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軍人酒駕肇事刑責加重❈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報名☎: 0932-819-204
2013/10/03 06:10:34瀏覽51|回應0|推薦0

軍人酒駕肇事刑責加重 切勿以身試法

軍聞社 – 2013年5月11日 上午11:15

(軍聞社記者陳映竹臺北十一日電)酒後駕車是車禍事件肇發主因,為強化防制酒駕成效,未來國軍官兵肇生酒駕違法行為,一旦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致死者,加重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提醒官兵勿以身試法,確維軍譽。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加重軍人酒駕刑責並將酒測標準入法,未來現役官、士、兵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或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者,若致人於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軍官兵若酒駕導致他人重傷,刑責將由現在的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他人死亡,刑責將由原本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防部表示,為避免少數官兵心存僥倖酒駕,有效遏止酒後駕車犯行,透過修法提高刑度,將使官兵知所警惕,並彰顯國軍遏止酒駕決心,以維護軍紀,鞏固國軍戰力。

http://tw.news.yahoo.com/軍人酒駕肇事刑責加重-切勿以身試法-031500344.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a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932819204&aid=8824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