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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慈善在規範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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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聚焦)中國佛教慈善在規範中成長
2012年04月28日 12:18:27 作者: 來源: 字號 打印 關閉

新華社香港4月27日電題:中國佛教慈善在規範中成長

新華社記者吳俊 高路 趙博

都市寺廟如何管理金額巨大的“十方供奉”,佛教慈善在現代社會應當遵循怎樣的準則……在為期兩天的第三屆世界佛教論壇上,近千名高僧大德、專家學者圍繞佛教慈善等話題進行探討,為更好地實現佛教慈善規範化建言獻策。

“十方供奉,還給十方。我們將各方信眾捐贈的功德錢再次捐贈給社會,無論信眾捐贈的數額多大,留在寺廟的錢從不會超過1500萬元。”一座位於繁華都市、香火十分鼎盛的寺廟的方丈這樣講述其資產管理。

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教授溫金玉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佛教界一直秉持“弘法利生”的準則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包括植樹造林、維修長城、拯救大熊貓等,尤其是在2008年的冰雪災害和汶川大地震當中,佛教界所秉持的慈悲情懷得到了充分展現。

但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一些經濟狀況比較富裕的寺廟開始熱衷於“建大廟、修大佛”,搞大排場,而忽略自身的修行,甚至導致一些修行人道風不正,生活腐化。為加強寺廟內部建設,中國各地宗教事務主管部門相繼出臺規定,引導和支持各地寺廟將資金多用於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普陀山是中國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據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初,普陀山佛教協會出臺《普陀山佛教協會慈善公益事業工作規程》,規定慈善公益經費需納入佛教協會財務支出預算,並對慈善公益經費使用投向、使用監督等作出規範,規定佛教協會慈善辦公室需對立項的慈善公益項目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監督檢查。

深圳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景海峰說,在“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農禪”當中,寺廟十分清貧,沒有更多資產需要管理。但對於身居鬧市、各方信眾競相“供養”的都市寺廟而言,如何規範管理,“讓資金說得清去向,還方丈一個清白”,則成了一個必須面臨的課題。

建於1983年的深圳弘法寺是深圳第一座由政府籌建的寺廟,到寺廟上香的遊客最高峰時一天多達近10萬人次,再加上一些企業老闆常到寺廟“捐贈功德”,因此寺廟所得“供養”十分豐厚。

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順法師參加了本屆世界佛教論壇。印順法師說,弘法寺一直堅持“以道風建設為中心,以慈善和文化為兩翼”的宗旨,連續5年被評為深圳十大慈善機構之一。早在2008年以前,弘法寺為社會興辦希望學校、建醫院、修橋鋪路、賑災扶貧等愛心捐款就達2500多萬元。目前弘法寺的公益慈善活動已深入到社區。

為確保寺廟慈善公益事業的規範化發展,弘法寺成立了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會,統籌社會各界資源;弘法寺還通過網站、手機短信等現代傳媒和通訊手段,及時有效地組織發動信眾,凝聚各界力量,開展“一元錢捐助”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慈善活動。

同時,弘法寺注重制度建設,引進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寺廟資產進行審計,每季度審計一次,並公開財務報表接受監督。在弘法寺協助深圳市相關部門制定的《深圳市佛教中長期發展規劃》當中,佛教公益慈善已形成制度規範。

據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學誠法師介紹,北京龍泉寺也建立了仁愛基金會,仁愛基金會自2006年創建之初就訂立規定:凡是捐款,全部用於被捐助人。基金會有6個項目常年開展,包括助學、老年人關懷等。

為了更好地鼓勵和支持佛教等宗教界人士參與公益慈善事業,今年2月,中國國家宗教局等6個部門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為宗教界開展公益慈善活動提供政策指導。該意見提出了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主要範圍、基本形式,可以享受的扶持優惠政策以及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並對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作出了明確要求。

深圳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說,宗教組織作為非營利社會團體,在吸收社會捐贈,引導社會財富和資源興辦學校、醫院、社區慈善服務機構等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在未來幾年內,宗教慈善力量將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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