其不如人的,就歸家中,取那戲丸,將毒藥塗在其上,然後日曝而使其乾。翌日則持此丸,詣於勝者之處,而對他說:『可以再來角伎。』就向前去共同伎戲(賭博)。首先即以毒丸(塗過毒藥之骰子)授與那位得勝者。那位得勝者即吞(吞下對自己不利的骰子)。那位不如的人又授與毒丸,得勝者得此丸後,又隨吞下去(吞下對於自己不利的骰子)。吞下後,其毒氣乃在於身內轉行,全身都戰動(中毒而動)。這時,不如的人,就以偈罵詈而說:

吾以藥塗丸而汝吞不覺,小伎,汝為吞久後自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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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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