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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博士」遇土匪 上下交相騙──〈上〉
2013/01/27 11:06:08瀏覽307|回應0|推薦10

12年前,臺灣「鴨博士」余阿財懷抱著單純的心思到大陸另起爐灶,不料,這卻是ㄧ場人間惡夢的開始,不僅技術被接手,婚姻被設局拆散,更身陷囹圄。十年了,余阿財不停地上訪無解,而仇人居然搖身一變,成為高居廟堂的人大代表,他卻落得被強行遣送回臺……

文 ◎ 楊秋蓮

12年前,臺灣「鴨博士」余阿財將宜蘭白改種鴨引進中國大陸,與福建林順東合資經營養鴨場,但林順東學到技術之後,趁著鴨場順利開展運行時,捏造決算表侵 吞資產,還設局陷害余阿財,致使余阿財技術、錢財兩失,流落福建街頭,上訪達10年之久,最終遭強行遣送回臺,而林順東卻搖身一變,成為龍海市人大代表。

在臺養鴨賺大錢 風光一時

余阿財家住高雄,識字不多,心地善良,為人耿直,沒有心機,是臺灣養鴨專家,擁有世界級的養鴨技術,專門研究品種改良及如何飼養大鴨,多年致力推廣宜蘭白改種鴨,他說:「這是全球罕有的改良種鴨,吃料少、產蛋率高,臺灣這項種鴨技術領先世界28年。」

余阿財的研究很特別,臺灣幾乎沒有人有這方面的技術,因此,許多人稱他為「鴨博士」或「鴨財」。

余阿財剛開始養鴨的前一、二年總是賺了又賠,於是他開始研究賺錢與賠錢的原因。經過兩年的觀察研究,他發現了買小鴨的最佳時間點,依照此法,從民國68年(1979年)起,他養鴨就一直賺錢,一次最少養三萬隻,曾經最多養過20萬隻。

市場生變轉向中國

大約民國83、84年(1994、1995年的時候,政府開始控制養鴨數量,小鴨、母鴨的數量交由養鴨協會控管,養鴨協會請養鴨人家及賣飼料的人訂出小鴨價錢,買小鴨採預訂方式,規定每四天出一次小鴨,按預訂順序賣給預訂者。

如此一來,余阿財在買鴨的時機點就買不到足夠的小鴨,而且如果預訂了,賠錢也要買,余阿財只好轉向中國大陸尋找養鴨市場。

余阿財在1998、1999年到中國考察,發現當時中國大陸的番鴨都是黑毛,臺灣已改良成白毛2、30年了,中國還不懂得如何改良。

余阿財到了福建省,經人介紹認識一位養鴨人家叫林順東,他開著一輛破車子載余阿財到處考察。林順東當時才32歲,跟余阿財的大女兒同歲,由於林順東很求上進,人又聰明,對余阿財又好,余阿財就把他當作親生兒子看待。

不疑有他 口頭約定合作

林順東家養母鴨,他告訴余阿財:「中國大陸都是一群土匪,臺灣的品種這麼好,養在外面,晚上一定會被人家偷光光,要找一個當地可靠的人家跟你合夥,請他們來幫你看管,這樣才安全。

林順東說,他們家養了6、700隻母鴨,如果養在他們家就最安全。

林順東還告訴余阿財,他養鴨欠了人家28萬多元人民幣,窮得連香菸都買不起,亦曾經因欠鎮政府的錢無力償還而被拘禁過。余阿財疼惜他,就說:「沒關係,好好做,養半年賺的錢,就超過你欠人家的28萬元,你就先拿去還人家。」

當余阿財決定與林順東合夥時,余阿財提議要找個代書幫忙寫合約,林順東說不用寫,用講的就可以了,結果彼此只是口頭約定:余阿財占70%股份,林順東占30%。

余阿財與林順東在2000年初合辦「順興良禽種鴨場」,余阿財當董事長,負責引進技術、提供資金;林順東當場長,負責現場管理。余阿財說,他從臺灣引進 「宜蘭白改種鴨」種蛋一萬個,孵出小鴨8000多隻,飼料費、進口蛋的本錢,加上整修一些鴨寮的費用,合計約臺幣130萬元。

余阿財將宜蘭白改種鴨引進福建,在余阿財的技術指導之下,鴨子改良成功,中國媒體爭相報導,因此很多人搶著要來買小鴨,拿錢排隊也要等四、五個月才排得到。

鴨場上軌道 股東恩將仇報

合夥半年後,林順東學到孵化良種鴨苗技術,鴨場運行也上軌道了,余阿財已沒有利用價值時,態度即180度大轉變,並開始設計侵吞鴨場。

林順東吃定余阿財不識字,首先利用余阿財回臺時,辦理公司登記,並擅自登記為公司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將種鴨場設定為林順東一人所有,然後再辦理公司登記手續費及一切開支登記在兩人合股的帳目中,向余阿財報銷入帳。

2000年6月3日,余阿財引進第二批白改種鴨蛋後第五天,林順東即對余阿財說:「我家人不歡迎你住在這裡,你還是到外面租房子住。」就這樣連哄帶騙,強押余上車,將其帶離種鴨場。

從此,林順東不再讓余阿財過問鴨場的經營情形。余阿財為人憨厚、無防人之心,竟不知這是陷阱、騙局。

合夥之初,余阿財提議找個人來記帳,但林順東不願意,說他自己記就可以了。林順東的父親在人民公社服務,認識一位陳某,他有會計師執照,林父就安排陳某來 記帳,一個月付他300元人民幣,但林順東並未拿帳單給陳某記帳,卻是每月月底由林太太唸給他記,更離譜的是,他們並不使用帳簿,而是隨便拿紙記帳。

