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酒測程序月底入法 酒後15分鐘才能測❈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 0932-819-204
2014/04/02 05:45:33瀏覽71|回應0|推薦0

酒測程序月底入法 酒後15分鐘才能測

台灣每年約有10萬人次因為酒駕遭到取締,為了避免民眾藉口食用含酒精食品、藥品影響酒測值,警方已經有酒後15分鐘再測的內規,但曾有員警違反程序引發爭議,因此交通部決定將酒測程序入法,明訂酒後15分鐘才能酒測,而且民眾有權要求漱口,以後警方未依酒測程序,民眾可以申訴要求撤銷罰單。

遭遇警方攔撿酒測,可不是警方要求民眾酒測,就得測,其實有步驟程序的。

酒測警方內規,行之有年,北市員警會拿單子詢問,有沒有食用含酒精食品、藥品,也得問喝酒有沒有超過15分鐘,才能酒測,但等15分鐘有差別嗎,找民眾作實驗,喝下一杯約100CC啤酒後,馬上測,數值高達0.55,休息15分鐘後再測,數值歸0。

過去曾有取締酒駕引發爭議,民眾獲判撤銷罰單的案例,避免發生,交通部首度將酒測程序入法,規定酒測得在攔檢現場進行,全程錄影,民眾喝酒滿15分鐘,才能酒測,如果民眾不回答或未滿15分鐘,可以漱口或等15分鐘後再酒測,而且完成1次酒測不論數值為何,不得進行第2次。明訂酒測程序,減少爭議也保障民眾權益。(陳建廷 宮仲毅台北報導 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酒測程序月底入法-酒後15分鐘才能測-120107344.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a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932819204&aid=12184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