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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害失控撞車 形同「殺人」 恐犯刑責❈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 0932-819-204
2015/03/06 06:23:38瀏覽64|回應0|推薦0

逼車害失控撞車 形同「殺人」 恐犯刑責

看不慣前面車子龜速就猛按喇叭,或者對對方閃大燈,逼近超車,如果對方因此失控發生車禍,不但可能被開罰六千到兩萬四,還可能觸犯刑責,前年高雄有位汽車駕駛對機車騎士逼車。害對方重摔,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原因就在於面對道路霸凌,每位駕駛反應能力不同,因此喪命的也不少,開車上路真的要很小心。逞一時之快,吃上的可是罰單和刑責。

高速公路上右邊白色轎車,一路不斷往內側車道逼近,突然內車道的車子,撞上護欄翻了五六圈,另一個場景也在高速公路上,紅色轎車原本一路順暢,換了車道後,左邊有部貨車突然變換車道,直接往右邊切,紅色轎車剎車不及,撞上護欄,車子轉了好幾圈。有時逼車的人也可能害了自己,這輛拖板車不斷的變換車道,最後撞上路肩隔音板。但旁邊的車輛全都幸運躲過,連續看了三段影片,你發現了嗎 ,被逼車之後,駕駛有人驚慌,有人機警,還有人因此喪命 ,因此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被認定形同殺人。

高雄有名轎車司機,不滿被機車騎士按喇叭,竟然惡意逼車,追撞機車騎士,導致騎士腦部重創,檢察官認為轎車司機逼車行為,足以讓騎士死亡,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誇張的逼車行為,其實也經常發生在一般道路上。轎車車主看到警車來了,才稍稍微收斂囂張的氣燄,像這惡意逼車的行為,或者突然變換車道,突然減速煞車,都屬於道路霸凌,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就修法,一旦被人用行車記錄器錄下,檢舉後可處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還會被吊銷牌照三個月,喜歡在馬路上逞一時之快,飆速爭輸贏的駕駛,小心罰單和刑責找上你。

https://tw.news.yahoo.com/逼車害失控撞車-形同-殺人-恐犯刑責-032814950.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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