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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een小書僮》佔有的樂趣
2007/08/14 20:58:38瀏覽1616|回應3|推薦16

《一簾幽夢》到《哈利波特》

從押學生證租來的《一簾幽夢》、學校圖書館裡讀著《海水正藍》、盯著電腦看著《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將歡笑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的《羊肉爐不是故意的》、直到伴隨熱潮的跟著網路預購《哈利波特》......。

 

早年在書街─衡陽路─揮汗找書、在老闆的白眼下搶讀、掏著白花花的鈔票買書,現在則是每天坐在電腦前、吹著冷氣、輕鬆地瀏覽著數十封電子郵件所帶來書市的最新報導及各家寫手的電子報,十指輕敲,三兩天後書本自動送上門。

 

習慣性閱讀沒有改變,改變的是主動搜尋減少、被動告知增加與文字媒介本身。而造成改變的原因正是:網際網路的發達與多元化應用。

 

 

享受「佔有」與「閱讀」的樂趣
從基本的媒介說起,以電腦螢幕為介面的閱讀方式,除了讓眼睛感到不舒服、無法長久閱讀也不能隨時閱讀。而實體書拿在手裡的質感、映射在視網膜上的美編印刷與腦中閱讀流暢的嚴謹系統化編輯,更是螢幕上的影像檔與彈跳式的紛亂連結所無法比擬。

 

再談到基本人性面,一個塞滿書的書架,不論主客觀條件,就是不同於一顆被檔案塞爆了的硬碟或是成堆單調如白開水般的A4紙張。擁有一本書,就是可以看到它、摸到它、並可以隨時隨地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的閱讀,而非硬生生的被綁在電腦前面。

 

如此倒向實體書與否定網路文學間並非等號相連,相反地,更樂見於多數網路文學在反向地先經由讀者的審核肯定後,再經由專業編輯重新系統化的架構而變身為實體書。

 

我的「兩光2000」是麻瓜

但是可以掃地!

網路的平民化與普及化,使得小老百姓得以擺脫傳統傳播流程、跨越以往由編輯把關的門檻,為自己量身訂做並在網路上出版作品。網路文學不單是群有才華卻尚未被挖掘到的寫手可發揮的天地,也使得大眾讀者的閱讀選擇不再侷限於出版社篩選後的作品,然而百家爭鳴的自由市場中難免會出現良莠不齊。

 

網路有其匿名隱身的缺點(亦或優點?),文字言論常常比實際正常生活來的口無遮攔,甚至無的放矢。因此,接受與否就在於各自心中的那把尺了。

 

 

網路所帶來的便利生活、高效率工作與大量資訊是肯定的,然而,對於一個看不懂火星話的《一簾幽夢》年代的人而言,唯有讀著手上的《哈利波特》才是真正的享受「佔有」與「閱讀」的樂趣。

 

 

Shireen小聲說:

「Shireen的佔有慾強烈到什麼程度?」當然不是去搶別人的書,只是捨不得還書而已(因為常回鍋再讀),所以在資金允許情況下,還是佔有的機率較高,即使是二手的也無妨。

 

不介意二手書,價格較優以外,二手書也常訴說著另一個故事:書本主人的簽名畫押用印、認真的眉批與紅線、被遺忘的壓花與幸運草......,美麗故事以外當然也有入目不堪的一面:被壓扁的蚊子與已呈褐色的血跡、飯粒蔥花的油漬模糊了就快讓人血脈沸騰的幾個重要關鍵字、一陀類似鼻屎還有鼻毛夾雜其中、一點點的不知是口水還是奶茶印漬......。

 

「言如玉?黃金屋?」呵呵!不奢望這些啦!別給我太多「人體大奇航」就謝天謝地了!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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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ireenLin&aid=1159673

 回應文章

放牧去旅行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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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算書蟲吧XP
2007/08/18 22:39

呵呵我也是染上買書癮

尤其是每次電子報一報又有什麼新書了

就情不自禁丟到購物車內!

圖書館永遠有看不完的書

但就是沒有超想看的新書

不看新書總覺得哪時候才有機會再看呀..

而且我這荒涼的地方

沒有書局讓我蹲

只好讓錢包捱餓殺下去買書了!

難怪總是覺得錢好像不夠用..

不過隨著書越來越多

卻仍有永遠買不完的欲購書單

真的很想找人來換書呀~~~(吶喊)

Shireen離家出走(ShireenLin) 於 2007-12-07 00:47 回覆:

呵呵!了解了解!書單,永遠沒有最後一欄!

連我這半文盲都感到這個興趣不便宜,更何況您這類中毒已深的書蟲呢!


黛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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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比來囉
2007/08/15 16:30

不介意的話

也可以來互相交換愛書閱讀


Swiss Debby 與你分享異鄉生活的酸甜苦辣
Shireen離家出走(ShireenLin) 於 2007-12-07 00:44 回覆:

當然樂意囉!不過我們得想想辦法,看看如何運書了!

知識就是力量,力量代表重量,重量幻化之後呢?就很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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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本書
2007/08/15 05:28
出去玩時一定要帶本書的
火車飛機上好殺時間:)

Shireen離家出走(ShireenLin) 於 2007-12-07 00:42 回覆:

我也是!不過剛開始很蠢...

我以為,時間多到殺不完,所以帶著本必須看,但不是很喜歡看的書,以為可以藉此把它看完.結果,不喜歡還是不喜歡,不會因為時間多到砍不完或是手上只有這本書而去看.最後原封不動又扛回家!我這是「陶侃坎搬磚」嗎?搬的還又遠又久!

搬磚搬了幾次後就不敢了!還是帶本所愛上路,即使看個兩遍也依然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