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6/14 20:37:43瀏覽352|回應0|推薦0 | |
釋昭慧今天在臉書發 文表示,消慈風暴期間,某醫院「讓窮苦病人寫借據最後不還也不追討,只是燒掉」的說法甚囂塵上,而且博得多少掌聲與淚水啊!但「所有憑證(包括借據)都應 保留至少5年,以供上級主管稽核,怎可將它燒掉?燒了以後,將來如何面對稅捐稽徵機關的查核?」,還是慈濟醫院不譁眾取寵以博取捐款,直接補助而不立、不燒借據,坦然接受一切稽核,才不會讓任何人有「上下其手」的機會,這才是不怕火煉的「真金」。 然而作為一個長年督導部屬核銷款項的主管,當時我只是納悶: 2.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7條,「營利事業之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 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 既然窮苦病人簽了借據,那就應該併同醫療費單據,提供會計部門核銷,且所有憑證(包括借據)都應保留至少五年,以供上級主 管稽核,怎可將它燒掉? 3. 燒了以後,將來如何面對稅捐稽徵機關的查核? ============= 按: 那鳥醫院過去本來就是用廣告騙一些沒腦的台灣蠢蛋去相信,以前還講是只要一塊錢,配合一廣告名嘴(現賣什維x力)在演。台灣人真的太好騙了!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