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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必走絕路 有法律幫助
2012/06/06 10:23:12瀏覽811|回應0|推薦1
本文為蘋果日報2012.4.12論壇刊出文章。

不必走絕路 有法律幫助(梁家贏)
201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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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cat_474577.html

不可仗勢佔窮人的便宜;不可欺壓法庭上無助的人。聖經‧箴言第22章第22節


據貴報登載何姓夫婦一家4口因積欠近百萬債務而燒炭自殺,而4月11日也正好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4周年的日子,看到這樣的新聞真是令人不勝唏噓,4年過去了,《消債條例》施行上路且又在今年通過修正,為何還是不時聽聞債務家庭走向絕路?筆者目前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律師,以下就此提供一些意見供社會各界參考。

卡債族就多數人的印象是理財觀念不佳、過度消費、奢侈投機。然而根據本會協助個案的經驗,實際上多數債務人都生活在準貧窮線左右,或者多數是目前消費信貸制度下的受害者。

更生法案減輕債務

面對債務人以及龐大的社會問題,四年前立法院制定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希望可給債務人一線生機。然而在協商、更生、清算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了諸多問題,協商過程中銀行的強硬態度導致過長的還款期限,也違背了給債務人一線生機的立法宗旨。進入法院更生、清算程序中,不但審理期間長,也未如當初預估有簡便快速之特性,許多的債務人在法院嚴格的道德審查中,無法通過更生。就連清算程序,也往往因為法院認為債務人奢侈浪費而不予免責,債務問題依舊存在。

不過在各界的努力之下,新修正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針對上述問題做了法律面上的調整。現在除了跟銀行協商外,也增加了由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的程序。

更生方案的審查中,法院不能再檢視過去的消費紀錄,只要是盡力清償,就可以通過。清算程序中奢侈浪費不免責的範圍縮小。同時有房貸跟卡債的民眾也可以在更生期間保住房子,僅還房貸利息,等到更生完畢後再還清房貸。針對上開修法的資訊,民眾還是應該就自己的個案尋求律師專業的協助,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去4年來提供1萬5千多位民眾律師代理進行債務的清理。但我們不以此為滿足,我們深信一個法案要能成功落實達到幫助債務人的目的,絕非僅制定通過,政府各部門等也須積極來處理卡債問題,法律扶助基金會也身負重任,未來將會積極宣導新法施行,盼幫助更多債務人,以避免類似何家的憾事持續發生,也希望我們的社會不會成為日本反貧困專家湯淺誠所說,滑一跤就永遠站不起來而沒有希望的社會。

作者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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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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