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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巡場員兼拍違停 只記錄不舉發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4月29日 上午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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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巡場員兼拍違停 只記錄不舉發看相片
路邊巡場員兼拍違停 只記錄不舉發






〔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市商業區路邊停車收費員工作內容更多元,縣長黃健庭昨天指出,路邊巡場員將擔任「馬路小天使」,執行包括發送傳單、違規停車拍照等業務,不過收集到的違停資料將只做分析現況之用,再轉請交通隊加強管理違停嚴重區域,不會用於逕行舉發。

馬路小天使 新增8項業務

台東市商業區有十六個路段實施路邊停車收費,黃健庭昨天說,管理業務由台灣國際開發事業公司再度得標,將原本每小時計費廿元,改採卅分鐘收費十元,符合民眾需求,四月十五日施行迄今,約六、七成收費單金額都是十元,可增加民眾將車輛停在停車格意願,也可增加車格週轉率。

此外,黃健庭說,目前共有十位路邊巡場員,除了路邊停車開單收費,並將擔任「馬路小天使」,也就是將道路髒亂、道路品質不良等現況記錄後儘快轉相關單位處理,也會協助發送宣傳單、違規停車拍照、車格長期佔用通報等共八項新增業務。

民眾田小姐質疑,巡場員邊工作還要拍違規停車車輛,是否有資格行使公權力,也會擔心有心人「賺檢舉獎金」。

縣府︰轉給交通隊 加強宣導

對於「違規停車拍照」恐引發民眾「搶錢」聯想,建設處建管科長黃奇明強調,處罰是交通主管機關權限,巡場員只是收集記錄違規停車現況,再把統計資料轉給交通隊,未來可對違停嚴重的區域加強取締或宣導,所拍照片不會用於舉發違規。

縣警局交通隊說明,民眾均可拍照舉發違規停車,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並無檢舉獎金,常見違規包括紅線停車,或把汽車停在機車格、機車佔用汽車格等,可能因為造成進出不便,最近民眾檢舉有增加趨勢,而一張違規罰單為六百至一千兩百元。

https://tw.news.yahoo.com/路邊巡場員兼拍違停-只記錄不舉發- 005106977.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a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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