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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文明--人的自由意志--自由的來源及做為自己主人的基礎!!
2008/03/13 09:29:08瀏覽4721|回應2|推薦23

 中國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歷史顯示,大約經過六代(約兩百年)社會平順發展下的農村基層經濟活動就殘敗了,官員及地方仕紳結合的壓榨下,農民的生活就不勝負荷,要以革命的形式起來反抗,皇朝統治家族會被推翻了!! 

 歐洲的爭戰不比中國少,在那些歐洲封建制度下居統治地位的許多大家族為什麼可以長存千年? 

 是封建的制度優於中央集權的制度還是有其他的因素? 確實值得探討!!   這裡說明一下客觀可能的因素

歐洲地理地形圖

O  歐洲是唯一沒有沙漠的洲 : 歐洲地理位置有獨特的優越性,因為有地中海的包圍,任何歐洲內陸距海洋不超過一千公里,甚至於更少。

O 歐洲平原多土地容易使用 : 中西歐洲冰川的侵削地勢平緩山上的積雪構成天然的"固態水庫",水草豐沛適合牧農(I.E.文明的發展應是由採集到漁獵再到牧業更進一步到農業,補漁比打獵容易,放牧比農業容易,沒有鐵器要犁地耕田是很困難的!!)

O 歐洲河川平緩,四季水量充沛,因地勢平緩運開鑿容易,航運方便,水運成本低有助於商業的發展

O 環境影響文化的形成,因歐洲內陸都距離海洋不遠,對希臘海洋商業文化的接受及吸收度高

O 莊園是社會生產單位(I.E.莊園運作比中國大陸的"人民公社"時間久遠的多,自然演化出來的模式也有效的多共產黨若不是那麼"意識形態"的反宗教推動人民公社時應該好好研究歐洲中古世紀莊園的運作中國不至於在1960~2年餓死那麼多人!!)也構築成為社會穩定的基礎,在農業社會農村不亂社會就不亂。

基督教會組織和莊園生產型式有效的結合 : 教父神學對人性反省的深刻要求,在歐洲各地的修道院建構了堅實的宣道基礎,也厚植了自我改革根基。教父神學內容很廣,最深刻有價值的是奥古斯丁(Aurelio Agostino d`Ippona, 354-430)對"自由意志"的探討是每個人都要好好自修的功課,也是台灣要提升民主素養的公民教材!!

世紀的變化是多面像的蛻變,是內容及外貌的大變革,只能用"蟲蛹羽化"的變化來比擬督教和世俗政治的發展變化是息息相關的十字軍活字印刷的發明城市興起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在歐洲各地啟動後,一直到三十年戰爭結束(1648)歐洲的世俗政治和督教間的權力和利益糾葛才能脫鉤,穩步的走上政教分離的道路。 大多數以伊斯蘭為國教的回教國家還陷於中世紀歐洲政教不能分離的泥沼中。 這個過程是歐洲能夠現代化的關鍵發展!!

最早的六世紀奥古斯丁畫像

奥古斯丁(Aurelio Agostino d`Ippona, 354-430): 基督教神學是逐步建立的有許多的教士對建立"天主三位一體"的位格等等哲理的探討,但最重要的人物是奥古斯丁對聖經提示的"原罪";"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罪責";絕對權利";絕對尊嚴"的本源做了深刻的詮釋在奧古斯丁以後的所有神學家,直到馬丁路德、加爾文,沒有一個不以奧古斯丁的思想為奎臬

奥古斯丁生于北非昔日的努米底亞(Numidia) 地區的塔加斯泰(Tagaste),也就是今日阿爾及利亞的蘇塔艾赫拉斯(Souk Ahras) 年輕時在家鄉求學,後來在迦太基城教書。 書沒有教多久便渡海來到帝國首都米蘭和羅馬等地遊學,一心一意想從哲學和摩尼教(I.E.摩尼教和基督教是當時在羅馬盛行的宗教)的善惡二元論中找到真理 在米蘭主教盎博羅削的開導下,奧古斯丁終於看到了光明,並在公元三八七年三十三歲那一年從盎博羅削主教手中領洗入教。他的著作也涉及聖經講解、哲學和神學探討。但在他所有的作品中最膾炙人口和最享盛名的是"懺悔錄"Confessioni)。