造假帳盈餘變虧損

由於余阿財信任林順東,雖其心中感覺怪異,但也沒多說什麼。當時彼此約好至少每個月結帳一次,結果林順東卻藉口帳沒做出來,一拖再拖,余阿財一催再催,過了半年多,林順東才把帳目拿出來。

過後又拖著不給帳目。2001年11月,余阿財好不容易等到的帳中,只記到2001年6月30日,而且皆是虧損,還說,既然賠錢,6月30日以後的帳就全歸林順東所有。

合夥一年半,只給二次帳,而且余阿財並未獲得任何利益,理由竟是賠錢!「簡直像土匪一樣,鴨子一隻本錢8角人民幣,最便宜一隻可賣12元,帳目只記5、6 元,小鴨賣1200隻,只記450隻,這種事都幹得出來!」余阿財說,林順東還曾經笑著對他說:「兩批鴨都在我手上,你能怎麼辦?」

被設局陷害遭查辦

當時余阿財的老婆跟小舅子剛好到廣西旅遊,余阿財打電話給老婆,不禁流下淚來,老婆責備他:「當時就跟你說不要去中國大陸,你偏要去,我說過,如果賺錢他們就會把你吃掉,你若不甘願,就會害死你,你若再繼續住下去,他們真的就會把你害死!」

余阿財說他老婆講的話,一點都不假,在這之前,還發生被林順東設局陷害的事。

林順東為了想辦法把余阿財趕回臺灣,假仁假義幫忙找個女傭給余阿財煮飯,林順東再利用此機會,前後三次設計陷害余阿財,前兩次連絡臺灣余太太到余住處捉姦,第三次買通龍海市公安局公安,以嫖妓罪嫌查辦余阿財。

2001年8月27日半夜2點,龍海市公安將余阿財及女傭抓到公安局,扣上嫖妓罪名。余阿財說,當天四個公安輪流睡覺,輪流審問他們,他與女傭被隔離審問,公安不讓他們睡覺,也不讓坐著,也不給喝水。

據余阿財說,從半夜2點半一直審問到隔天早上7點半,才開始寫筆錄,最後公安說,簽了名就可以回去。由於余阿財不識字,不知道筆錄寫什麼,不敢簽,就叫一個開銀樓的朋友來幫忙看看筆錄是否有造假。

但公安沒讓那個朋友進來,只見公安跟那個朋友勾肩搭背不知說什麼,那位朋友就告訴余阿財說,公安說籤名就沒事了,就可以回去了,那位朋友說完就離開了。余 阿財聽朋友這麼說,就簽了名,這時四個公安竟然手勾手,肩搭肩,高興地跳起舞來,然後叫余阿財拿1萬零800元來繳罰款,否則不讓回家。

當時余阿財並不知道這是林順東設的局,還請林順東趕快幫忙去借錢,結果打了將近30通電話,林順東都說借不到錢。余阿財只好打給一個廈門的臺商,將錢匯到林的帳號,林順東則拖至5點半才拿錢去繳。

這時公安又說余阿財可以回去,小姐要送去醫院檢查,公安還向余阿財要了檢查費200元,經檢查沒有問題,余阿財以為可以回去了,結果公安又說不行,小姐要罰勞改半個月。

婚姻遭破壞 有家歸不得

「一項騙過一項!」余阿財氣憤地說。小姐被抓去關了,隔天余阿財去找臺辦主任,主任說要幫忙找公安廳主任,想辦法將小姐救出來,余阿財就每天都去臺辦問情況如何。第三天臺辦跟余阿財說:「都調查清楚了,那是人家安排的,錢罰都罰了,人關也關了,半個月很快就出來了嘛!」

在小姐被關的第五、第六天,公安找到余阿財,叫他趕快去想辦法籌錢,不然小姐半個月關出來又要安排去漳州巿關二年,余阿財問需要多少錢?公安說,不少哦,因為上下都要打點,需要不少錢。

余阿財說,這簡直是敲詐!因很不高興,就想去福建投訴。四、五天後,余阿財跟龍海巿臺辦的主任說:「已經十天了,還不將人放出來,我要去找福建省公安廳投訴。」結果隔天,罰余阿財款的其中一個當頭的公安,打電話給余阿財,叫余阿財不要去投訴,還恐嚇他。

余阿財心想,小姐只是個煮飯的女傭,把她當作妓女,錢也罰了,人也關了,還恐嚇不能投訴,就越想越氣。余阿財就去找臺辦主任鄭阿月,她承認那是林順東安排的,余阿財這時才確信,原來是林順東設的局,整個龍海巿相關人員全部都被收買了。

後來,林順東更出狠招,叫他太太打電話給臺灣余太太,謊稱他是余阿財在中國大陸的女人,然後寄一張小孩的照片,告訴余太太說:「這個孩子是我和余先生在大陸生的。

」余的妻兒信以為真,余太太傷心之餘,到法院請求與余阿財離婚,並將餘名下的財產向銀行抵押貸款,然後讓銀行拍賣,致使余阿財損失慘重,人財兩空,有家歸不得。

余阿財在大陸投資的鴨場被股東林順東全部侵吞,投訴無門,流落福建街頭近10年,於2010年6月27日,被中共當局強行遣送回臺。(攝影╱楊秋蓮)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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