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又有新規定了!從明年3月1日開始,只要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15毫克,被警方取締的話,下一個年度的強制車險保費必須增加2100元,如果被抓2次就得累計多1倍,增加為4200元,而且認車不認人,換句話說,如果車主把車子借給別人開,遭到警方取締酒駕,新增的保費還是必須由原來車主負擔,希望藉由新規定降低酒駕肇事率。
警員vs.死者家屬2013.7.30):「好了、好了,別打了(別打嫌犯)。」
喝酒開車撞死人,嫌犯被家屬追打,這是今年7月嘉義發生的酒駕案,同一個月,還有台大女醫師曾御慈也因為酒駕喪命,金管會決定祭出防堵酒駕新措施。
從明年3月1日開始,只要被警方取締酒駕,酒測值超過0.15毫克,下一個年度的強制車險保費就增加2100元,以30歲小客車車主來說,強制車險一年保費1866元,如果酒駕增加2100元,隔年調漲變成3966元。
而且,取締一次增加2100元,取締2次就是4200元,依此類推,保費必須由車主負擔,認車不認人,直到當年度沒有任何酒駕紀錄,才會調回原來保費價格。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政府近來大力防堵酒駕,除了透過修法,嚴格取締,也希望從增加保費降低酒駕肇事率,要讓犯錯的人從荷包多掏一些錢出來。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新制-遭取締強制車險將加2100元-023600336.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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