奥古斯丁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的追問不僅開闢了哲學的新領域,為倫理學奠定了新的基礎,而且是確立的"絕對罪-責絕對權利絕對尊嚴的命題,開啟了古希臘倫理學的歷史性新方向。在古希臘,倫理學(哲學)是善惡(Gut und ubel)問題沒有罪-責的概念奥古斯丁自由意志的追問則完全是出於他對基督教原罪說的信仰和理解。 奠定在對自由意志的覺識基礎之上的罪-責倫理學不僅使本性上,而且使格位上與萬物有別:因為有自由意志,人的存在才獲得了正當性品格,也只有自由意志,人的存在、行動才有正當不正當的問題奥古斯丁甚至說"沒有自由意志,人便不能正當地行動" 

"奥古斯丁論自由意志"在整個西方思想史中之所以特別值得我們重視,就在於它實際上就是對"聖經創世紀"的"原罪說"建立了"自我圓滿"理論基礎----在哲學上把以"聖經"信仰為核心的猶太-基督文明所隱含罪-責倫理學確立起來,從而開闢了倫理學的新時代----也將基督教指明了"理性信仰"的道路 

猶太-基督文明中,楬櫫的原罪概念是對人性深刻的認識,是其他文明不能及的就是人類祖先亞當與夏娃自由意志犯下的"第一罪",由於它開始了人類。這樣的塵世生活和人類歷史,因而得到了最深刻、最本源的覺識,它也就成了此後所有人類必須承擔起來的罪----塵世生活無非是人類必須為此"第一罪"而承擔起來的懲罰,也就是說,這"第一罪"成了人類共同的"原罪" 

偷吃禁果這一行為之所以被認定為是因為這一行為背棄了上帝的吩咐而聽從了比人自己低級的存在者的誘惑。 也就是說,一個行為是否有罪,是否是一罪行,簡單說,就在於它是否背棄永恆者而屈從可變者因為人有"能不願意"服從的能力---選擇的自由,這是人類"自由"的端點和來源!!

他才有可能聽從誘惑者而背離上帝;同時也因為人有能力足以使他"不願意"服從誘惑物,而他卻去願意、追求誘惑物,從而背離上帝,所以他是有罪的 人的自由意志這種能力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它能夠決斷不去聽從它的創造者的旨意。  既然可以對它的創造者說"不",那麼人的全部偉大品性之所在,然而,也是人的全部罪責之所在。 還有對什麼不可以說"不"

奥古斯丁問:如果人沒有自由的意志決斷,如何會有罰罪酬善這種作為的正義呢? 如果一切都是在沒有意志的情況下發生的,那麼就無所謂罪行或善舉,賞罰也就都是不正義的。   但是,在賞罰裏必定存在來自上帝的善。 因此,上帝必定賦予人自由意志。”正因為上帝造人時,雖然要求人必須服從上帝的意旨,但同時給人以自由意志,因而把人是否願意服從上帝的權利交給人自己因此,上帝對人背棄天條的行為進行定罪,並施以懲罰,才是有理由的,才是正義的。 沒有自由的意志,"原罪說"不能成立,"原罪說",必需以自由意志為前提。(I.E. 以演化的觀點,意志來自於"意識"--是演化出來的,如同蜘蛛會結網,鳥會築巢般的,是人類特殊的本能(instinct)而且這個"意識"是隨著"生活經驗"變化而強化的!!)

如果說對自由意志的追問是對人的自由存在的覺識,那麼,對自由的這種覺識首先是從基督教信仰開顯出來的。 

由於每個人都賦有自由意志,因此,"必須被允許根據自己的意志決斷去生活和行動是每個人賦得的道德屬性;而每個人的這種道德屬性之所以是絕對的、不可替代的就在於每個人賦得的自由意志這種權能是先天的超越性存在,是不可剝奪、不可讓渡的 個人的這種道德屬性意味著他在道德上擁有了這樣一種絕對的權利:每個人都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決斷去生活和行動。  個人的這種絕對權利是他的包括平等權在內的一切其他權利的基礎和前提 近代以來,所有真正民主、文明的國家的基本法都必定是建立在尊重和維護個人的這種絕對權利的基礎上。  每個人賦有自由意志,使每個人成為他自己存在的目的本身

既然自由意志使每個人能夠只根據自己的意志決斷去生活和行動,而不必以任何他者的意志,哪怕是最高存在者的意志為根據,那麼也就是說,每個人的存在不以任何他者為目的,而只以自己為目的

