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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1 06:09:01瀏覽104|回應0|推薦0

違規救濟知多少? 南市交通局呼籲別讓權益睡著了

NOWnews – 2013年10月9日 下午11:51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對於被舉發的交通違規事件或裁決結果不服,認為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訴,保障自身權益,別讓權益睡著了。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自102年1月1日起,承接台南市轄區交通違規裁決業務,截至9月底止,交通違規件數共計315235件。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超速(一般道路)72675件、違規停車69214件、闖紅燈38710件、違反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35505件、不依規定轉彎35928件,酒駕則有8206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101年同期交通違規件數共計325695件,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超速(一般道路)63263件、違規停車61272件、闖紅燈38053件、違反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38037件、不依規定轉彎34936件,酒駕案件6785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陳述案件為9467件、行政訴訟案件76件,而行政訴訟案件,經法院判決者有42件,民眾勝訴6件、敗訴36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若對違規事件不服,須於違規單應到案期限前或於繳納罰鍰後2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處罰機關會先向舉發單位查證,如屬舉發錯誤,則撤銷免罰;如屬舉發無誤,則維持原舉發。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倘民眾不服陳述結果,則可向處罰機關申請製發裁決書,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如仍不服法院判決,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呼籲提起違規救濟民眾,務必遵守陳述、行政訴訟時效等程序規定,起訴即須繳納裁判費300元、起訴書狀應記載事項,勿因程序上欠缺而喪失救濟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違規救濟知多少-南市交通局呼籲別讓權益睡著了-155132986.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a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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