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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台灣的價值
2012/03/31 23:18:15瀏覽525|回應2|推薦10
離開大陸做了五六年的工作崗位,回到了家鄉。這二年許多昔日在大陸的同仁、朋友來台觀光旅遊,我都義不容辭的接待導遊,要讓他們看到台灣美好與溫馨的一面。許多大陸朋友會質疑為何台灣的建物都舊舊矮矮的,一點都沒有像大陸這幾年城市建設的光鮮亮麗,大樓比肩林立、道路寬廣筆直的光景。這時我都會十分驕傲的回答,這就是台灣在民主、自由及人權上的體現。台灣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絕不會允許為了面子問題,去耗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去做一堆華而不實的公共建設,至少不會像大陸有一些縣政府大樓,蓋的比8、9個白宮還大,內部裝璜奢華無比。 至於個人住家係因為產權屬於個人私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句話在台灣得到實踐,就算一間破瓦屋也不能任由官商用些「偉光正」的理由,去侵犯、去霸佔、去強拆血拆,在這些矮矮舊舊的屋頂下,展現出尊重人權、保護私產的光輝。每當這些大陸朋友聽完後讚嘆欣羨不已,對民主、自由、平等與人權的社會有無比的嚮往,不由產生厭共、反共的同理心,對台灣維護人權的價值,對民主社會內涵有更深入的體會。 結果3 28的「文林怨事件」,看到的是如虎似狼的官府,侵門踏戶的將主人掃地出門,將二間私產房舍強拆夷為平地。對這種在大陸這些年來屢見不鮮的強拆、血拆,不顧人民死活的殘暴手段,居然在號稱民主、人權的台灣翻版上演。這在329前夕狠狠的給肇建民國的仁人烈士,與國父 孫中山先生甩了一個大巴掌。 在媒體上看到郝市長及林處長一直辯稱,公務員要依法行政云云...。我想講一個故事,當東西德統一後,當時有一特別法庭對所有殘害東德人民的嫌犯舉行審判,某一位邊防軍士兵因殺害逃亡的東德人民遭到審判,該士兵在庭上辯稱係職責所在,軍令如山不得不受命而為。當時審判長說『當你開槍時,你可以選擇將槍口偏開一寸』,這就是冷血與良心的分野。 難道市容比一個家庭重要?難道蓋一棟光鮮亮麗的大樓比守護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更值得?我寧願住在一個老老矮矮舊舊的城市,但處處有愛、講公義、能享有自由人權及平等的社會。而不願住在一個高樓林立,表面奢華美麗內裡冷血無情,獨裁專制的國度中。 〈圖說:中國大陸因強拆造成人命與財產損失無數,民怨沸騰〉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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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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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建商
2013/09/16 17:00
官商勾結,巧取豪奪,家父母正是血淋淋的受害者!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阿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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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36戶的權益怎麼辦
2012/03/31 23:51
大家忘了, 另外有36戶贊成都更的原屋主, 他們等新房子的權益, 要由誰幫他們伸張. 目前制度的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都更蟑螂的生存空間, 只怕在民粹的操縱下, 都更修法的結果, 最後得利是有黑道背景的都更蟑螂, 要想搬進新屋的原屋主們, 則成了最大輸家
唐山子民(a882715) 於 2012-04-01 00:56 回覆:
是的,這36戶也要維護他們的權益,他們也受苦了。
但是今天的「都更法」是沒有設計退場機制的,只要被畫進去計畫內你想說不都很難,這是最不合理的地方,也是無良建商最愛玩的手法。
就算是妓女收了嫖客的錢,臨上床錢她不願意賺了,只要妓女說了「不」,嫖客也不能強來,妓女都還有說不的權利。
現在是王家不但沒有說不的權利,甚至警察還幫嫖客扒褲子壓身子。這是什麼道理?什麼法律?在中國大陸的強拆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是依法行政的,也是大批公安武警出動的。而且都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國家的建設等等大帽子的名義下進行的。難道我們的社會價值變的跟對岸一樣了嗎?還好今天只是拆了二間房,如果是因此死了二個人,這36戶在這塊血地上建起來凶宅,還能住的安神?對這36戶人家,與其它買了這兒房子的無辜者,我只能說「很遺憾!他們上了無良奸商的當了。」
在都更法退場機制的法令尚未完備前,奉勸都更還是不要碰才是。其實我最要譴責的是一些無良建商的作法與市府官員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