作為自己的目的本身存在是每個人的絕對尊嚴之所在---這就是做為自己主人的真意義!! 一個人的尊嚴之所以是絕對的,不可侵犯的,就在於他是他自己存在的目的本身。而這在根本上是說,人的絕對尊嚴來源於他的自由意志(選擇的自由)。  "在自己的存在中承受自己的行動及其後果"人先天的被賦予了"自由的因子",他不得不置身于自由當中。 所以,自由同時意味著責任,意味著承擔。 因有自由意志才犯罪,罪來自人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認為,上帝賦予人自由意志只是為了人能正當、正義地生活自由意志不接受任何外在法則否則它就不是自由意志但它有自己給出的法則 自由意志是每個人賦得的權能,因此,它是一種普遍性力量 作為一種普遍性力量,自由意志所決斷的意願,從而所採取的行動,都必須是可普遍化的。 也就是說,當所有的個體意志都決斷同樣的意願而採取同樣的行動時,自由意志不會陷入自相矛盾

自由意志陷入自相矛盾表明自由意志否定了自己所意願的東西,或者說,自由意志"意願了自己所不意願的東西"

竊據他人財物。 如果我在意志上決斷了這樣的意願,即竊據他人財物,從而採取相應行動,那麼,基於這種意願的行動一旦普遍化,別人也照樣可以竊走我的所有財物。但是,我之所以竊取他人財物,恰恰是為了擁有它而不是失去它。 也就是說,當我在意志上決斷"去竊據他人財物"這種意願時,我的意志實際上已陷入自相矛盾:它意願了自己所不意願的 自由意志陷入自相矛盾表明,自由意志決斷了它不該決斷的意願,從而決斷了不該決斷的行動。 

作為一種普遍性力量---每個人與生俱來的---自由意志本身隱含著自我決斷的法則,這也是"自然法"的依據:自由意志只能決斷普遍化的意願行動,或者說,只決斷不會導致自相矛盾的意願行動。  自由意志允許的自由就是在這一法則內的一切可能性。 只是人賦有自由意志,他所決斷的意願和行動不僅有正當不正當的屬性,而且自己才能決斷正當的意願和行動,從而才能正當地生活。 

人的自由全面的自覺,是近代啟蒙哲學的核心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奥古斯丁對自由意志的追問遙遠地召喚了近代哲學。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就是回歸到這個自由意志,強調選擇的自由信仰在我們的心理,這個轉變開啟了"理性信仰"的道路!!  這是基督文明能夠持續再發展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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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masTso&aid=1690613
 引用者清單(2)  
2011/01/20 01:55 【TomasTso 的部落格】 觀看吳念真的”台灣女人”短片-----再論自由意志(Free will)
2009/12/18 05:46 【TomasTso 的部落格】 台灣社會的問題---是每個人不願意承擔做自己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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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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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神論者
2012/12/04 02:53

無神論者的眼裡,上帝是大自然,但是在那些基督教徒的定義裡,上帝是全知全能,統治一切的主宰。

自由意志是人類編出來自己騙自己的,因為上帝根本不容許任何反對他的自由意志。

Tomas(TomasTso) 於 2012-12-04 11:40 回覆:

尊重你的認知!!

推薦你利用超連結讀一讀奥古斯丁(Aurelio Agostino d`Ippona) 以類似論語問答的方式,在"論自由意志"的對話錄中,反覆的辯證"因演化"而與生俱來的自由意志本能”(instinct)----會有助於"自行辯證"尋求答案的過程!!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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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扯了半天
2012/11/28 04:04

扯了半天,人的自由意志仍然是神給的。而且只准有服從上帝的自由意志,不能有反抗上帝的自由意志。

人有自由意志,所以如果違背了上帝,上帝就可以懲罰人。

這豈不意味,人只能信服上帝,不可以行使反對上帝意旨的自由意志。歸結起來,還不如不要有自由意志。

所以上帝在幹嘛?人類成了上帝的玩物。

Tomas(TomasTso) 於 2012-11-28 09:49 回覆:

何謂"上帝"?

許多人將"上帝"定義為"大自然"----我個人接受這個定義;

(I.E. 以演化的觀點,意志來自於"意識"--是演化出來的,如同蜘蛛會結網,鳥會築巢般的,是人類特殊的本能(instinct)而且這個"意識"是隨著"生活經驗"變化而強化的!!)-----這也就是這一段補充的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