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不甘交通助理員開單 男子敗訴❈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報名☎: 0932-819-204
2014/08/27 05:12:50瀏覽128|回應0|推薦0

不甘交通助理員開單 男子敗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交通助理員開單告發是否合法?台中市游男違規停車被罰,他發現開單者是市府聘用的交通助理員,因而提起行政訴訟,指控市府以未具法律授權人員進行取締,行政行為顯有瑕疵而請求撤銷處分。但法官審理後認為,交通法規明定一般民眾得以檢舉違規,游男違規停車為事實,判處他敗訴。

台中市交通局聘用交通助理人員進行取締工作,引起民眾的不滿,認為市府根本是在「搶錢」。一名游姓男子今年2月間違規停車,被市府開單告發處以1200元罰鍰,他發現開單者不是警察而是交通助理人員,即提起行政訴訟。

游男指出,依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依誠信原則,並保護人民信賴利益,市府以未具備資格的業務助理開單,顯然違反規定;另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1項第6款規定,行政行為須具有事務權限者始能為之,市府以未具法律授權人員進行開單取締工作,行政行為已有瑕疵,因而請求撤銷處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只要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就能加以檢舉,市府所聘用的交通助理人員是否具備資格,與其違規事實無關,因而判處游男敗訴。

https://tw.news.yahoo.com/不甘交通助理員開單-男子敗訴-221129125.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932819204&aid=1669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