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星國擬修法 禁開車用通訊產品❈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報名☎: 0932-819-204
2014/08/31 07:38:12瀏覽72|回應0|推薦0

星國擬修法 禁開車用通訊產品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5日專電)常有人一邊開車一邊用手機發簡訊或收信影響行車安全,新加坡政府提案修改法令,全面禁止駕駛開車時使用任何通訊產品。

根據新加坡現行法律,車輛在行駛中,駕駛不可以手持手機講電話或發簡訊,「聯合早報」報導,內政部提出公路交通法令修正案,祭出更嚴格的規定。

修正案內容規定,除了手機,駕駛也不能手持並使用任何通訊產品例如平板電腦,一邊開車一邊上網、看影片、收電子郵件、拍照等都不允許。而法案一旦修正通過,交通警察可以直接取締一邊開車一邊使用通訊產品的駕駛。

初犯者將被判最長6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新幣1000元(約新台幣2萬4000元),或兩者兼施;累犯可判最長12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2000元,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的數據顯示,過去3年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機的駕駛越來越多,2011年取締2817人,2012年2938人,2013年3572人,今年上半年就有1761人。

另外,修正案內容規定,車主把車借給朋友使用,如果朋友違反交通規則,例如闖紅燈或超速,車主必須提供駕駛者的資料給交通警察,如果無法提供,車主不但會被懲罰,交通違規的罰單也會落到車主頭上。1030805

https://tw.news.yahoo.com/星國擬修法-禁開車用通訊產品-063246014.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932819204&aid=1677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